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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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6-7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丽珠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24 号,以下简称

“核准批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5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批文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于春宇先生和

陈斯先生。如若投资者拟参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可以按照下述联

系方式联系公司以及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135839

传 真:0756-8891070

电子邮箱:wangshuguang@livzon.cn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民生证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传 真:010-58851328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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