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6-04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洋渔业补助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 2016 年 7 月 27 日收到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 237 期)及原转发的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
便函《关于做好 2015 年度远洋渔业补助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农渔远
便函【2016】31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务院同意的《财
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
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 号),
自 2015 年起,远洋渔业补助并入现有中央财政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
标准化补贴,用于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设。
根据《通知》精神,公司仍将获得每年度的远洋渔业补助资金。
公司原执行的远洋渔业补助--燃油补贴处理办法是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审计署 国家林业局关于成
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
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及《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中央财政油价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当年对可获得油贴
的吨数、补助单价予以确认,并据此计算得出可获补助金额。该计算
结果历年也与相关部门最终实际拨付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收益确认
到当年度。根据新的远洋渔业补助--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
补助政策及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237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公司预计今后难以在当年度完成该项补助的确认,一般将于次年完成
并记入公司次年的财务报表。公司将在可以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对2015
年按照原补贴政策计提的燃油补贴2,589.84万元进行相应的追溯调
整,对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已预计的燃油补贴699万元进行调减
处理。
目前,公司按照新政策申请远洋渔业补助--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
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相关政府部门关于补贴资金
的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待具体细则明确及2015年度补助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及具体细则将补助资金计入2016年度收益,
由此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是确切的补助数额以及收到的时
间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