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控股”)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式收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10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下称“承诺方”)作为交易对方,现承诺如下:
1、承诺方将及时向珠江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珠江控股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
不转让在珠江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珠江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若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方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提供信息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承诺方;
年7月1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提供信息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承诺方: (盖章)
2016年 7 月1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提供信息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承诺方:
2016年7月1日
章)
(本页无正文,仅为提供信息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承诺方:
年 7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