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099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质押部分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
安银行申请 3 亿元银行授信的议案》,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3 亿元人民
币。就本次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文权先生、许志平先
生、陈良华先生以及公司董事毛宇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担
保,相关质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事项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部分股份质押
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为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文权先生、许志平先生、陈良华先生以及公司董事毛宇辉先生分别
将其所持有的 10,000,000 股、10,000,000 股、10,000,000 股、2,806,442 股公
司股票,共计 32,806,442 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鉴于公司已将上述贷款偿还完毕,赵文权先生、许志平先生、陈良华先生、
毛宇辉先生于近日将上述质押解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质押解除登记工作。
二、股票质押事项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
安银行申请 3 亿元银行授信的议案》,赵文权先生、许志平先生、陈良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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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宇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再次进行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赵文权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5,064,320 股份中的 10,000,000 股质押给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6.89%,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0%。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许志平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10,671,336 股份中的 10,000,000 股质押给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9.04%,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0%。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陈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8,606,281 股份中的 10,000,000 股质押给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7.78%,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0%。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毛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50,432 股份中的 542,830 股质押给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5.4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相关质押登记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文权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8,963,718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22%,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4.95%;许志平先生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46,4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01%,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
2.33%;陈良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8.38%,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1.83%;毛宇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42,83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0%,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0.03%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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