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49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上海置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
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北置业”)提供贷款人民币43,000万元(期限24个月,利率6.5%),
主要用于姑嫂树A包K9地块城中村综合改造。上海置华委托中行对江北置业该项
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为江北置业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北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
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保证江北置业
分期偿付相应债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
湖置业”)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贷
款人民币85,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并随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公司为后湖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按其持股比例提
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后湖置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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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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