康尼机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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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康尼机电使用轨

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68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3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498,147,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541,572.40 元。江苏苏

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5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

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总额

1 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 64,405.50 29,300.00

2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11,501.30 7,700.00

3 技术中心项目 9,812.60 7,954.16

合计 85,719.40 44,954.16

二、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完成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的建设,该项目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852,340.34 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 16,541,358.81 元

(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金额 35,000,000.00 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51,541,358.81 元。

三、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2,785.23 万元,相比原计划项目投资

总额 11,501.30 万元,实际共节约资金 8,716.07 万元。

在“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

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康尼电子对新增的 SMT 生产线采用双头技术,使得

在购买一条 SMT 生产线的情况下实现了募投项目规划中两条生产线的产能;同

时,公司通过严格筛选供应商、对比设备价格,较好地控制了装修、设备等成本,

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由于“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1,541,358.81 元(包含利息收入)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2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本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7 月 29 日,康尼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一

致通过该议案。

2016 年 7 月 29 日,康尼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

康尼机电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次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尼机电本次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

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已达到预

期建设目标,公司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

荐机构对康尼机电本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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