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5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
补充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3,600 万人民币,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21%。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81 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
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
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 1,022,402,520.26 元,负债总
额为 873,944,860.52 元,净资产为 148,457,659.74 元,资产负债率为 85.48%。(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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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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