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说明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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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6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2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协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河南仟问律

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了相关问题,并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 9 次临时会议对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修订情况和

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

订,具体详见 2016 年 8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

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160623 号)的回复(修订)》。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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