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2、《关于竞购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的议案》
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江苏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其拥有的“江苏聚缘机
械设备有限公司” 50%国有股权;此次公开竞购,有利于转化公司酿酒智能化装备技
术优势,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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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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