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控股”)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
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下称“承诺方”)担任珠江控股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1、 承诺方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珠江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珠江控股董事会,由
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承诺方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
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承诺方: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