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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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 号文核准,杭州微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2 万股,并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416 万股增加至 5,888 万股。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微光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1、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资本由“肆仟肆佰壹拾陆万元整”变更为“伍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 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0988A

1

2、名称: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5、法定代表人:何平

6、注册资本:伍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25 日

8、营业期限:200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4 日

9、经营范围:生产:微电机、风机、控制电器(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

效期内方可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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