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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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16-04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锐光电”)、深圳

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迈

锐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源磊科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额

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16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累计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220 万元人民币,累

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795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

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

项法律性文件。

1

该担保额度在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 2016 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18.15 亿元

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本公告中所属公司均包含控股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提供 18.15 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迈锐光电

迈锐光电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昌洪,经营范围:光电

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LED 彩屏、LED 电源、LED 灯具、

LED 产品配件的生产。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迈锐光电经审计的总资产 52,378.66 万元,净资产

21,134.24 万元,负债总额 31,244.42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606.53 万

元,净利润 2,518.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迈锐光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2,166.87 万元,净资产 20,301.66 万元,负债总额 31,865.21 万元;201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23.85 万元,净利润-1,008.70 万元。

迈锐光电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69.5945%的股权。深圳市鑫

锐明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锐明”)、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福锐明”)分别持有迈锐光电 5.4004%、25.0051%

股权,鑫锐明、福锐明同意对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

责任担保。

(二)源磊科技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3,615.3846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卞志航;经营

范围:LED 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2,917.19 万元,净资

2

产为 14,770.9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146.2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134.36

万元,净利润 3,511.52 万元。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源磊科技未经审计的总资

产为 30,669.29 万元,净资产为 15,109.4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559.81 万元;2016

年 1-3 月,源磊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6,230.10 万元,净利润 338.54 万元。

源磊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冯云龙、颜磊、

颜海红分别持有源磊科技 25.725%、18.375%、4.9%股权,冯云龙、颜磊、颜海

红同意对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源磊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

迈锐光电、源磊科技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迈锐光电、源磊科技经营情

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1,220 万元;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

担保余额为 3,795 万元;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17,367.40 万元,

担保余额为 67,415.82 万元,分别占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71.38%、41%,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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