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4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用自有资金 4.5 亿元参与发
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司持股比例为 15%。(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 、 2014 年 12 月 23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文件。)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以下简
称“筹建组”)转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
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228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在湖南省长沙市筹建湖南三湘银行,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
二、同意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三一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邵东县新仁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认购该行总股本
18%、12%、15%、12%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中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三一
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 30%)。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 10%以下企
业的股东资格由湖南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三、筹建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四、筹建期间接受湖南银监局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五、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湖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