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如下:
2016 年 3 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出具《关于对九阳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姜广勇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44 号),对公司董事在年度
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卖出股票的行为表示关注。公司对该监管函高度重视,已提
醒并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并
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
份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