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6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嘉凯城”)国有股
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杭钢集团”)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通过公
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将所持本公司 952,292,20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52.78%)转让给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的事项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等 3 家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6]476 号)同意。上述股权协议转让事项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收
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 商反垄初审函[2016]172 号),
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
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办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6 月 16 日、6 月 1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
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
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关于股
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6-052)。
2016 年 8 月 1 日,公司接到恒大地产的通知,浙商集团、杭钢集团和国大
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 952,292,20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78%)转让给恒
大地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办理完成。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恒大地产持有公司 952,292,502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2.7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家印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大
集团持有公司 174,20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
东。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