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联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7-29 2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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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联合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发行对象/认购人

李怀状

刘晶

林丽仙

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汪坤

门庆娟

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周建林

配套融资方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

1-1-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

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

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均已出具声明与承诺,保证及承诺如下: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汪坤、门庆娟承诺:“向明家

联合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明家联合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将暂停转让在明家联合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明家联合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明家联

合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明家联合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云众投资、融誉投资承诺:“向明家联合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本

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明家联合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3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8

一、一般术语........................................................................................................ 8

二、专业术语...................................................................................................... 10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2

二、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4

三、股份锁定安排.............................................................................................. 15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7

五、交易对方股份增持承诺.............................................................................. 19

六、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19

七、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20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1

九、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21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2

十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4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4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36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38

重大风险提示 ............................................................................................................. 39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39

二、移动数字营销行业不能实现预期发展的风险.......................................... 39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40

四、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40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41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41

七、无锡线上线下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4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3

1-1-4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7

三、本次交易方案.............................................................................................. 48

四、股份锁定安排.............................................................................................. 50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50

六、交易对方股份增持承诺.............................................................................. 53

七、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53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4

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5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6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62

三、配套融资方基本情况.................................................................................. 74

四、其他事项说明.............................................................................................. 77

第三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79

一、小子科技基本情况...................................................................................... 79

二、无锡线上线下基本情况............................................................................ 111

第四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43

一、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14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47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51

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 169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69

二、评估假设.................................................................................................... 171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72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 200

五、其他评估事项............................................................................................ 202

六、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203

七、董事会对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212

八、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

允性的意见........................................................................................................ 213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1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14

二、《股份认购协议》.................................................................................... 239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 24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242

1-1-5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247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 249

四、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49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52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255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61

三、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81

四、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9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财务指标和

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308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3

一、小子科技简要财务报表............................................................................ 323

二、无锡线上线下简要财务报表.................................................................... 324

三、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325

四、相关资产盈利预测的主要数据................................................................ 326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27

一、报告期内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情况........................................................ 327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情况.................................................................................................... 330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情况........................................................................................................ 331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334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334

二、移动数字营销行业不能实现预期发展的风险........................................ 334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334

四、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335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336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336

七、无锡线上线下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337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8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3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338

1-1-6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33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340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340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344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348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50

九、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353

十、各中介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355

第十三节 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 357

一、上市公司声明............................................................................................ 357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59

三、法律顾问声明............................................................................................ 360

四、审计机构声明............................................................................................ 361

五、评估机构声明............................................................................................ 36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 363

一、备查文件.................................................................................................... 363

二、备查地点.................................................................................................... 363

1-1-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上市公司、明家联合、本

指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小子科技 指 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线上线下 指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小子科技 86.5%股权和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

交易标的、标的股权

云众投资 指 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横琴安赐 指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融誉投资 指 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李怀状、云众投资、刘晶、林丽

交易对方 指

仙、横琴安赐、汪坤、融誉投资、门庆娟

本次参与配套融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明家联合发行股份的

配套融资方 指

投资者

华夏人寿 指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小子科技业绩承诺方/业 对小子科技未来业绩作出承诺,并承担全部承诺业绩补偿

绩补偿方 责任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

无锡线上线下业绩承诺 对无锡线上线下未来业绩作出承诺,并承担全部承诺业绩

方/业绩补偿方 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

云趣科技 指 小子科技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云趣科技有限公司

云享时空 指 小子科技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云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小子科技 指 小子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江西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普力网络 指 小子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普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胜杰 指 无锡线上线下之全资子公司无锡胜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本次发 明家联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小子科技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86.5%股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

资产

明家联合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定价基准日 指

会议决议公告日

1-1-8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4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4 月

报告期末 指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4 月 30

报告期各期期末 指

承诺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43 号《广东明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4 月

的备考合并审阅报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怀状、樟树市

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晶、林丽仙、珠海横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

购买资产协议》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汪坤、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门庆娟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建林之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广东明家联合移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股权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始至标的

过渡期 指 股权的股东变更为明家联合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东方花旗、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国枫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审计机构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艾瑞咨询 指 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艾媒咨询 指 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金源互动 指 明家联合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微赢互动 指 明家联合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微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云时空 指 明家联合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双行线 指 明家联合之参股子公司北京双行线广告有限公司

东莞防雷 指 东莞明家防雷技术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家联合截至 2016 年 4 月

广发信德 指

30 日在册股东之一

1-1-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认购明家联合前次重大资

上银计划 指 产重组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资产管理计划,明家联合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册股东之一

新余高新区筋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明家联合

筋斗云 指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册股东之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承诺

《专项审核报告》 指

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在承诺期届满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减值测试报告》 指 所就标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的《减值测试报

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短码号 指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

移动设备上使用,满足人们咨询、购物、社交、娱乐、搜

APP 指

索等需求的一切应用程序

PC 指 Personal Computer(个人计算机)的缩写

Data-Management Platform(数据管理平台)的缩写,该平

台通过把分散的第一、第三方数据进行整合,并对这些数

DMP 指

据进行标准化和细分,从而让用户可以把这些细分结果推

向现有的互动营销环境

1-1-10

Demand Side Platform(需求方平台)的缩写,该平台通过

对数据的整合及分析,实现基于受众的精准投放,以程序

DSP 指 化购买的方式,接入众多媒体资源,帮助广告主进行跨媒

介、跨平台、跨终端的的广告投放,并对广告投放效果进

行实时监测及优化

Supply Side Platform(供给方平台)的缩写,该平台通过

人群定向技术,智能的管理媒体广告位库存、优化广告

SSP 指

的投放,助网络媒体实现其广告资源优化,提高其广告

资源价值,达到帮助媒体提高收益的目的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的缩写,一

WAP 指

种实现移动电话与互联网结合的应用协议标准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软件开发工具包)的缩写,一

SDK 指 般是一些被软件工程师用于为特定的软件包、软件框架、

硬件平台、操作系统等建立应用软件的开发工具的集合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

缩写,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

API 指

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

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3G/4G 指 第三/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CPC 指 Cost Per Click 的缩写,一种按点击量收费的定价模式

Cost Per Action 的缩写,一种按实际投放效果收费的定价

CPA 指

模式

Cost Per Time 的缩写,一种按广告展示时间收费的定价模

CPT 指

对间接雷电和直接雷电影响或其他瞬时过压的电涌进行

电涌保护器 指

保护产品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1-11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总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怀状、云众投资、

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持有的小子科技合计86.50%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

小子科技13.50%股权),交易作价为60,550万元;购买汪坤、融誉投资、门庆娟

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合计90%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无锡线上线下10%股

权),交易作价为40,320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100,870万元。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0,020.5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配套募集资金总额占

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39.68%。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小子科技86.50%股权所需支付的对价为60,550万

元,其中65%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5%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

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39,357.50万元,支付现金对价21,192.50万元;上

市公司收购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所需支付的对价为40,320.00万元,其中,60%

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40%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拟向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24,192.00万元,支付现金对价16,128.00万元。具体如下:

持有标的资 获得股份对 股份对 获得现金对价 现金对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产股权比例 价数量(股) 价占比 金额(元) 价占比

李怀状 31.38% 6,860,515 99.13% 1,920,356.95 0.87%

小子科技 云众投资 30.00% - - 210,004,643.05 100.00%

86.50%股 刘晶 13.26% 2,925,369 100.00% - -

权 林丽仙 10.35% 2,283,216 100.00% - -

横琴安赐 1.50% 330,867 100.00% - -

1-1-12

小计 86.50% 12,399,967 65.00% 211,925,000.00 35.00%

汪坤 37.80% 5,335,349 100.00% - -

无锡线上

融誉投资 36.00% - 0.00% 161,280,000.00 100.00%

线下 90%

门庆娟 16.20% 2,286,578 100.00% - -

股权

小计 90.00% 7,621,927 60.00% 161,280,000.00 40.00%

合计 20,021,894 63.00% 373,205,000.00 37.00%

注:上表中“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由相应股东的出资额除以标的资产出资总额四舍五入后得到,“获得

股份对价数量(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下同。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1,260.89

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0,020.5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

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占本次资产交易价格比例为39.68%。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

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

情况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周建林 9,408,853 29,863.70

华夏人寿 3,200,000 10,156.80

合计 12,608,853 40,020.50

(四)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部分由明家联合在标的股权交割并完成配套融资后向

交易对方分四期支付。现金对价支付进度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

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五)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

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

小子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200万元,无锡线上线下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4,8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小子科技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12.29万元,

评估增值率1,300.56%;无锡线上线下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23.36万元,评估增

值率为1,171.51%。

1-1-13

收益法是通过将标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现而确定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评估

结果主要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情况。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是因为

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为轻资产公司,账面资产较少,主营业务持续增长、效

益稳定上升,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同时,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的平台优势、

客户资源等价值未充分在账面体现。

二、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一)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二)发行价格

1、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90%。2016年5月9日,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以截止至2016年5月9日的总股本318,740,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

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35.26元/股。因此,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1.74元/股。

2、配套融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2016年5月9日,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以截止至2016年5月9日的总股本318,740,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

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35.26元/股。因此,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31.74元/股。

1-1-14

(三)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小子科技86.50%股权交易作价为60,550万元;无锡线上

线下90%股权交易作价为40,320万元。其中,63%的交易对价采用定向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021,894股。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控

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12,608,853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40,020.50

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32,630,747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的9.29%,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备注

周建林 9,408,853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李怀状 6,860,515 交易对方

汪坤 5,335,349 交易对方

华夏人寿 3,200,000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刘晶 2,925,369 交易对方

林丽仙 2,283,216 交易对方

门庆娟 2,286,578 交易对方

横琴安赐 330,867 交易对方

合计 32,630,747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

相应调整。

三、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期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交易对方对其用于认

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其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1-15

在满足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情况下,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

可实现性,在法定锁定期满后,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应按业绩实现进度分批解除限售,各期最多可解禁比例如下:

(1)小子科技售股股东李怀壮、刘晶、林丽仙各期可解锁比例如下: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2016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各方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

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2017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

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6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2018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各方

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8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

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9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各方可转

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无锡线上线下售股股东汪坤、门庆娟各期可解锁比例如下: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各方可转让股份数不

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可转让股份

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6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

各方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8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

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90%;

1-1-16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各方可转

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如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

则业绩补偿方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

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交易对方

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业绩补偿方在转让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如担任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

性规定。

关于股份补偿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锁定期

和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的售股股

东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拟以现金认购本次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

金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本次发行完成

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

深交所交易。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补偿期限及业绩承诺

1、小子科技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500万元、8,500万元。李怀

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小子科技全部承诺业绩的补

偿责任。

1-1-17

2、无锡线上线下

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600万元、6,000万元。汪坤、门

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

责任。

(二)补偿安排

1、小子科技

小子科技售股股东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

小子科技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小子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将优先以其

自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各自因本次

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年度届满后,由明家联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小子科技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

承诺年度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向公司另行补

偿。

2、无锡线上线下

无锡线上线下售股股东汪坤、门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

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在业绩承诺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将优先以其因本

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年度届满后,由明家联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无锡线上线下进行减值测试,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大于

业绩承诺年度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应向公司另行补偿。

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具体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1-18

(三)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奖励安排

承诺期内在达到业绩承诺数的前提下,如果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的40%奖

励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并在履行上市公司备案程序后30日内,由标的公

司一次性支付。具体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业绩激励金额=(承诺期内累计实现

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40%。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上述奖励对价不得超过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的20%。如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上述业绩激励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

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董事会将确定奖励的经营

管理团队具体范围、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报上市公司备案。

五、交易对方股份增持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做出承诺,在云众投资收到明

家联合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分别不低于3,455万元、1,460万元、1,140万元;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增持

的股份自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累计增持金额达到6,055万元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

月内不减持。交易对方汪坤做出承诺,在融誉投资收到明家联合支付的首期股权

转让款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032万元;

增持的股份自累计增持金额达到4,032万元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增持承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

的重要承诺”。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汪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作出股份追加锁定承诺如下:“本人现时持有的上

市公司 8,255 万股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如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则增加部分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1-1-19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规定或要

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七、本次交易构成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按照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明家联合最近 12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的重组事项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佳宇、广发信德、张翔等持有的

微赢互动合计 100%股权;购买陈忠伟、傅晗、苏培、筋斗云持有的云时空合计

88.64%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云时空 11.36%股权);同时向上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9,000.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2 日,该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308 号)核准。2015 年 12 月 30 日,该次交易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鉴于明家联合发行股份购买微赢互动 100%股权和云时空 88.64%股权的行

为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实施,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015 年 5 月 4 日,明家联合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股北京小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700

万元对小子科技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小子科技 13.5%的股权。

2015 年 8 月 14 日,小子科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除上述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的重组事项之外,2016 年 3 月 1 日,明家联合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无锡线上线下股东融誉投资

所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 10%的股份。2016 年 7 月 25 日,无锡线上线下完成了股

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1-2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标计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及 资产净额及

项目 营业收入

交易额孰高 交易额孰高

参股小子科技(13.5%) 2,700.00 - 2,700.00

参股无锡线上线下(10%) 1,700.00 - 1,700.00

本次收购小子科技 86.5%股权 60,550.00 6,224.41 60,550.00

本次收购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 40,320.00 8,316.14 40,320.00

合计 105,270.00 14,540.55 105,270.00

上市公司 2015 年报数据 257,036.85 90,082.53 195,563.58

比例 40.96% 16.14% 53.83%

是否构成重大 否 否 是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

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横琴安赐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长洁为上市公司原董事,

横琴安赐和明家联合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系本次交易配套融

资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之一。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召

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31,874.05万股,周建林持有公司股份8,255.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0%,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预计本次发行

股份3,263.07万股,其中周建林拟认购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940.89万股。本次发

行后,周建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增至26.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若剔除周建林本次认购的940.89万股股份计算,周建林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49%,仍为明家联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未导致明家联合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1-1-21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31,874.05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预计本

次发行股份3,263.07万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建林 82,550,000 25.90% 91,958,853 26.17%

2 上银计划 32,194,480 10.10% 32,194,480 9.16%

3 甄 勇 27,853,477 8.74% 27,853,477 7.93%

4 李佳宇 26,550,433 8.33% 26,550,433 7.56%

5 周建禄 15,919,489 4.99% 15,919,489 4.53%

6 广发信德 8,015,585 2.51% 8,015,585 2.28%

7 陈忠伟 7,738,538 2.43% 7,738,538 2.20%

8 张 翔 6,272,818 1.97% 6,272,818 1.79%

9 傅 晗 5,416,278 1.70% 5,416,278 1.54%

10 华夏人寿 5,004,226 1.57% 8,204,226 2.33%

11 李怀状 - - 6,860,515 1.95%

12 汪坤 - - 5,335,349 1.54%

13 刘晶 - - 2,925,369 0.84%

14 林丽仙 - - 2,283,216 0.66%

15 门庆娟 - - 2,286,578 0.66%

16 其他 101,225,188 31.76% 101,225,188 29.22%

合计 318,740,512 100.00% 351,371,259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系根据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据,结合本次交易

预计增加股份数量计算。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备考财务报表,

并已经正中珠江审阅。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

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明家联合实现数 备考数 变动率

1-1-22

2015 年度/2015 年末

总资产 257,036.85 376,134.34 46.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95,563.58 270,893.09 38.52%

营业收入 90,082.53 104,623.08 16.14%

利润总额 6,083.04 9,044.91 4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533.76 7,773.67 40.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3.92% 27.98% 16.97%

流动比率 1.69 1.20 -29.00%

速动比率 1.61 1.15 -28.57%

毛利率 13.20% 15.56% 17.88%

净利率 6.14% 7.43% 21.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3 2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 0.15 150.00%

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6.16 8.03 30.36%

股净资产(元/股)

2016 年 1~4 月/2016 年 4 月末

总资产 271,475.76 388,740.99 4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02,870.47 280,109.49 38.07%

营业收入 85,652.97 92,935.88 8.50%

利润总额 7,583.98 10,058.36 32.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907.28 8,826.39 27.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27% 27.94% 10.57%

流动比率 1.66 1.13 -31.93%

速动比率 1.66 1.13 -31.93%

毛利率 15.20% 17.19% 13.09%

净利率 8.06% 9.50% 17.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1 0.24 14.2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6.36 8.30 30.50%

股净资产(元/股)

注:除非另有说明,在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时,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

同。

1-1-23

十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明家联合股票于2016年5月9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6年5月10日公司发

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年7月15日、

2016年7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7月29日,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分别召开股东会,小子科技全体

股东一致同意,除明家联合之外的其他股东向明家联合出售其所持有的小子科技

86.50%股权;无锡线上线下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明家联合之外的其他股东向明

家联合出售其所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明家联合分别与小子科技、无锡

线上线下售股股东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与周建林、华夏人寿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股协议》。同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

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1-24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明家联合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东、实际控制人;上市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明家联合董事会,由明家联合董事会代为向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明家联合董事会核实后

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明家联合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向明家联合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

标的公司、交易对方

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

信息真实、准 (云众投资、融誉投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1 确和完整的承 资)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明家联合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向明家联合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

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明家联合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 若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晶、林丽仙、横琴安赐、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明家联合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汪坤、门庆娟)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明家联合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明家联合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明家联合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1-25

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

上市公司

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全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形。

理人员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标的公司(小子科技、 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亦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无锡线上线下)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 最近五年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未履行承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无违法违规的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 行政处罚,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

2

承诺 汪坤、门庆娟;机构股 违法行为以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

东云众投资、横琴安 查之情形;不存在任何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赐、融誉投资的主要管 最近五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及仲裁

理人员) 的情形。

成立至今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未履行承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行政处罚,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

交易对方(云众投资、 违法行为以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

横琴安赐、融誉投资) 查之情形;不存在任何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成立至今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及仲裁

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仲裁的情况,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华夏人寿)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1-1-26

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

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一、小子科技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

二、本人/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股份;本人/本企业依法有

交易对方(李怀状、云

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

众投资、刘晶、林丽仙)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出资额,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

关于持有标的 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本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

公司股权合 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3

法、完整、有 交易对方(横琴安赐) 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效性的承诺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企业将确保所持有的小子科技股权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

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若未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

交易对方(汪坤、融誉 二、本人/本企业作为无锡线上线下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无锡线上线下股份;本人/本企

投资、门庆娟) 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

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1-1-27

四、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按下列安排

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1、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

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30%;

2、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

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60%;

3、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

明家联合股份的 80%;

本次认购的上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 4、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

4 市公司股份锁

晶、林丽仙) 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90%;

定的承诺

5、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

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6、如本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

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本人当期实际

可转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三、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时,如担任明家联合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

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四、本人本次交易所认购明家联合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

执行。

五、锁定期内,前述股份因明家联合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锁定承诺。

1-1-28

一、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按下列安排

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1、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

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30%;

2、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

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60%;

3、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

《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

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80%;

交易对方(门庆娟) 4、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

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90%;

5、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

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6、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

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

等于 0 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三、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时,如担任明家联合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

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四、本人本次交易所认购明家联合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

执行。

五、锁定期内,前述股份因明家联合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锁定承诺。

交易对方(汪坤) 一、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若本人取得明家联

1-1-29

合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时,持续拥有线上线下股权的时间尚不满 12 个月,前述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按下列安排

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1、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

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30%;

2、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

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60%;

3、在明家联合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

《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

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80%;

4、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

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的 90%;

5、明家联合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本人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

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

6、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

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

等于 0 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三、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明家联合股份时,如担任明家联合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

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四、本人本次交易所认购明家联合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

执行。

五、锁定期内,前述股份因明家联合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锁定承诺。

1-1-30

一、本企业本次交易所认购的明家联合新股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若本企业获得明家联合本次交易所发行新股时,持续拥有小子科技股权的时间尚不满 12 个月,本企

业本次交易所认购的明家联合新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对方(横琴安赐)

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

三、本企业同意本次交易所认购明家联合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

核要求执行。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本次认购的明家联合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完

华夏人寿) 成后,由于明家联合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小子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业竞争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 企业。

晶、林丽仙、云众投资) 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

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小子科技享有;同时,若造成小子科技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

接损失),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避免与上市公

四、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5 司同业竞争的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无锡线上线下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承诺

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

交易对方(汪坤、门庆 争的公司/企业。

娟、融誉投资) 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

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无锡线上线下享有;同时,若造成无锡线上线下损失的(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1-1-31

一、除明家联合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现时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

无条件地归明家联合享有;同时,若造成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明家联合发生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李怀状、云

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

众投资、刘晶、林丽仙、

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横琴安赐、汪坤、融誉

及明家联合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

规范与上市公 投资、门庆娟)

过关联交易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6 司关联交易的

认购明家联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人/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明家联合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

承诺

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家联合章程

华夏人寿)

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交易对方(李怀状、云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明家联合在人

众投资、刘晶、林丽仙、 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明家联合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

关于保持上市 汪坤、融誉投资、门庆 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明家联合在人员、资

7 公司独立性的 娟)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承诺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明家联合在人员、

交易对方(横琴安赐) 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明家联合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

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1-32

认购明家联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与明家联合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明家联合人员独立、资产

华夏人寿) 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明家

联合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人具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且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除本人外明

家联合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李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 怀状、刘晶、林丽仙、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的情形,也不会与明家联合进行资产置换或

认购配套融资

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8 资金来源的承

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且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明家联合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

配套融资方(华夏人

重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樟树

寿)

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的情形,也不会与明家联

合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愿在云众投资收到明家联合向其支付本次重组首期股权转让现金对价的 12 个月

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明家联合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6,055 万元;其中:李怀状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 3,455 万元,刘晶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1,460 万元,林丽仙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1,140 万元。李怀状、刘晶、

晶、林丽仙) 林丽仙增持的股份自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累计增持金额达到 6,055 万元之日起开始计算 6 个月内不减

通过二级市场 持。李怀状、刘晶、林丽仙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9 增持明家联合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份的承诺 本人自愿在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到明家联合向其支付本次重组首期股权转让现金对

价的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明家联合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32 万元,增持的股份自累计增

交易对方(汪坤) 持金额达到 4,032 万元之日起开始计算 6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将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33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

行,本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关于对上市公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司填补回报措

10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施能够得到切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实履行的承诺

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周建林) 二、本人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一、本人现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8,255 万股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如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则增

延长股份锁定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11 加部分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的承诺 (周建林)

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规定或要

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一、本人/本公司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李怀状、云 二、本人/本公司与明家联合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

众投资、刘晶、林丽仙、 关联关系;

横琴安赐、汪坤、融誉 三、本人/本公司未向明家联合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门庆娟) 四、本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的小子科技股权均为本人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为他人持有股份的

12 其他承诺事项

情形。

一、本企业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二、本声明签署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长洁有任明家联合董事的情形,陈长

交易对方(横琴安赐)

洁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辞去明家联合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本企业为明家联合的关联人;

1-1-34

三、除本企业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长洁曾担任明家联合董事外,本企业及关联人不存在担任明家联合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向明家联合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的小子科技股权均为本企业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为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

1-1-35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以下安

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

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已聘请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已聘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

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

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

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

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和落实情况

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方式提请全

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1-1-36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

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

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

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

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同时,结合市场可比交易的定价水平、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明家联合的估

值水平,以及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

本次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资产定价公允性

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之“六、董事会对标

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五)本次交易预期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根据测算,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6 年 10 月底完成,不会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完

成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一年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虽然股本规模会有所扩张,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提高,预期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增厚。但是,如

果未来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

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

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六)关于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

本次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

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2016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盈利进行了承诺并作出了可行的补偿安排。关于标的资产

1-1-37

利润补偿的具体安排详见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东方花旗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1-1-38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

出具的相关意见,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报告书其他部分提供的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终止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控制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

但仍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若双方无法对更改条款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移动数字营销行业不能实现预期发展的风险

我国移动广告市场连续多年保持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根据艾瑞咨询的

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中国移动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达到 901.3 亿元,同比增

长率 178.3%,远高于网络广告市场的 36.0%的增幅。艾瑞咨询预测,未来三年

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 3,267.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3.62%,2018 年移动

广告在整体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占比将由 2015 年的 43%提高至 78%。但由于宏

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营销行业升级迭代等

原因,移动数字营销行业可能出现不能实现预期发展的风险,从而影响移动数

字营销行业参与者的经营业绩。

1-1-39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

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

小子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2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小子科技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12.2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300.56%。无锡线上线下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44,8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无锡线上线下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3,523.3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171.51%。

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是

由于标的公司属于轻资产企业。在数字营销行业高速发展的阶段,标的公司凭

借管理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优质客户资源、在激烈竞争过程中取得的良好业

绩和树立的市场地位等因素,能给企业持续带来经济利益,而这些资源并未在

会计报表中直接体现。虽然评估机构在选取 β 值、计算折现率以及预测现金流

量时,充分考虑了市场、行业及标的资产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场通行的模

型和计算方法,审慎合理选择和计算相关参数,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

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数字营

销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

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

成损害,提请投资者关注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四、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6,500 万元、8,5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4,600 万元、6,000 万元。

虽然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期将呈

现较快增长的趋势,但可能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

场竞争加剧,以及标的公司不能根据市场潮流变化及时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以

1-1-40

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等原因出现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尽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在被上市公司

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

规模。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公司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小子科技全部

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根据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汪坤、门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

担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如业绩补偿方当期需向公司支付补

偿的,则补偿时,将优先以其自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其

各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

金补偿。

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可能出现标的公司业绩补偿

方处于锁定状态的股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虽然按照约定标的公

司业绩补偿方须用等额现金进行补偿,公司为了应对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

风险,亦设计了股份分期解锁和现金对价分期支付的安排,但由于现金补偿的

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执行性低,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小子科技 86.50%股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属于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

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预计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约 11

亿元的商誉。若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本次交

易形成的商誉将面临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4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管理体系和财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标的公司

支持,积极发挥标的公司的优势和上市公司既有业务的协同效应,保持标的公

司的持续竞争力,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

低程度。

七、无锡线上线下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无锡线上线下向无锡移动采购短信金

额分别为 4,293.76 万元、6,520.54 万元和 1,945.39 万元,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分

别为 92.86%、88.82%、92.24%。无锡移动系无锡线上线下重要的供应商。集中

采购是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公司采用的普遍模式,该模式既有利于短信通道的统

筹管理,也有利于获取合作运营商的各项业务支持及酬金奖励。由于短信通道

资源及产品本质上并无差异且各大运营商的各地分公司均开展此项业务,集中

采购并不会影响无锡线上线下的服务质量。但如果无锡移动的电信增值业务推

广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对无锡线上线下的经营造成影响,无锡线上线下

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风

险因素”及本报告书全文。

1-1-4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数字营销行业蓬勃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1)移动互联网行业全面发展,参与人群广泛

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全面发展基于我国 4G 网络的普及和手机用户的规模化。

2016 年 5 月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主要指标数据显示,截止 2016 年 3 月底,中

国移动电话用户为 12.93 亿户,普及率达到 94.10 部/百人,其中 4G 用户为 5.33

亿户,渗透率达到 41.25%。2016 年 1 月 22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发布的第 3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 2015 年 12 月,

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 6.20 亿,占总网民规模的比例已经达到 90.10%。

随着越来越多的手机网民和手机上网便捷性的提升,移动互联网各种商业

模式推陈出新,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大量涌现的不断挖掘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的移动 APP,不断激发用户参与其中。此外,4G 网络的广泛覆盖和智能手机

硬配置的提高,使得在 PC 端已经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也快速迁移到移动端,

移动电商、移动视频直播、移动营销等又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2)数字营销市场继续扩容,未来前景看好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 年中国网络广告行业年度监测报告》,2015 年

中国网络广告整体市场规模达到 2,093.7 亿元,同比增长 36.0%,其中,移动广

告市场规模达到 901.3 亿元,同比增长率高达 178.3%,发展势头强劲。

根据工信部 2014 年及 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2014 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

量为 7,630.5 亿条,其中行业短信量为 3,394.5 亿条,创过去三年的新高;2015

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为 6,991.8 亿条,其中行业短信量为 4,285.97 亿条,较

2014 年增长了 26.26%,占 2015 年短信总量的 61.3%。由此可见,“互联网+”

带来的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也为移动信息服务打开了新的发展机遇,各

1-1-43

企业用户正在逐步增加运用行业类短信服务,为用户提供各种及时通知、各类

信息增值服务。

在整个移动互动互联网大发展的背景下,数字营销行业更呈现出多元化发

展趋势,市场规模也随着扩大。在此过程中,手机设备的各个信息入口均被充

分开发,从 APP 端、到 WAP 端直至短信端,均将被充分开发和利用。

(3)程序化购买市场倍受市场关注,发展前途可期

与传统营销不同,移动互联网营销更强调充分挖掘用户过往的消费行为习

惯,并充分利用各种新的广告展示方式,增强与用户的互动性和体验感。在数

字营销发展已成较大市场之际,如何进行更为高效的的用户行为特性分析、如

何更有效率的满足广告主及时、精准的广告投放需求,为广告主在移动端海量

用户中筛选出更有针对性的潜在用户群体,成为了各家数字营销公司关注的重

点。于是以流量数据分析为基础的程序化购买平台模式被市场主流所认可,各

类精细化运营模式也应运而生。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统计,2015 年中国移动程序化购买展示广告市场规模为

33.7 亿元,预计到 2018 年,程序化购买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 251.1 亿元,复合

增长率达 95.3%。由此可见,程序化购买市场未来发展前途可期。

2、前次并购成效初现,上市公司主业聚焦移动数字营销

自 2014 年以来,明家联合稳步推进主业聚焦数据营销的长期发展战略。通

过前后两次并购,全资控股了金源互动、微赢互动和云时空这三家优质移动互

联网公司。2015 年度,金源互动、微赢互动、云时空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5,838.40

万元,7,561.55 万元,3,174.09 万元,均超额完成业绩承诺。2016 年 1~4 月,

三家子公司合计完成净利润 7,449.04 万元,占当年业绩承诺的 41.31%,经营情

况良好。

与此同时,明家联合于 2016 年初完成了原有电涌保护业务的剥离,使得公

司有更多精力和资源聚焦现有主业经营,做好各家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和业务发

展规划。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数字营销领域,业务范

畴涵盖了多个细分业务市场。同时,公司也参股投资了部分新兴互联网公司,

并持续关注着这些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这是公司通过“参控并举”的方式,

控制公司并购潜在风险的有效措施。

1-1-44

目前,明家联合主业明确,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清晰;凭借对数字营销领域

的深刻理解,己构建了较为全面的数字营销版图,并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2015 年 12 月,明家联合被纳入互联网营销指数(884207.WI),成为主要成分

股之一。

3、树立公司发展新目标,团结稳定核心团队

随着数字营销新主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为了体现和强调上市公司的全新

定位,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启动了更名仪式并发布了全新官方网站,提出了“建

立全球领先精准营销平台”的发展目标,以及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极致”

的产品与服务。

为了适应新阶段的公司发展需求,有效管理各家子公司,明家联合切实完

成了多方面工作:一是顺应主业变化,公司调整了原有公司的管理架构,形成

并完善了总部各项管理职能,在财务、法务等重要合规性内部管理流程上,建

立了总部垂直管理模式;并举行了多次财务管理内部培训以及子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信息披露和上市规则的专题培训。二是调整了独立董事人选,新当选

的独立董事具有数字营销方面较丰富的研究积累,这有利于为公司的未来发展

提供建设性意见。三是实施了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覆盖了公司及子公司主

要中层员工和部分高管,采用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方式,以适应不同

员工的差异化需求。本次股权计划分三期执行,逐年分批次解锁,这有利于加

强互联网企业年轻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各子公司中层的稳定性。

通过多管齐下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上市公司凝聚了各家子公司的中坚力

量,为进一步的业务整合和发挥协同效应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本次交易目的

1、完善移动数字营销产业链,增强业务协同

由参股到全资控股,明家联合此次拟收购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剩余的

多数股权,是基于参股完成后,明家联合对标的公司更为深入的调研以及对于

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本次并购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数字营销业务链,

增添新的业务领域,为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联动提供便利,有利于各个子公司

之间产生业务协同。

1-1-45

若本次并购能够顺利实施,则明家联合的业务版图将得以继续丰富和完善,

明家联合的各家子公司各具业务特色。现有的三家公司业务特色分别为:金源

互动比较优势在于互联网广告的整体营销方式策划和为优质广告客户提供一站

式综合服务;微赢互动比较优势在于移动广告的推广阶段,拥有多个各具特色

的移动广告平台;云时空的比较优势在于拥有丰富的网盟资源,具有较好的全

网覆盖能力。

本次并购标的小子科技的业务特色在于精细化数据分析和移动互联网广告

程序化投放平台设计建设等方面;而无锡线上线下则在移动信息服务方面具有

较强的运营能力,并持续为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若两家标的

公司被并入明家联合,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在程序化投放的技术开发、数据建模

分析以及新增数字营销新渠道,这将给明家联合带来强有力的支持和有效补充。

2、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若本次收购顺利完成,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明家联合的全资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明家联合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小子科技与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业绩承

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小子科技 5,000 6,500 8,500

无锡线上线下 3,500 4,600 6,000

合计 8,500 11,100 14,500

注:以上业绩承诺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上述两家企业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均具有鲜明的业务特色,且核心团队均具

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按两家标的公司各年业绩承诺情况,

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更好保障。

此外,若本次并购顺利实施,明家联合在数字营销领域的服务范围又添新

亮点,明家联合将全力建设各自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致力于更完善的程

序化购买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3、推进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稳步执行

1-1-46

数字营销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各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各类新开发的功能

化程序,不断萌发并相互融合,并将形成生态圈式的共生发展。现阶段,数字

营销行业内,流量数据分析成为了精准营销的助推器,程序化投放随之蔚然成

风,移动增值信息服务又再度崛起,短信与 APP、WAP 的联动式营销发展可

期。

近年来,明家联合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参控并举”的方式不断

稳步推进公司在互联网广告全案策划、移动广告平台式推广等领域延伸,并建

立了较为全面的移动数字营销业务链;在此过程中,公司也通过强化内部管理

以及多样化的员工激励手段,形成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

本次并购是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根据行业发展潮流,有针对性地挖掘

潜在业务增长点。本次并购将促进明家联合继续在主业数字营销领域深耕细作。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明家联合股票于2016年5月9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6年5月10日公司发

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发布了《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

告》;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7月15日、2016年7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7月29日,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分别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除明家联合之外的其他股东向明家联合出售其所持有的小子科技86.50%

股权、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公司分别与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售股股东

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与周建林、

华夏人寿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认股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1-1-47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

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怀状、云众投资、

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持有的小子科技合计86.50%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

有小子科技13.50%股权),交易作价为60,550万元;购买汪坤、融誉投资、门

庆娟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合计90%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无锡线上线下

10%股权),交易作价为40,320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

100,870万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40,020.5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配套

募集资金总额占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39.68%。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小子科技86.50%股权所需支付的对价为60,550

万元,其中65%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5%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39,357.50万元,支付现金对价21,192.50万

元;上市公司收购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所需支付的对价为40,320.00万元,其

中,60%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40%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拟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24,192.00万元,支付现金对价16,128.00万元。具

体如下:

持有标的

标的资 获得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获得现金对价 现金对

交易对方 资产股权

产 数量(股) 占比 金额(元) 价占比

比例

1-1-48

李怀状 31.38% 6,860,515 99.13% 1,920,356.95 0.87%

云众投资 30.00% - - 210,004,643.05 100.00%

小子科

技 刘晶 13.26% 2,925,369 100.00% - -

86.50% 林丽仙 10.35% 2,283,216 100.00% - -

股权

横琴安赐 1.50% 330,867 100.00% - -

小计 86.50% 12,399,967 65.00% 211,925,000.00 35.00%

汪坤 37.80% 5,335,349 100.00% - -

无锡线

上线下 融誉投资 36.00% - - 161,280,000.00 100.00%

90%股 门庆娟 16.20% 2,286,578 100.00% - -

小计 90.00% 7,621,927 60.00% 161,280,000.00 40.00%

合计 20,021,894 63.00% 373,205,000.00 37.00%

注:上表中“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由相应股东的出资额除以标的资产出资总额四舍五入后得到,“获

得股份对价数量(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下同。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

1,260.89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0,020.5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和交易税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占本次资产交易价格比例为39.68%。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

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募集

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周建林 9,408,853 29,863.70

华夏人寿 3,200,000 10,156.80

合计 12,608,853 40,020.50

(四)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部分由明家联合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并完成配套融资

后向交易对方分四期支付。现金对价支付进度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节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1-49

(五)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

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

小子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200万元,无锡线上线下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4,8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小子科技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12.29万元,

评估增值率1,300.56%;无锡线上线下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23.36万元,评估

增值率为1,171.51%。

收益法是通过将标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现而确定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评

估结果主要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情况。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是

因为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为轻资产公司,账面资产较少,主营业务持续增

长、效益稳定上升,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同时,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的平

台优势、客户资源等价值未充分在账面体现。

四、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办法》,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认购人均出具了

关于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

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七)股份锁定承诺”。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补偿期限及业绩承诺

1、小子科技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500万元、8,500万元。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小子科技全部承诺业

绩的补偿责任。

2、无锡线上线下

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600万元、6,000万元。汪坤、

1-1-50

门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

偿责任。

(二)补偿安排

1、小子科技

小子科技售股股东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

担小子科技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小子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

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将优先

以其自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各自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

偿。

在业绩承诺年度届满后,由明家联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小子科技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大于

业绩承诺年度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向公司

另行补偿。

2、无锡线上线下

无锡线上线下售股股东汪坤、门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

担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在业绩承诺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当期期末累计实现

的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将优先以其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

偿。

在业绩承诺年度届满后,由明家联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无锡线上线下进行减值测试,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

大于业绩承诺年度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应向公司另行

补偿。

1-1-51

(三)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奖励安排

1、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承诺期内在达到业绩承诺数的前提下,如果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40%奖励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并在履行上市公司备案程序后30日内,

由标的公司一次性支付。具体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业绩激励金额=(承诺期

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40%。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上述奖励对价不得超过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的20%。如中国证

监会另行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上述业绩激励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董

事会将确定奖励的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范围、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报

上市公司备案。

2、对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业绩激励金额=(承诺期内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40%。

鉴于本次方案是以标的公司三年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的40%作为奖励,且该奖励在出具承

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并向上市公司备案后才会实际支付,标

的公司拟在承诺期内的每年年末,根据当期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40%这一金额预提奖励金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

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一次性支付超额业绩奖励,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和银行存款。

3、业绩奖励支付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超额业绩奖励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由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

付,标的公司可能会因此产生一定资金压力,但奖励金额仅限于超额完成的净

利润的40%,预期占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全年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

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超额业绩奖励将在承诺期各年内

1-1-52

预提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待承诺期满后支付,届时不会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具体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

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六、交易对方股份增持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做出承诺,在云众投资收到

明家联合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3,455万元、1,460万元、1,140万元;李怀状、刘晶、林丽

仙增持的股份自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累计增持金额达到6,055万元之日起开始

计算6个月内不减持。交易对方汪坤做出承诺,在融誉投资收到明家联合支付的

首期股权转让款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4,032万元;增持的股份自累计增持金额达到4,032万元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月内

不减持。股份增持承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本次

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汪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作出股份追加锁定承诺如下:“本人现时持有的

上市公司 8,255 万股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如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则增加部分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规

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1-1-53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31,874.05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预计

本次发行股份3,263.07万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建林 82,550,000 25.90% 91,958,853 26.17%

2 上银计划 32,194,480 10.10% 32,194,480 9.16%

3 甄 勇 27,853,477 8.74% 27,853,477 7.93%

4 李佳宇 26,550,433 8.33% 26,550,433 7.56%

5 周建禄 15,919,489 4.99% 15,919,489 4.53%

6 广发信德 8,015,585 2.51% 8,015,585 2.28%

7 陈忠伟 7,738,538 2.43% 7,738,538 2.20%

8 张 翔 6,272,818 1.97% 6,272,818 1.79%

9 傅 晗 5,416,278 1.70% 5,416,278 1.54%

10 华夏人寿 5,004,226 1.57% 8,204,226 2.33%

11 李怀状 - - 6,860,515 1.95%

12 汪坤 - - 5,335,349 1.54%

13 刘晶 - - 2,925,369 0.84%

14 林丽仙 - - 2,283,216 0.66%

15 门庆娟 - - 2,286,578 0.66%

16 其他 101,225,188 31.76% 101,225,188 29.22%

合计 318,740,512 100.00% 351,371,259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系根据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据,结合本次交

易预计增加股份数量计算。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备考财务报

表,并已经正中珠江审阅。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明家联合实现数 备考数 变动率

1-1-54

2015 年度/2015 年末

总资产 257,036.85 376,134.34 46.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95,563.58 270,893.09 38.52%

营业收入 90,082.53 104,623.08 16.14%

利润总额 6,083.04 9,044.91 4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533.76 7,773.67 40.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3.92% 27.98% 16.97%

流动比率 1.69 1.20 -29.00%

速动比率 1.61 1.15 -28.57%

毛利率 13.20% 15.56% 17.88%

净利率 6.14% 7.43% 21.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3 2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 0.15 150.00%

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6.16 8.03 30.36%

股净资产(元/股)

2016 年 1~4 月/2016 年 4 月末

总资产 271,475.76 388,740.99 4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02,870.47 280,109.49 38.07%

营业收入 85,652.97 92,935.88 8.50%

利润总额 7,583.98 10,058.36 32.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907.28 8,826.39 27.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27% 27.94% 10.57%

流动比率 1.66 1.13 -31.93%

速动比率 1.66 1.13 -31.93%

毛利率 15.20% 17.19% 13.09%

净利率 8.06% 9.50% 17.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1 0.24 14.2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6.36 8.30 30.50%

股净资产(元/股)

注:除非另有说明,在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时,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

同。

1-1-55

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词: MIG Unmobi Technology INC.

股票简称: 明家联合

股票代码: 300242

法定代表人: 周建林

注册资本: 31,874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22 日

上市日期: 2011 年 7 月 12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38599734U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

邮政编码: 523475

董事会秘书: 周建林

联系电话: 0769-88972266

联系传真: 0769-88972266

公司网站: www.migunmobi.com

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研发、生产及销售:避雷器及雷电防

护装置、防雷插座、配电箱及防雷产品,防雷发光二极

管电源、大功率发光二极管节能照明产品,模具及塑胶

制品、电源插头及电线电缆;安装、调试:配电箱及防

雷产品、智能型电涌保护器、智能型安防家居产品;研

发、销售:手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

1-1-56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东莞市明家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2日,设立时

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08年10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东莞市明家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23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5,200万元。2009年7月14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5,600万元。

2011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9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7,500万股。

2011年7月12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

2014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94号”文件核准,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甄勇、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金源互动合计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12,148,441股,

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7,148,441股。2015年1月20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15年9月11日,明家联合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87,148,441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股本130,722,661股,

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7,871,102股。

2015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08号”文件核准,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佳宇、广发信德、张翔、陈阳、新

余市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杜海燕、新余高新区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横琴安赐、新余高新区众赢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微赢互动合计100%股权;购买陈忠伟、傅晗、苏培、

新余高新区筋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云时空合计88.64%股权(之

1-1-57

前上市公司已持有云时空11.36%股权)。同时,上市公司向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9,000.00万元。本次共发

行股份99,406,51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17,277,612股。2015年12月30日,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15年12月14日,明家联合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股票

期权方式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70.28万份股票期权,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岑嘉文、

骆棋辉等6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2,900.00股。2016

年1月26日,前述限制性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8,740,512.00元。

2015年12月18日,明家联合启动重大资产出售,向大股东周建林协议转让其

持有的东莞防雷100%股权,及拥有的因将其电涌保护业务有关资源整合至东莞

防雷所产生的对东莞防雷的其他应收款债权;2016年2月5日,相关资产完成了最

终的过户与交付。2016年3月14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

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自上市以来及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周建林,未发生控

制权变动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周建林,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建林持有公

司8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90%。

周建林,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

宏达电子厂、东莞市东大电业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起在公司前身东莞市明家电

子工业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微赢互动董事、金源互动董事及云时空董事、广州市

明家防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1-58

(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年以来,在产业升级战略的指引下,明家联合深入研究移动互联网发展

趋势,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外延式拓展,谋求公司主业稳步过渡到移动互联网

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道路。

2014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甄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4号),核准公

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甄勇、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金源互动100%股权。2014年12月30日,金源互动100%

股权完成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1月7日,本次新增股份12,148,441股

办理完毕登记手续。2015年1月20日,公司新增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2015年3月23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08

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佳宇等合法持有

的微赢互动 100%股权和陈忠伟等合法持有的云时空 88.64%股权。2015 年 11

月 6 日,微赢互动 100%股权完成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5 年 10 月 26

日,云时空 88.64%股权完成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5 年 12 月 17 日,

本次新增股份 99,403,210 股办理完毕登记手续。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新增

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启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出售

公司持有的东莞防雷 100%股权,及拥有的因将其电涌保护业务有关资源整合

至东莞防雷所产生的对东莞防雷的其他应收款债权,相关事项在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审议通过。2016 年 2 月 5 日,东莞防雷 100%股权过户

至周建林名下。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周建林已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

定向上市公司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至此,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转型

为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

1-1-59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自 2014 年以来,明家联合稳步推进主业聚焦移动数字营销的长期发展战

略。通过前后两次并购,全资控股了金源互动、微赢互动和云时空这三家优质

移动互联网公司。2015 年度,金源互动、微赢互动、云时空扣非后净利润分别

为 5,838.40 万元,7,561.55 万元,3,174.09 万元,均超额完成业绩承诺。2016

年 1~4 月,三家子公司合计完成净利润 7,449.04 万元,占当年业绩承诺的

41.31%,经营情况良好。

与此同时,明家联合于 2016 年完成了原有电涌保护业务的剥离,使得公司

有更多精力聚焦现有主业经营,做好各家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和业务发展的规划。

通过这些年的不断努力,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数字营销领域,业务范畴涵盖了

多个细分业务市场。同时,公司也参股投资了一批颇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互联网

公司,并持续关注着这些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这是公司通过“参控并举”的

方式,控制公司并购潜在风险的有效措施。

目前,明家联合主业明确,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清晰;凭借对数字营销领域

的深刻理解,己构建了较为全面的移动数字营销版图,并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

可。2015 年 12 月,明家联合被纳入互联网营销指数(884207.WI),成为主要

成分股之一。

(七)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1,567.31 257,036.85 31,487.91

负债总额 68,605.30 61,473.27 5,786.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962.02 195,563.58 25,701.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962.02 195,563.58 25,701.8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4月 2015年 2014年

1-1-60

营业收入 85,652.97 90,082.53 16,899.93

利润总额 7,675.53 6,083.04 412.06

净利润 6,998.83 5,533.76 40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98.83 5,533.76 409.8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4月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893.00 -2,187.39 2,590.8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681.78 -28,811.13 -3,464.2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869.26 56,390.72 -182.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74.99 25,492.74 -1,025.96

注:以上2014年、2015年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2016年1~4月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15.20% 13.20% 19.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1 0.06 0.04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11.14% 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3.37% 2.78% 1.0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6 -0.07 0.35

流量净额(元/股)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6.37 6.16 3.43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5.26% 23.92% 18.38%

注:1、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1-1-61

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八)合规运营情况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

事处罚、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汪

坤、门庆娟、融誉投资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李怀状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怀状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28261976****0655

住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66号顺事嘉业创业

通讯地址

园A栋8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小子科技 2015年3月至今 执行董事 是

小子科技之全资

云享时空 2015年8月至今 监事

子公司

小子科技之全资

普力网络 2016年3月至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子公司

云众投资 2016年2月至今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济南锦灿通信工程

2012年2月至今 经理 是,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有限公司

北京聚咖科技有限 2015年8月至今 监事 是,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1-1-62

公司

安一恒通(北京)科

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 商务部经理 否

技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小子科技31.38%的股权外,李怀状及其配

偶对外投资的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云众投资 40 57%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开业

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软件、硬件研发,计算机信息技

江苏中宏 李怀状配

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饰品销售。(依

信息技术 200 偶持有 开业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有限公司 22%股权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电、电子

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

北京聚咖 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

曾持有 正在办理注

科技有限 100 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

40%股权 销手续

公司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

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济南锦灿

曾持有 是,正在办

通信工程 100 通信工程

20%股权 理注销手续

有限公司

(二)刘晶

1、基本情况

姓名 刘晶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5031982****3020

住址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

1-1-63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 66 号顺事嘉业创业

通讯地址

园 A 栋 8 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2014年10月至今 总经理

小子科技 是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 执行董事

小子科技之全资子

云趣科技 2014年8月至今 执行董事

公司

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

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 运营总监 否

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

2007年1月至2013年9月 高级产品经理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小子科技13.26%的股权外,刘晶与其配偶

对外投资的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云众投资 40 24%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开业

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

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

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

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

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

北京环球

刘晶配偶 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

永大网络

10 持有56% 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 开业

技术有限

股权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

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数据

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

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1-1-64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

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企业管

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

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

北京九歌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演出经纪。(企

刘晶配偶

传媒科技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10 持有40% 开业

有限责任 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股权

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

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

有招(北 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策

刘晶配偶

京)网络技 划;会议服务;产品设计;组织文化艺

50 持有25% 开业

术有限公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信息咨

股权

司 询(不含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林丽仙

1、基本情况

姓名 林丽仙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8021984****0021

住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宫下外厝前巷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66号顺事嘉业创业

通讯地址

园A栋8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1-1-65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小子科技 2014年10月至今 监事 是

小子科技之全资

云趣科技 2015年8月至今 监事

子公司

小子科技之全资

江西小子科技 2015年7月至今 监事

子公司

小子科技之全资

普力网络 2016年3月至今 监事

子公司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

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 产品运营 无

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林丽仙除直接持有小子科技10.35%的股权外,对外投

资的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

云众投资 40 18.8235%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开业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云众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5 号楼 184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5 号楼 184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怀状

注册资本 4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2 月 0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82MA35GEYK2F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1-66

云众投资系李怀状、刘晶和林丽仙于2016年2月1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设立时云众投资注册资本为40万元。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方式

李怀状 22.82 57.06% 普通合伙

刘晶 9.65 24.12% 有限合伙

林丽仙 7.53 18.82% 有限合伙

合 计 4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云众投资的股东为李怀状、刘晶和林丽仙,持股比例分

别为57.06%、24.12%和18.82%。

4、主要业务

云众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除小子科技外,云众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五)横琴安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98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98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代表:殷敏)

注册资本 2 亿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03818141B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协议、申请书等确定。

2、历史沿革

1-1-67

横琴安赐系江门市安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朱蕾蕾、方志平于2014年4月22日出资设立的有限

合伙企业,设立时横琴安赐出资总额为2亿元,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方式

江门市安赐股权投资

14,900.00 74.50% 有限合伙

管理中心

朱蕾蕾 3,000.00 15.00% 有限合伙

方志平 2,000.00 10.00%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

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00.00 0.50% 普通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0,000.00 100.00%

2014年4月22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横琴安赐核发了营业执

照。自设立以来,横琴安赐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合伙人情况

根据横琴安赐的《合伙协议》,其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

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安赐文化

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安赐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长洁。陈长洁、殷敏各持有安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的股权,为横琴安赐的实际控制人。

横琴安赐的普通合伙人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5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分别为安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樟树市开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樟树市墨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璐和方志平,投资比例分别为 0.5%、

37.5%、37.5%、17.0%、7.5%,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500 万元,安赐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余投资者均为有限合伙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横琴安赐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1-1-68

1-1-69

4、主要业务

横琴安赐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除小子科技外,横琴安赐对外投资的企业(持股5%以上)如

下表所示: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广州乐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600.00 15.00% 互联网生活服务

深圳市天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1,257.55 5.76% 电视游戏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叁号股权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10,000.00 40.00%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珠海安赐互联壹号股权投资基金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5,000.00 39.80%

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珠海安赐互联柒号股权投资基金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12,000.00 6.52%

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珠海安赐互联捌号股权投资基金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20,000.00 19.50%

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17,735.57 19.28%

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珠海恩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2,500.00 99.90%

限合伙) 投资以及相关服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

资产总额 342,358,017.84 109,647,641.23

负债总额 5,110,462.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247,555.84 109,647,641.23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2,706,804.90 -3,965,272.91

净利润 12,706,804.90 -3,965,272.91

注:2014、201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横琴安赐及其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相关备案情况

1-1-70

横琴安赐系《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横琴安赐的管理

人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1月7日完成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06385);横琴安赐已于2015年5月7日完成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D5054)。

(六)汪坤

1、基本情况

姓名 汪坤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8821981****6413

住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香樟园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号楼

通讯地址

501-5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无锡线上线下 2015年9月至今 监事 是

执行董事兼

无锡胜杰 2015年4月至今 是

总经理

注1 执行董事兼

武汉楚胜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2月至今 是

经理

注2 执行董事兼

无锡度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至今 是

经理

注 1:报告期内,武汉楚胜特科技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

注 2:无锡度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3 月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正在办理注销过

程中;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无锡线上线下37.8%的股权外,控制的企业和关

联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1-1-71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情况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

融誉投资 100 7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开业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信产品的研发、批发零售;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

武汉楚胜特科技 开业,报告期内未

1,000 10% 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

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

营)

经济信息咨询;软、硬件的研发、

正在办理注销过程

无锡度易信息科 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

100 51% 中,报告期内未开

技有限公司 类广告;计算机及耗材、文具用品、

展经营活动

百货的销售。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注册资本 持股情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况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

无锡微卡网络技 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

注 100 49% 于 2015 年 4 月转让

术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

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

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

注:现更名为寻见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系汪坤持股期间的信息。

(七)门庆娟

1、基本情况

姓名 门庆娟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110111981****1829

住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香樟园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号楼

通讯地址

501-5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1-72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无锡线上线下 2012年9月至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是

融誉投资 2016年1月至今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

无锡度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至今 监事 是

注:门庆娟的配偶汪坤系该公司持股51%的股东。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无锡线上线下16.2%的股权外,控制的企业和关

联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备注

(万元)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融誉投资 100 3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开业

展经营活动)

(八)融誉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5 号楼 16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5 号楼 165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门庆娟

出资额 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82MA35GC20X2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历史沿革

融誉投资系无锡线上线下的股东汪坤、门庆娟于2016年1月22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

伙企业,设立时融誉投资出资总额为1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方式

1-1-73

门庆娟 30.00 30% 普通合伙

汪坤 70.00 70% 有限合伙

合 计 100.00 100%

2016年1月22日,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融誉投资核发了《营业执照》。

3、产权控制关系

根据融誉投资的《合伙协议书》,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门庆娟。

4、主要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无锡线上线下外,融誉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三、配套融资方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拟以现金认购工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周建林 9,408,853 29,863.70

华夏人寿 3,200,000 10,156.80

合计 12,608,853 40,020.50

(一)周建林

1、基本情况

姓名 周建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4301971****2018

住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广东明家联

通讯地址

合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1-1-74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任职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2002年5月至今 董事长

明家联合 系其控股股东

2012年4月至今 兼任总经理

金源互动 2014年12月至今 董事 系其母公司控股股东

微赢互动 2015年12月至今 董事 系其母公司控股股东

云时空 2015年12月至今 董事 系其母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市明家防雷技术开发有限

注 2013年1月至今 执行董事 系其母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

注: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注销广州防雷,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3、认购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

周建林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周建林已签署《承诺函》:“本人具有充足的资

金用于本次认购,且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除本人外明家

联合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重组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的情形,也不会与明家联合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建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255 万股,已质押股份数量为

2,370 万股,尚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5,885 万股。按本次交易停牌前 35.01 元/股计算,周

建林持有的尚未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值约为 20.60 亿元,其本次拟认购上市公司股票

的金额为 29,863.70 万元,周建林先生履约能力良好。

(二)华夏人寿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 2 号增 1 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 101-30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西海国际中心 1 号楼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飞

注册资本 1,530,000 万元

1-1-75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791698440W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经营范围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306,000 20.00

2 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6,000 20.00

3 山东零度聚阵商贸有限公司 228,030 14.90

4 北京百利博文技术有限公司 204,520 13.37

5 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198,090 12.95

6 天津华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 171,960 11.24

7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80,000 5.23

8 内蒙古金平投资有限公司 15,000 0.98

9 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8,000 0.52

10 天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7,000 0.46

11 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 2,000 0.13

12 北京龙达鑫锐科贸有限公司 2,000 0.13

13 北京国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400 0.09

合计 1,530,000 100.00

3、主要业务

华夏人寿于 2006 年 12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一家全国性、股

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夏人寿总资产达 2,638.45 亿元,净资

产达 169.25 亿元。

华夏人寿业务覆盖人身保险产品开发、保单销售以及保单服务等主要领域,产品

类型包括人寿、健康、意外、分红和万能等几大类,以万能险为主要产品,兼顾发展

传统保障型险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夏人寿已在北京、河南、江苏、山东等

1-1-76

地设立 22 家分公司,包括 17 家省级分公司、3 家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和 2 家经济发达城

市分公司。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

林丽仙、云众投资、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与明家联合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横琴安赐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长洁为上市公司原董事,横琴安

赐和明家联合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中,配套融资方周建林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建林将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

召集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周建林、周建禄、华夏人寿、横琴安赐等将回

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方云

众投资系本次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系李怀状,李怀状与云众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交易对方汪坤与门庆娟系夫妻关系,

交易对方融誉投资系门庆娟与汪坤控制的合伙企业。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

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1-77

(四)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

函,承诺其最近五年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未履行承诺;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

况;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任何证

券市场失信行为;最近五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及仲裁的情形。

1-1-78

第三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小子科技 86.5%股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

一、小子科技基本情况

(一)小子科技主要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育知东路 30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 单元 1502

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 66 号顺事嘉业创业园 A 栋 8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怀状

注册资本 117.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18014269L

联系电话 010-61190664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零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

包装装潢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工艺

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

经营范围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

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4 年 10 月,小子科技设立

小子科技于 2014 年 10 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由刘晶和林丽仙共同出

资。其中,刘晶以货币形式出资 51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51%;林丽仙以货币形式出资

1-1-79

49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9%。2014 年 10 月 13 日,小子科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昌平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114017998677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设立时,小子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刘晶 51.00 51.00

林丽仙 49.00 49.00

合 计 100.00 100.00

刘晶与林丽仙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5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 日,小子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刘晶将其持有的 268,824 元注册

资本转让给李怀状,股东林丽仙将其所持有的 301,765 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李怀状。同日,

刘晶和林丽仙分别与李怀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3 月 25 日,小子科技完成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小子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李怀状 57.06 57.06

刘晶 24.12 24.12

林丽仙 18.82 18.82

合 计 1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注册资本面值。根据对相关股东的访谈,当时小子科技处于

初创期,亟需引入核心骨干力量,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由于李怀状之前一直从事相关领

域工作,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资源,经协商一致,原股东同意将部分股权按出资额转

让给李怀状,转让完成后李怀状成为小子科技的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

转让的情形。

股东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5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1-1-80

2015 年 8 月 1 日,小子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7.65 万元,

同意增加明家联合、横琴安赐为公司新股东,其中明家联合以货币形式出资 2,700 万元

认购小子科技 15.885 万元的出资额,横琴安赐以货币形式出资 300 万元认购北京小子

科技 1.765 万元的出资额。2015 年 8 月 7 日,小子科技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小子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李怀状 57.06 48.50

刘晶 24.12 20.50

林丽仙 18.82 16.00

明家联合 15.89 13.50

横琴安赐 1.77 1.50

合 计 117.65 100.00

本次增资原因系小子科技引进外部投资者,启动资本市场运作寻求更好的发展。本

次交易定价依据为明家联合、横琴安赐对小子科技本次增资完成后小子科技的整体估值

2 亿元(对应小子科技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承诺净利润数 2,000 万元

10 倍市盈率)。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明家联合原董事陈长洁先生在横琴安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珠海横琴安赐文化

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安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

因此明家联合与横琴安赐构成关联关系。

4)2016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30 日,小子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分别将

其持有的公司 8.512307 万元、6.643754 万元和 20.138939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云众投资。

2016 年 2 月 22 日,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分别与云众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 14 日,小子科技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小子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1-81

李怀状 36.92 31.38

云众投资 35.30 30.00

刘晶 15.61 13.27

林丽仙 12.18 10.35

明家联合 15.89 13.50

横琴安赐 1.77 1.50

合 计 117.65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相关股东考虑到樟树市的政策优惠因素,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共

同设立了云众投资,由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分别将其持有的 8.512307 万元、6.643754

万元和 20.138939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云众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元注册资本,定

价依据为注册资本面值。根据对刘晶、林丽仙和李怀状的访谈和其出具的承诺,刘晶、

林丽仙和李怀状所持有的云众投资份额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况。云众投资的详细情况

参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小子科技设立及历次工商登记变更材料,小子科技历次股权变更均依法履行了

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小子科技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小子科技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小

子科技股权。小子科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根据李怀状、云众投资、刘晶、林丽仙出具的《关于持有北京小子科技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一、小子科技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

营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本人/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股份;

本人/本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

1-1-82

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横琴安赐出具的《关于持有北京小子科技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法、完整、有效

性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出资额,履行了

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本

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

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企业将确保所持有的小子科技股权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若未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

债权债务处理。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1-1-8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

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小子科技高管人员的安排

根据明家联合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由明家联合委派,明家联合委派

至小子科技董事会的人选应包括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指定人选 1 名;

股权交割日后,明家联合将派驻经其和小子科技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财务负责人

和相关财务人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明家联合和小子科技董事会、小子科技总经理汇

报工作。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原则上维

持小子科技管理人员稳定,不改变小子科技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除非该等总经

理、副总经理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

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

1-1-84

度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和小子科技原则上不得解除其职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

降低薪酬等任何方式促使其离职。

为保证小子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保证自本协议出具日起,至

少在小子科技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出现任职资格限制、

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

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明家联合不得单方

解聘或通过小子科技单方解聘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

薪酬等方式促使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离职。

(4)是否存在影响小子科技及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

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4、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共设有 4 家子公司,分别为云享时空、云趣科技、

江西小子科技和普力网络,未设有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云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云享时空为小子科技重要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程序化推广业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云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曲新臣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临 66 号 A 栋 8 单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05 月 2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19195430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

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经营范围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

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

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投资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

1-1-85

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

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15 年 5 月,小子科技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云享时空。2015 年 5 月 28 日,云享时空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10801919543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云享时空设立至今,股权情况未发生变动。

3)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2016年1~4月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资产总额 1,800.11 802.04

负债总额 836.43 563.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3.68 238.48

营业收入 2,130.65 1,025.47

利润总额 966.93 184.64

净利润 725.19 138.48

(2)上海云趣科技有限公司

云趣科技为小子科技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网盟推广及程序化推广业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云趣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 88 号 7 幢 3 楼 A 区 3040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4002960030

从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码技术、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

经营范围

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工艺美术设计,

动漫设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

1-1-86

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文艺创作,翻译服务,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

品的销售。

2)历史沿革

2015 年 8 月,小子科技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云趣科技。2015 年 8 月 28 日,云趣科技

在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1011400296003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云趣科技设立至今,股权情况未发生变动。

3)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2016年1~4月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资产总额 965.48 831.67

负债总额 327.75 464.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7.73 366.99

营业收入 534.96 778.79

利润总额 272.44 444.12

净利润 270.74 346.99

(3)江西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小子科技为小子科技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网盟推广业务(对接下游个人开发

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加音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经济开发区工业三路

成立日期 2015 年 07 月 01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61122210046577

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

1-1-87

工艺美术设计、动画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文化

与体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自营资产管理;公

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市场调查;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创作;企业策划、影视策划;翻译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2016年1~4月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资产总额 361.35 17.77

负债总额 132.59 2.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8.76 15.50

营业收入 464.98 42.94

利润总额 51.01 -12.66

净利润 38.26 -9.50

(4)霍尔果斯普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普力网络为小子科技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霍尔果斯普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怀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以西、珠海路以南合作中心配套区查验业

住所

务楼 8 楼 8-11-35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4MA775QGKXQ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零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及

辅助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

潢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

经营范围

电脑动画设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

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88

项目 2016年4月30日/2016年1~4月

资产总额 1.28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8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72

净利润 -3.72

5、小子科技的主要资产、负债状况、抵质押情况、对外担保及其他

(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1)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小子科技主要资

产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货币资金 2,561.87 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 1,874.50 应收客户款项

预付款项 718.05 待摊销服务器租赁费用、媒体采购款

其他应收款 33.49 预付房屋租赁押金等。

用于精品推广的广告位积分、预缴所得税、待

其他流动资产 956.77

抵扣增值税

固定资产 28.95 电脑设备

无形资产 471.95 外购软件

长期待摊费用 20.92 办公室装修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71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总计 6,729.21

小子科技账面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无形资产

A、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 11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权利人

柚子 DMP 系 2015SR225 软著登字第

1 原始取得 2015.10.10 全部权利 小子科技

统 V1.0 990 1113076 号

1-1-89

花千骨壁纸 2015SR168 软著登字第

2 原始取得 2015.6.15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572 1055658 号

万能手电筒 2015SR170 软著登字第

3 原始取得 2015.4.20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509 1057595 号

VIP 章节免费

2015SR169 软著登字第

4 阅读软件 原始取得 2015.2.26 全部权利

780 1056866 号

V1.0

另类星座软 2015SR168 软著登字第

5 原始取得 2015.5.26 全部权利

件 V1.0 573 1055659 号

及时雨天气 2015SR169 软著登字第

6 原始取得 2015.4.15 全部权利

预报软件 082 1056168 号

Wifi 连接神 2015SR168 软著登字第

7 原始取得 2015.3.15 全部权利

器软件 V1.0 846 1055932 号

云趣柚子

DSP 精准营 2016SR057 软著登字第

8 原始取得 未发表 全部权利

销管理软件 857 1236474 号

V1.0 云趣科技

云趣土豪红

2016SR057 软著登字第

9 包营销平台 原始取得 未发表 全部权利

640 1236257 号

软件 V1.0

柚子众测平 2016SR171 软著登字第

10 原始取得 2016.2.1 全部权利 云享时空

台 V1.0 329 1349946 号

柚子 SSP 系统 2016SR071 软著登字第 注

11 注 受让取得 2015.8.1 全部权利 普力网络

V1.0 232 1249849 号

注:柚子 SSP 系统 V1.0 由小子科技自主研发,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取得软件著作权,并于 2016 年 4 月 7 日转让予

普力网络。

小子的软件著作权分为两类,一类为程序化推广所必须的各类平台程序开发,包括

柚子 SSP 系统 V1.0、柚子 DMP 系统等;另一类为 APP 产品程序开发,包括及时雨天

气预报软件、万能手电筒软件 V1.0 等。小子科技研发 APP 产品,主要目的是为了借助

自有产品汇聚移动用户流量。目前,此类产品主要被用于程序化推广业务和网盟业务。

B、域名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 15 项域名,具体如下:

序号 网站地址 网站域名 备案许可证号 主办单位

xiaozi.mobi

adxiaozi.com.cn 京 ICP 备

1 www.xiaozi.mobi adxiaozi.cn 15033777 号-1 小子科技

adxiaozi.com

jser123.com

2 www.jser123.com 京 ICP 备

pher156.com

1-1-90

ley139.com 15033777 号-2

adyouzi.cn

adyouzi.com

adpomelo.cn

京 ICP 备

3 www.adyouzi.com adpomelo.net

adyouzi.net 15033777 号-3

adpomelo.com.cn

adyouzi.com.cn

京 ICP 备

4 www.xiaozi.com.cn xiaozi.com.cn

15033777 号-4

C、软件产品证书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 1 项软件产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证书编号 申请企业 发证日期 有效期

云趣柚子 DSP 精准营

1 沪 RC-2016-1449 云趣科技 2016.5.25 5年

销管理软件

D、软件企业证书

2016 年 6 月 25 日,云趣科技取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沪 RQ-2016-0248,有效期为 1 年。

3)租赁的经营场所

序 房屋面积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间 租金 房屋所在地

号 (平方米)

东升万怡物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2015.5.21~

1 业管理(北 小子科技 650.2 102,840 元/月 朱房路临 66 号 A 栋

2017.12.31

京)有限公司 楼 08 单元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

2016.1.18~ 观镇育知东路 30 号

2 郭旭 小子科技 51.11 500 元/月

2020.1.17 院 1 号楼 15 层 1 单

元 1502

第一年租金每平方

米 5.1 元/天;第二

林美华、应仲 2016.6.2~ 上海市祖冲之路

3 云趣科技 92.36 年租金每平方米 5.3

树 2018.6.1 2277 弄 1 号 1304

元/天;物业费每

平方米 23 元/天

上海蓝天创

上海市嘉定区陈翔

业广场物业 2015.7.20~

4 上海云趣 5 5000/年 路 88 号 7 幢 3 楼 A

管理有限公 2017.7.19

区 3040 室

5 霍尔果斯京 普力网络 2015.9.10~ - 无偿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

1-1-91

疆创业资讯 2018.9.9 斯市北京路以西、

服务有限公 珠海路以南合作中

司 心配套区查验业务

楼 8 楼 8-11-35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

江西小子 2015.6.30~

6 潘金河 - 无偿 经济开发区工业三

科技 2022.7.1

上述租赁房产未履行备案手续。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已就租赁房产事项与出租方签

订书面租赁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现时不存在房屋租赁相关事项的任何争议

和纠纷。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属于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对办公场所无特殊要求。若租赁

房屋出现到期不能续租或出租方单方面违约的情况,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可以在较短时

间内找到可替代房源,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

丽仙已出具书面承诺:“小子科技及其子公司未就租赁/无偿使用的房产办理房屋租赁

备案登记手续。如因租赁/无偿使用的房产的权属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导致小子

科技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租赁/无偿使用现有房产,本人将尽一切最大努力寻找相同或

类似的可替代性经营房产;如因现有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导致小

子科技及其子公司或明家联合受到任何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本人将给予小子科技或其

子公司或明家联合相应的赔偿。”

(2)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小子科技主要负债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应付账款 1,064.37 应付供应商款项

预收款项 193.35 预收客户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46.65 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

应交税费 406.53

设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他应付款 6.02 尚未支付员工报销款

负债合计 1,716.92

(3)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1-1-92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小子科技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和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小子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5)其他

小子科技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小子科技所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处行业

小子科技从事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属于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公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小子科技属于“I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行业主管部门

移动互联网广告利用移动互联网为广告主传播广告,因而受到国家对广告行业和互

联网行业的交叉监管。

1)广告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广告行业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我国广告行业的

主管部门是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广告发布活动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国广

告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

综合代理专业委员会等。

2)互联网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互联网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即工信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

涉及特定领域或内容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互联网行业的自律监管机构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协会。该行业协会由中国互联网行业

1-1-93

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促进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内企业

之间的沟通,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

(3)监管法律法规

序号 政策、法规名称 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工信部 2000.09.25

2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工信部 2000.11.06

3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2.01.01

4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工商总局 2004.11.30

5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工信部 2004.12.20

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6.07.01

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 2012.11.1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国务院 2015.04.24

9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商总局 2016.07.08

(4)行业政策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把“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

广告制作”列为鼓励类,这是广告业第一次享受国家鼓励类政策,为广告发展提供了强

有力的政策支持依据和空间。

2012 年 4 月,工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要求拓宽广告业投融

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

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广告企业开拓业务,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

序发展,使其成为广告业新的增长点。

2012 年 6 月,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

我国将大力发展广告业,提高广告业的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在规模与结构质

量协调发展的同时,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广告产业的经济社会贡献度,使广告业服务

于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的能力大幅提高,拉动消费、提振内需、促进相

关行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提升国家软实

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5 年 3 月,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协同第三方机构发布中国第一部规范

1-1-94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广告标准》,对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广告投放和排期,广告展示、广告监测及计算方法和异常流量排除等进行了统一规范,

提出了全网统一接口标准,为提高用户信息安全和互联网广告监管统一了接入通道。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明确提出要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

动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转型升级中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

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2、主要业务情况

小子科技是一家以技术深耕为导向的新型互联网广告公司,目前业务范围覆盖了主

流移动广告各类投放模式,包括网盟推广、精品推广以及程序化投放等。就程序化广告

投放业务而言,目前该公司已构建了较成熟的柚子 SSP 平台,柚子 DSP 平台在已推出

的 1.0 版本基础上也正处于不断完善升级中;流量数据分析模型也获得了知名企业的认

可,并建立了数据分析咨询合作关系。未来小子科技将把做精做强移动广告程序化投放

业务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为广大广告主提供更优质服务。

得益于当前移动广告市场的全面发展,小子科技的主营业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016 年 1~4 月小子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4,355.68 万元、净利润 1,151.11 万元,分别达到

2015 年全年的 69.98%和 152.63%,业务发展前景看好。

3、主要经营模式流程图

(1)主要销售模式流程

1-1-95

(2)主要采购模式流程

(3)反作弊监控流程

1-1-96

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小子科技主要向下游渠道或终端媒体采购广告位资源。小子科技渠道部门一般会通

过市场调研、购买第三方数据等方式收集国内目前的应用市场排行榜、广告交易平台、

广告联盟等媒体资源信息,挖掘具有较活跃用户数量的渠道供应商,并进行商业洽谈;

双方在系统接入及结算方式等条件达成一致后将签署框架协议,协议通常采用年度框架

合同模式。

(2)销售模式

小子科技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有互联网广告投放需求的广告主以及各类互联网广告

代理商,按小子科技自身的业务运营模式,可分为线上客户接入与线下客户拓展两种。

线上客户开发,一种是客户直接通过线上申请注册成为小子科技的广告主,小子科

技后台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署电子版协议;协议生效后,即可实现程序上的自动对接,

无需另行签署投放框架合同,单笔业务发生量将根据广告平台的系统统计数为准。另一

种是小子科技通过注册一些网络广告代理商的网站,主动申请成为其下游渠道,通过审

1-1-97

核后即可获取这些客户所需推广的广告素材包,小子科技再选择部分适合自身媒体资源

的素材包进行程序对接和广告投放。

线下客户开发,一方面小子科技采用的是原有客户持续维护,并获取新业务、新产

品合作的方式。另一方面,小子科技会主动通过行业展会、移动营销论坛等渠道获取具

有 APP 推广需求的新兴广告主,例如密切跟踪行业内新手游、APP 应用的推广宣传计

划,持续筛选具有推广价值的潜在优质产品。

(3)盈利模式

小子科技主要通过为互联网广告主提供各种方式的移动广告投放,获取业务收入;

并按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给下游媒体渠道流量费用。小子科技的盈利主要通过自身较

强的运营能力,既为广告主提供高效、精准的广告投放,又为媒体资源提供较好的流量

价值转化。该模式也是目前主流移动广告类公司采用的平台盈利模式。

就具体业务收入来源而言,小子科技的移动广告收入可分为三类:①通过网盟推广

方式,为广告主和全网各类媒体资源的有效对接提供服务。②通过精品推广方式,为广

告主对接当前移动互联网中的热点媒体;同时也为具有活跃用户和高速成长期的各类移

动应用产品匹配高品质广告素材。③程序化推广,通过构建柚子移动广告程序化投放平

台和数据分析模型,为广告主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灵活的广告素材投放,这也是公司

未来盈利的重点发展方向,以技术能力提升移动广告的程序化投放效率。

(4)结算模式

小子科技与广告主的结算方式采用按月进行投放数据核对和效果确认,通常为当月

投放,次月上旬完成投放效果相互确认。根据不同的业务模式,结算的确认依据分为三

类:①按双方确认的广告投放激活效果结算收入,即 CPA 模式。该模式主要运用于网

盟推广业务;②按双方确认的广告展示时间结算收入,即 CPT 模式。该模式主要运用

于精品推广业务;③按双方确认的广告有效点击量结算收入,即 CPC 模式。该模式主

要运用于程序化推广业务。

小子科技与下游媒体的结算方式分为两种:①采用次月完成对账后,按事先约定的

计费标准支付流量费用,设定的标准有 CPA 或 CPC。该方式主要运用在网盟业务和程

序化推广业务。②采用每月先行预付费包断流量的方式,该方式适用于一些优质媒体或

发展流量迅速增长的热点产品,用该种方式有利于运营成本的控制,也是充分发挥了小

1-1-98

子科技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媒体产品的预判能力。该方式主要运用于精品推广业务。

5、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按合并口径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2014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比

1 北京阳光谷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9.25 78.77%

2 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2.33 16.10%

3 厦门美图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7.11 5.13%

合计 138.69 100.00%

2015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比

注1

1 百度公司 1,114.63 17.91%

注2

2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7.61 12.17%

3 北京阳光谷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6.28 6.37%

4 北京今奇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321.72 5.17%

5 南京掌领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78.34 4.47%

合计 2,868.59 46.09%

注 1:百度公司按合并口径计算,包括了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销售额 793.94 万元、北京百度网讯科

技有限公司销售额 320.69 万元。

注 2: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爱普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4 月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比

注1

1 百度公司 2,277.47 52.29%

注2

2 竞技世界公司 334.61 7.68%

3 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9.43 4.81%

4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5.68 4.72%

5 深圳市瑞诺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25.83 2.89%

合计 3,153.02 72.39%

注 1:百度公司按合并口径计算,包括了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销售额 1,986.12 万元、北京百度网讯

1-1-99

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额 291.35 万元。

注 2:竞技世界公司按合并口径计算,包括了竞技世界(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额 326.48 万元、竞技世界(北

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额 8.13 万元。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销售规模增长迅速;比较 2015 年与 2016 年 1~4 月前五大客

户,其中有三位客户重合,小子科技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这其中,百度时代网络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增长明显,这和小子科技通过柚子 SSP 平台对接百度移

动广告平台,精准营销业务规模扩大有直接关系。

(2)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2014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含税采购额 占比

1 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0.29 94.40%

2 深圳市爱酷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13 5.60%

合计 127.42 100.00%

2)2015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含税采购额 占比

1 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 510.28 10.28%

2 海南创新梦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32.34 8.71%

3 深圳市爱酷游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24.33 6.54%

4 杭州人在旅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06.26 6.17%

5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267.47 5.39%

合计 1,840.67 37.10%

3)2016 年 1~4 月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含税采购额 占比

1 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 463.44 14.58%

2 深圳布巴科技有限公司 290.98 9.16%

3 深圳捷盛昌科技有限公司 163.57 5.15%

4 北京盈创嘉鑫科技有限公司 127.28 4.01%

5 李辉雄 119.82 3.77%

合计 1,165.09 36.66%

1-1-100

经过初创期后,小子科技的供应商规模迅速扩大,2015 年以来,前五大供应商较

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6、业务分部情况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主营业务具体开展过程中,主要采用了三种方式,即网盟推

广、精品推广和程序化推广。各业务分部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网盟推广 1,674.93 20.80% 2,483.16 21.81% 138.69 8.13%

精品推广 590.66 26.40% 2,771.32 30.71% - -

程序化推广 2,090.08 60.74% 969.93 60.19% - -

合计 4,355.68 40.73% 6,224.41 31.76% 138.69 8.13%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各项业务均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整体毛利率水平的上升得益于

程序化推广业务的较好发展。

(1)网盟推广业务

小子科技提供的网盟推广服务主要是指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通过网盟渠道为产品或

广告进行大范围宣传。

网盟推广是移动广告行业较为典型推广业务,在安卓系统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

了获取较好的业务发展机会,小子科技近年来将此项业务的发展重点集中在了 iOS 系统

全网网盟推广。iOS 系统的手机用户整体支付能力较强,同时也对各类新兴 APP 产品

或广告更为挑剔,所以,iOS 系统的网盟推广业务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小子科技通过

为一些知名产品的推广,保持着较好的业务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为“腾讯视频”、“滴滴打车”、“360 影视”、“百度贴吧”等热

门 APP 产品提供了推广服务。

(2)精品推广业务

精品推广是小子科技为热门或优质媒体带来高品质的产品推广,具体方式有两种。

广告位积分方式。通常知名移动互联网公司均会推出综合应用市场,例如腾讯公司

的应用宝等。这些知名应用市场类产品,既有持续被广泛推广的需求,也有招租高品质

产品投放广告的需求。小子科技通过汇聚网盟资源帮助这类应用市场产品进行推广,换

1-1-101

取这类产品的广告位积分;在积分换取广告位时,积分使用者将获得各种优惠,例如部

分广告位优先考虑积分;基于此,小子科技充分利用积分兑换的便捷和优惠条件,为高

品质产品的推广提供服务。

包量方式。小子科技通过自身对下游媒体流量数据的跟踪分析以及对市场热点产品

的预判,挑选出部分具有较好成长潜力或拥有较多活跃用户的优质产品。对于该类产品,

小子科技将通过包量方式直接获取其广告位。

广告位积分的兑换受积分兑换规则影响较大且市场竞争较激烈,这也使得 2016 年

以来,该类业务的毛利率和规模有所下降。小子科技将合理控制积分规模,并稳定推进

包量业务,直接获取优质媒体资源。

(3)程序化推广业务

程序化推广是小子科技利用柚子系列平台产品为广告主以及优质媒体资源提供高

效对接,达成较为精准的广告投放效果,包括 SSP 平台、DSP 平台及 DMP 数据建模和

标签式分析。

柚子 SSP 平台,该平台为小子科技研发的供应方管理平台,该平台主要通过嵌入

SDK 方式完成广告位的预置和之后的流量数据监测。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试和运营,

柚子 SSP 平台获得较好的发展,已经与数百家下游渠道或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

目前日均广告展示量过亿次。该平台已经实现了与百度网盟、58 同城宝等主流广告网

络商相连,平台广告推广能力获得了知名互联网公司的认可。

此外,小子科技基于自身较好的数据建模分析能力以及 SSP 平台的建立,于去年

末,推出了柚子 DSP 平台。该 DSP 平台为移动广告需求方管理平台,该平台已经集成

了一系列程序化精准投放技术,能够为广告主在投放设备、投放地域、投放时段、投放

方式等多个维度定制广告投放策略。就媒体资源接入而言,该平台除了对接柚子 SSP

平台外,还接入了部分优质媒体资源,例如原创体育直播热门产品章鱼 TV 等。

程序化推广方式能够实现对广告主目标用户的精准定位,具有投放可控、效果可适

时跟踪等特点,所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广告主青睐。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该项业务保

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和较快的业务增长态势,是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

7、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

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1-1-102

经核查,报告期内小子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不占有权益。

8、主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就客户广告投放过程的日常运营,小子科技主要从以下方面提高服务质量:

1)客户产品投放及柚子平台运行过程中若遇到服务器异常,小子科技将快速启动

备份机,最大限度减少对用户体验的影响。

2)针对客户或下游媒体反馈的程序使用问题,小子科技会主动进行收集、并保存

用户使用日志,针对程序的漏洞,生产环境下调试成功后重新发布。

3)广告投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在广告投放过程中,通过广告实时数据监测系统,小子科技的运营人员可实时获取

投放的关键指标信息,如展现量、点击量、点击率、eCPM(千次展示费用)、eCPC(千

次点击费用)、下载量、安装量等。小子科技现有的广告投放系统也可根据实时指标与

设定目标间的偏差,进行自动校正,并有专设优化人员进行投放优化处理。产品推广投

放过程中,对于部分未达到投放预期的广告主,小子科技内部系统会出具有效的详细数

据反馈,并有运营部门来进行数据分析以及查找原因,并提出后续投放优化建议。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小子科技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反作弊系统。小子科技主要通过

系统策略自动识别和运营部门事后确认这两种方式对作弊流量进行辨别,使作弊流量能

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被识别、切断,以减少其对移动营销业务的持续影响。

1)技术层面上,开发人员会制定一系列实时以及离线反作弊策略,自动化的对所有

流量进行检测,筛选,并且第一时间将识别出的作弊流量反馈给运营人员。同时,为了

确保策略的有效性,反作弊略模型有着非常严格的保密制度。

2)运营层面上,小子科技核心运营骨干有着丰富的移动营销领域运营经验,针对反

作弊策略反馈的可疑流量,会通过数据比对,追溯来源等方式对流量进行确认,一旦发

现作弊流量,立即与流量来源渠道终止合作。同时运营人员也会定期总结流量确认中的

问题反馈给技术人员,对反作弊策略进行调整,从而提高整个作弊流量监控模式的准确

度。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关于服务质量的重大纠纷。

1-1-103

9、核心人员及技术情况

(1)主要服务所采用的技术情况

技术特点 主要内容

包含和外部 SSP 的 cookie matching 的支持,同时,在引入的数据源中完成多

种账号打通,包括 PC 和 WAP 的跨屏打通、WAP 和 APP 之间的策略打通、

Id-matching 系统

线上和线下的用户打通,并建立稳定的 PII(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体系。

通过获得流量、用户、设备、广告主的数据、曝光等历史特征,根据 SVM/LR

CTR 排序模型 模型,计算广告的最优点击率,以达到广告平台最优化的广告分发和双方利益

最大化。

根据用户选择的投放方式精准匹配广告,其中主要包含人群定向、关键词定向、

广告匹配模型 LBS 定向、CRM/SMS 定向等方式,并且支持地域、时间、循环投放。广告主

可以组合使用这些投放方式,满足广告主对投放精准性的要求。

能够有效的保证广告主利益。系统对竞价/展现/点击/转化等广告日志进行处

理,通过 cookie、ip、展示/点击时间、点击位置等信息统计计算来甄别作弊流

反作弊系统 量。系统分为在线和离线两个部分,在线部分进行实时计算,过滤作弊流量,

并且快速反馈至广告投放模块;离线部分进行更精细化的计算,处理每天的广

告日志,获得最终的财务数据。

对接 SDK 上报、页面浏览、广告展现/点击等多个实时数据源,完成对数据的

采集、接入、计算、查询等一系列的步骤。平台能够根据指定策略对流式数据

流式计算平台 进行过滤、聚合,并且使用相应的计算模型计算结果,并且将结果输出到高性

能存储供线上系统使用。实时记账、用户实时行为计算等系统均是建立在该平

台之上。

(2)人员情况

项目 结构 人数 比例

硕士及以上 1 2.78%

本科 26 72.22%

按学历划分

大专 7 19.44%

高中及以下 2 5.56%

31~40 岁 25 69.44%

按年龄划分

20~30 岁 11 30.56%

业务人员 15 41.67%

按岗位划分 技术人员 14 38.89%

行政及管理人员 7 19.44%

合计 36 100.00%

1-1-104

小子科技拥有一支年轻、专业并富有活力的技术及产品研发团队,这是该公司持续

在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人力资源。

(3)经营团队主要成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经营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出生 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曾任职于北京点击科技有限公司、安一恒通(北京)科

李怀状 执行董事 1976.04 本科 技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加入小子科技,现担任小子科

技执行董事。

曾任职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奇飞翔

刘晶 总经理 1982.10 本科 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与林丽仙一起

创办小子科技,现担任小子科技总经理。

曾任职于巴别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百度时代网络

林丽仙 监事 1984.08 研究生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与刘晶一起创办

小子科技,现担任小子科技监事。

曾任职于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奇飞翔艺

(北京)软件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

曲新臣 商务总监 1985.06 本科

限公司,2015 年 4 月加入小子科技,现担任小子科技商

务总监。

曾任职于北京点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

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锐捷网

李小全 技术总监 1979.05 本科

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加入小子科技,现担任小

子科技技术总监。

子公司总 1986.10 曾任职于盛大游戏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加入小子科

黄宝强 本科

经理 技,云趣科技总经理。

(4)本次重组完成后核心人员的任职安排、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

具体措施

本次重组后,小子科技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将维持小子

科技管理人员稳定。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是小子科技经营团队主要成员,对小子

科技的运营及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任职期限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方式避免和防范标的公司

的主要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

1-1-105

公司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资产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为

保证小子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保证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少在小

子科技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

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

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得单方解聘

或通过小子科技单方解聘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

等方式促使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离职。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在小子科技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上市公

司同意,不得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在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司以外,从

事与上市公司、小子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该等业务;不得在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司以外,于其他与上市公司和、

小子科技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领薪;不得以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

司以外的名义为小子科技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违反本

项承诺的所得归小子科技所有。”

小子科技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及竞业限制责任,即:员工承诺

严格遵守小子科技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小子科技各

类经营、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在合同期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经小子科技同意,

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小子科技商业技术秘密,亦不得自营或

为他人经营以及协助他人经营与小子科技同类行业及产品的各项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

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后一年,自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日起。

小子科技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为员工个人提供了较为宽广的发展空间,经营团队

主要成员持有公司股份,这都有利于小子科技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10、未来发展规划

小子科技未来将继续在移动数字营销领域精耕细作,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持续推进

在移动互联网广告内的业务开发;同时,小子科技也将强化发展移动广告程序化平台的

研发,并大力培养自身流量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为广大广告主实现更为精准的移动广告

投放。

1-1-106

(三)小子科技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小子科技收入实现的具体核算原则为:

业务类型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所代理的广告业务为移动互联网媒体广告,具体分为网盟推广、精品推广、

程序化推广。

1)对于网盟推广业务,公司根据广告客户确认后的下载量以及约定的单价结转收

入。

2)对于精品推广业务,公司根据已经广告客户确认后的广告投放排期表列示的服

广告业务

务天数以及约定的单价结转收入。

3)对于程序化推广业务,公司根据已经广告客户确认后的点击量以及约定的单价

结转收入。

上文中移动互联网媒体广告指公司向广告客户提供通过移动设备(手机、PSP、平

板电脑等)访问移动应用或移动网页时显示的广告服务。

2、应收账款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的其他应收款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运用个别认定法来评估资产减值损失,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

计提方法 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

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

组合 1 的其他应收款外的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

测试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分析法

内部往来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1-1-107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试,计提坏账准备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影响

小子科技收入确认原则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一致,

并没有重大差异。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变更的会计政策或会

计估计,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况。

4、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小子科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1-108

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实际出资(元) 持股比例 设立日期

北京云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1,000,000.00 100% 2015-05-28

上海云趣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200,000.00 100% 2015-08-28

江西小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2,000,000.00 100% 2015-07-01

霍尔果斯普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50,000.00 100% 2016-03-22

(四)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小子科技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144.67 5,349.24 12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4.54 111.53 0.56

资产合计 6,729.21 5,460.77 122.30

流动负债合计 1,716.92 1,599.58 15.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1,716.92 1,599.58 15.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012.29 3,861.18 107.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12.29 3,861.18 107.01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355.68 6,224.41 138.69

营业总成本 2,915.92 5,259.53 131.27

营业利润 1,439.75 964.89 7.42

利润总额 1,447.68 965.82 7.42

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45.17 753.49 7.01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1-1-109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6 49.20 -4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57 -61.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0.00 1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9.71 2,987.24 54.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1.57 54.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1.57 54.34 -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很小,对小子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

影响。

(五)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1、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小子科技 100%股权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

2、2015 年 8 月明家联合参股小子科技时估值情况

1)前次参股的作价依据

明家联合于 2015 年 8 月以货币形式出资 2,700 万元认购小子科技 15.885 万元的出

资额,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小子科技 13.50%的股权。本次增资系自 2015 年初开始商议,

于 4 月 14 日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于 5 月 4 日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8 月 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当时,公司未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小子科技进行资产评估,交易

定价系公司与小子科技股东协商一致,根据小子科技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承诺净利润数 2,000 万元的 10 倍市盈率对应投资后整体估值 20,000 万元确定。

2)前次参股作价与本次交易作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交易中小子科技 100%股权估值 7 亿元,高于前次参股时的估值。本次交易估

值作价与前次参股时的估值作价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A.预期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是导致估值差异的主要因素

明家联合与小子科技商议参股时,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4,000 万元。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小子科技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1-1-110

2015 年,小子科技实现业务收入 6,224.41 万元,净利润 754.17 万元;2016 年 1~4 月实

现业务收入 4,355.68 万元,净利润 1,151.11 万元。

本次收购小子科技剩余 86.5%的股权后公司将实现对小子科技 100%控股,交易对

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结合行业发展前景,承诺小子科技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 5,000 万元、6,500 万元、8,000 万元,超过前次参股时的业绩承诺水平。

B.两次估值对应市盈率倍数差异是市场化谈判的结果

前次参股时,对小子科技的估值对应动态市盈率为 10 倍;本次交易中,对小子科

技的估值对应动态市盈率倍数为 14 倍,较前次有所上升。两次估值对应动态市盈率倍

数差异主要是市场化谈判的结果。

综上所述,从两次交易的时间和背景、行业发展前景及小子科技经营状况和成长性

等方面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价格与前次参股价格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子科技不存在未决诉讼。

二、无锡线上线下基本情况

(一)无锡线上线下主要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住所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 A1 号楼 501、502、503、504 室

主要办公地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 A1 号楼 501、502、503、504 室

法定代表人 门庆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09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0535042298

联系电话 0510-68788888

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

1-1-111

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

研发、销售、技术服务。

2、历史沿革、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2 年 9 月,无锡线上线下设立

无锡线上线下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门庆娟和

梁琼共同出资,其中,门庆娟以货币形式出资 51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51%,梁琼以货

币形式出资 49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9%。2012 年 9 月 12 日,无锡锡州会计师事务所

对上述股东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锡州会师内验字(2012)Z 第 1061 号”《验

资报告》。2012 年 9 月 14 日,无锡线上线下在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

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21100021094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门庆娟 510.00 51.00

梁琼 490.00 49.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2015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1 日,无锡线上线下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梁琼将其在公司占 49%的

股权转让给股东门庆娟,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5 年 4 月

23 日,无锡线上线下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门庆娟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系原股东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存在分歧,双方达成一致:梁琼退

出无锡线上线下,并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门庆娟。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注册

1-1-112

资本面值。根据对梁琼的访谈,对该次转让无锡线上线下股权事项,梁琼与受让方门庆

娟之间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事项;在转让无锡线上线下股权后,其不再对无锡线上线下享

有任何形式的股东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3)2015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1 日,无锡线上线下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门庆娟将其占公司 70%的

股权转让给汪坤,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2015 年 9 月 1 日,

门庆娟与汪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10 月 21 日,无锡线上线下完成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汪坤 700.00 70.00

门庆娟 300.00 3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门庆娟与汪坤系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注册资本面值。本次股权转让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

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4)2016 年 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25 日,无锡线上线下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门庆娟将其在公司占 13.8%

的股权计 138 万元以 13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融誉投资;同意股东汪坤将其在公司

占 32.2%的股权计 322 万元以 32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融誉投资。2016 年 1 月 25

日,门庆娟、汪坤分别与融誉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2 月 2 日,无锡

线上线下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汪坤 378.00 37.80

融誉投资 460.00 46.00

门庆娟 162.00 16.20

1-1-113

合 计 1,000.00 100.00

融誉投资系无锡线上线下原股东汪坤、门庆娟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融誉投资的详

细情况参见“第二节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股权转让

系考虑到樟树市的政策优惠因素,汪坤、门庆娟分别将其持有的 322 万元、138 万元注

册资本转让给融誉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为注册资本面值。

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5)2016 年 3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26 日,无锡线上线下召开股东会,同意融誉投资将其所持无锡线上线

下 100 万元的出资额以 1,7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明家联合。同日,门庆娟、汪坤、融誉

投资、无锡线上线下与明家联合签署了《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2016 年 7 月 25 日,无锡线上线下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系无锡线上线下引入外部投资者,交易完成后明家联合合计持无锡线

上线下 1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作价系转让双方协商确定。2015 年度,无锡线上线

下实现净利润 1,587 万元,该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数为 10.71 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汪坤 378.00 37.80

融誉投资 360.00 36.00

门庆娟 162.00 16.20

明家联合 100.00 1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线上线上设立及历次工商登记变更材料,无锡线上线下历次股权变更均依法履

行了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手续,无锡线上线下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锡线上线下现有股

东合法持有无锡线上线下股权。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1-1-114

根据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持有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

营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本人/本企业作为无锡线上线下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无锡线上线下股

份;本人/本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质押

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形。

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

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115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

生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无锡线上线下高管人员的安排

根据明家联合与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股权交割日后,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由明

家联合委派。明家联合委派至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的人选应包括汪坤、门庆娟指定人选

1 名。

股权交割日后,明家联合将派驻经明家联合和无锡线上线下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

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无

锡线上线下总经理汇报工作。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原则

上维持无锡线上线下管理人员稳定,不改变无锡线上线下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

除非该等总经理、副总经理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

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等相

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线上

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原则上不得解除其职

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任何方式促使其离职。

1-1-116

为保证无锡线上线下持续稳定发展,汪坤、门庆娟保证无锡线上线下核心人员汪坤、

门庆娟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少无锡在线上线下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汪坤、

门庆娟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

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

管理制度的情形,明家联合不得单方解聘或通过无锡线上线下单方解聘汪坤、门庆娟,

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汪坤、门庆娟离职。

(4)是否存在影响无锡线上线下及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

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4、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设有一家子公司和七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无锡胜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胜杰为无锡线上线下全资子公司,成立至今负责与无锡线上线下共同承接无锡

移动集团短信代理业务。

公司名称 无锡胜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汪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1 万元

住所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 A1 号楼 504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3388503364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

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

经营范围

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无锡胜杰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1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5.31 283.31

负债总额 301.49 288.57

所有权益权益 -6.19 -5.25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3.06 841.95

利润总额 -0.93 -15.35

净利润 -0.93 -15.35

(2)分公司

七家分公司分别为北京、上海、成都、武汉、西安、长春和滨湖分公司。目前,成

都、武汉两家分公司正在注销进程中。

1)北京分公司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号 110105016106164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23 日

营业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28 号院 401 号楼(劲松孵化器 1466 号)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

经营范围 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分公司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号 310114002609209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24 日

营业场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3 幢 1551 室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从事电子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子元器件技术、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技术、通讯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

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元器

1-1-118

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西安分公司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注册号 610132200010587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8 日

营业场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B4 区豪盛花园 B 幢 17 层 21703 室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分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

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

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上述

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

可不得经营)。

4)长春分公司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注册号 220108000031142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12 日

营业场所 经济开发区北海路 342 号 406 室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5)滨湖分公司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滨湖分公司

注册号 320211000257838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23 日

营业场所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 A1 号楼 502 室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

经营范围

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

1-1-119

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不含卫星电视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注册号 510109000389348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9 日

营业场所 成都高新区中和巢础巷 48 号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

经营范围 星地面接收设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

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

效期内经营)。

7)武汉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名称 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注册号 420106000298662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5 日

营业场所 武昌区海逸新居 2 栋 1 层 5 号

负责人 门庆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技术服

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5、无锡线上线下的主要资产、负债、抵质押、对外担保及其他情况

(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1)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无锡线上线下主

要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货币资金 2,909.33 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 1,229.34 应收客户账款

1-1-120

预付账款 42.02 预付供应商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 33.83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

其他流动资产 85.88 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 51.55 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3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总计 4,365.89

无锡线上线下账面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客户账款、预付供应商款项、保证

金、押金、预交增值税,以及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

2)无形资产

A、域名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拥有 2 项域名,具体如下:

网站地址 网站域名 备案/许可证号 主办单位

wxxsxx.com

www.wxxsxx.com 苏 ICP 备 16002669 号-1 无锡线上线下

wxxsxx.cn

B、商标名称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拥有 2 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 核定使用商品类

名称/图样 注册号 权利人 有效期至

号 别

1 12768275 第 38 类 2024 年 10 月 27 日

无锡线上线

2 12582601 第 38 类 2025 年 3 月 20 日

3)业务许可资格和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所属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 无锡

1 工信部 B2-20130036 2013.1.30 2018.1.30

营许可证 线上线下

4)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

1-1-121

序 短消息类服务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证书持有人

号 接入代码

无锡

1 号[2013]00121-A011 工信部 10660856 2013.5.28 2018.1.30

线上线下

无锡

2 号[2013]00121-A011 工信部 10690361 2013.5.28 2018.1.30

线上线下

5)租赁的经营场所

序 房屋面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间 租金 房屋所在地

号 积(m2)

每月 18,240 元

(2012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无锡龙世太湖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无锡线 2012.8.1~ 31 日为租金全免

1 科技发展有限 608 号 A1 号楼 501、502、

上线下 2017.7.31 期,2015 年 8 月 1

公司 503、504 室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租金半免

期)

无锡线 2016.2.25~ 无锡市观山名筑 445

2 薛文军 90 2400 元/月

上线下 2017.2.24 号 2003 室

无锡线 2015.12.1~ 无锡市尚锦城 107 号

3 沈钧 128 2500 元/月

上线下 2016.11.30 103 室

无锡线 2016.4.1~ 无锡市尚锦城 90 号

4 张伟育 90 2500 元/月

上线下 2017.3.31 1204 室

中远通达(北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无锡线 2016.1.30~

5 京)商务中心有 10 2,000 元/年 28 号院 401 号楼(劲

上线下 2016.7.29

限公司 松孵化器 1466 号)

上海嘉定工业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

无锡线 2014.9.1~

6 区工业用房发 5 无偿 城路 1603 号 3 幢 1551

上线下 2017.9.1

展有限公司 室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

无锡线 2014.7.28~

7 王永 187.27 1,000 元/月 区豪盛花园 17 层

上线下 2017.7.27

21703 室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

无锡线 2013.6.21~

8 卢树彬 68.80 1,000 元/月 区北海路 342 号 406

上线下 2018.6.21

45.72 万元/年,自

无锡太湖城管 无锡胜 2016.9.1~ 起租日房屋租金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9 1,270

理委员会 杰 2021.8.31 实行“两免三减 号 C1 楼西侧 7-12 轴

半”

1-1-122

无锡龙世太湖 无锡胜杰租用滨湖区

无锡胜 2015.3.6~

10 科技发展有限 100 14,400 元/年 华庄街道太湖科技中

杰 2017.3.5

公司 心 1 号地块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租赁的上

述 10 处租赁房屋中,第 1、10 项租赁房屋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其余租赁房屋未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无锡线上线下及下属分/子公司均按时交纳租金,并根据合同

约定使用房屋,现时不存在房屋租赁相关事项的任何争议和纠纷。无锡线上线下属于移

动信息服务行业,对办公场所无特殊要求。若租赁房屋出现到期不能续租或出租方单方

面违约的情况,无锡线上线下及下属分/子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房源,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已出

具书面承诺:无锡线上线下及其分/子公司未就部分租赁房产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

续。如因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导致无锡线上线下及其分/子公司

无法继续租赁现有房产,本人将尽一切最大努力寻找相同或类似的可替代性经营房产;

如因现有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导致无锡线上线下及其分/子公司

或明家联合受到任何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本人将给予无锡线上线下或其分/子公司或

明家联合相应的赔偿。

(2)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无锡线上线下主要负

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应付账款 32.27 应付供应商结算款项

预收账款 5.78 预收客户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7.46 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其他应付款 0.85 -

应交税费 786.16 应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负债合计 842.52

(3)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1-1-123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无锡线上线下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和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5)其他

无锡线上线下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所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处行业

无锡线上线下主营业务为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属于移动信息服务行业。依据中

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无锡线上线下属于“I 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细分领域“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监管部门

移动信息服务行业的管理部门为工信部,工信部在各行政地区设立了通信管理局负

责当地通信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同时,工信部又在总部设立了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负责制定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工作。

1)通信管理局

通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

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

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

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

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各地通信管理局贯彻执行工信部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

法管理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2)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1-1-124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主要职责为: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

业态发展和应用。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

产业化;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安全

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推进软件

和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此外,各地的通信行业协会作为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和互联网服务行业内部的管理机

构,接受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的指导,其职能为加强行业管理,增进行业协调,

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监管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政策、法规名称 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务院 2000.09.25

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 2000.09.25

3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工信部 2009.02.04

4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工信部 2009.02.04

5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号) 工信部 2009.02.04

《关于组织开展端口类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6 工信部 2012.03.27

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2]12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

7 工信部 2013.04.19

动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160号)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

8 工信部 2013.07.16

化部令第24号)

9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工信部 2014.05.0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

10 工信部 2016.05.09

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160 号)

2)主要产业政策

2011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1]58 号),明确将“信息技术服务”列入要重点推进、加快发展的

八个高技术服务领域之一,指出要提高信息系统咨询设计、运营维护等服务水平,加强

面向行业应用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依托宽带光

1-1-125

纤、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

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

态的信息服务。

2012 年 4 月,工信部发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其中将

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作为发展重点之一,明确指出将依托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

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导航通信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数字互动娱乐、数字媒

体、数字出版、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社交网络服务等基于网络的信息服务。加快培育

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着力推进云计算等业务

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2012 年 5 月,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全面深化信息服

务应用”列为发展重点,提出:要积极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工业技术、生产制造、

经营管理流程和企业组织模式深度融合,面向工、农业生产和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和企

业,以及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打造网络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展集成化

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经济实用、安全免维护的“一站式”

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等服务。助力政府管理水平提升,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支撑政府管

理与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2013 年 2 月,在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基础上,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将“增值电信业务

平台建设”继续列为信息产业中的鼓励类发展业务。

201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纲要提出针对信息通信业,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信息

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构建高效的信息网络、发

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构建高速、移动、

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

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2、主要业务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是一家专业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利用自身企信通业务平台为各类

企业提供移动信息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商和通讯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依托自身体系

1-1-126

化的服务流程和较出色的平台运营能力,主要为广大电商、中小企业等提供各类短信服

务,包括信息验证、用户通知以及会员提醒等信息。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业务发展较快,2015 年公司短信发送量约 26 亿条,较 2014

年发送量约 14 亿条增长了 85.71%。

3、主要服务流程图

(1)业务开展图

无锡线上线下主要通过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为广大电商提供各类型即时短信发送

服务;并严格按照电信运营商对于短息服务的管理要求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送

信息的合规性,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手机用户可能发生的投诉等情况。无锡线上线下在

电信运营商的管理下,为商户和手机用户构建即时短信沟通服务,切实满足两者之间有

效、及时、安全的信息沟通。

(2)资费结算流程图

1-1-127

注:上图中虚线表示资金流,实线表示具体业务。

无锡线上线下作为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向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或直客收取信息服

务费,向运营商结算短信资费。同时,运营商根据无锡线上线下的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和

考核结果支付酬金。

(3)短信审核流程图

短信信息内容的审核是该类业务开展的关键,以确保发送信息的依法、合规。无锡

线上线下设立了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 7*24 小时的短信内容审核工作,有效控制了

1-1-128

短信接收用户的投诉率。

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无锡线上线下采购的短信业务资源主要来源于各地区移动运营商,报告期内无锡线

上线下主要短信通道接入地为江苏、湖北地区。日常经营中,无锡线上线下根据每月各

地区通道中短信的使用数量与当地运营商按月进行对账和结算。

(2)运营模式

1)短码号、企业数字签名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采用不同短码号申请接入各地区移动运营商的短信运营平

台,这些短码号又称为“短信通道”或“通道”,这些通道既有自身拥有的部分也有与

第三方合作运营的部分。无锡线上线下自身拥有 10690361、10660856 号段,可接入移

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并能开展跨省短信发送业务。

短码号初始为 8 位数字,可根据需要扩展至 20 位数字,所以从数字组合上,任一

短码号均可以衍生出大量的细分业务通道。在实际业务开展中,无锡线上线下为每一个

短信发送客户均会配备一个独立扩展后的短号码,这串短号码也被称为企业数字签名。

企业数字签名,是无锡线上线下管理短信发送、审阅短信内容、处理各类用户投诉的重

要依据。以 2016 年 4 月运营情况为例,当月无锡线上线下实际发送短信涉及的企业数

字签名约为 2.6 万个,即公司为约 2.6 万家短信客户提供了短信发送服务。

2)企信通平台运营模式

无锡线上线下通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业务平台-企信通短信平台进行统一集中

的管理;具体而言,该平台实现了客户统一管理、通道统一管理、内容统一审核以及重

点信息库统一更新这四大功能。①短信接入客户的统一管理:对于不同客户采用数字签

名的方式进行标签化,即满足了客户对于短信发送码的数字偏好需求,也有利于相同内

容的模板化审核,提供发送效率。②通道统一管理:对于接入不同地区运营商的通道,

采用同一平台管理,这有利于平台统筹安排通道资源,提高通道资源整体使用效率。③

内容统一审核:根据短信内容的不同,企信通平台采用分类审核方式,对于标准化短信

息内容,采用模版化自动审核;对于非标准化短息,采用人工审核方式;不同通道、不

同地区和客户短信内容的统一后台,是有利于提供人工审核效率、精简审核人员数量。

1-1-129

④重点信息库统一更新:各个通道的短息发送监控采用同一个监控数据库,确保任何一

条通道发生的投诉事件及对应的企业签名等数据情况,都会被数据库及时记录、更新,

并且系统将自动设置成为全通道屏蔽事项;同样的,对于一些敏感字段等内容的提醒关

注、屏蔽设置等,也实现了一次设置全通道覆盖。

整体上,无锡线上线下企信通管理平台的运营模式是其提供移动信息服务的重要手

段,也是无锡线上线下为客户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避免终端手机用户投诉率的重要途径。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主要通过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获取大量中小企业的短信

发送业务。这主要是由于无锡线上线下从事该业务时间较短,同时业务通道又主要集中

在移动运营商。采用与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合作的模式,有利于无锡线上线下充分发挥

自身的业务优势,快速获取目标客户群体,并有效控制销售成本。目前,无锡线上线下

主要合作的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均为行业内规模较大的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这些代

理商也需要长期、稳定的合作方提供业务支持。基于此,无锡线上线下当前的销售模式

符合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

(4)盈利模式

无锡线上线下通过为广大企业的商务活动提供移动短信服务,获取业务收入;并根

据短信发送量和约定的价格标准与各地运营商进行结算,支付营业成本。报告期内,无

锡线上线下提供的短信服务主要包括验证码触发式短信提醒,会员提醒信息以及企业业

务通知信息等。无锡线上线下拥有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运营商建立了较

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5)结算模式

无锡线上线下与客户结算有两种方式:①根据客户业务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移动信息

费用单价与上月用量按月直接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由无锡线上线下向客户收取

短信服务收入,并开具发票;②新客户及发送量较小的客户采用预付款模式,即该类客

户先付款,无锡线上线下再进行短信发送,业务完成后再按月确认相应产生的收入。

无锡线上线下与运营商的结算模式也有两种方式:①通道资费支付结算。每月根据

移动运营商统计的上月所有通道的短信发送数量及约定单价,支付给移动运营商信息服

务费用。②酬金结算。移动运营商综合评估无锡线上线下每月在该地区完成的短信发送

1-1-130

量以及用户投诉率情况,按约定的阶梯式增量奖励方式,支付酬金。由于酬金与发送量

关系密切,为一个业务活动的两个组成部分;所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无锡线上

线下将酬金收入作为成本的冲减项处理,当月酬金冲减当月短信资费成本。

5、前五名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按合并口径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2014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26.78 91.61%

2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347.43 7.90%

3 碟信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94 0.43%

4 昆明鼎众商务有限公司 1.38 0.03%

5 上海贝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8 0.02%

合计 4,395.40 100.00%

2015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728.53 44.83%

2 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682.48 32.26%

3 北京联合维拓科技有限公司 741.65 8.92%

4 上海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86.07 5.84%

5 上海帕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73.40 3.29%

合计 7,912.13 95.14%

注: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额按合并口径披露,包括了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额 2,252.51 万元、

九江维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额 429.97 万元。

2016 年 1~4 月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323.82 75.78%

2 上海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64.19 8.62%

3 北京联合维拓科技有限公司 188.68 6.15%

4 北京掌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108.57 3.54%

1-1-131

5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80 1.43%

合计 2,929.06 95.52%

(2)前五名客户及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前五大客户均为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这与无锡线上线下

短信发送通道集中在移动运营商有一定关系,单通道较强的运营能力使得无锡线上线下

更容易获得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的青睐,并争取较好的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重要客户变化较为明显,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销售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而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欣典”)

的销售占比则上升明显,主要原因为:近年来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整体上

市,短信通道增加及业绩增长均较快,从而减少了对下游短信通道的依赖。基于此,无

锡线上线下主动调整了重点销售客户策略,加强了与江西欣典的业务合作;2016 年 1~4

月,无锡线上线下来自江西欣典的销售收入为 2,323.82 万元,已达到 2015 全年对其销

售收入的 86.63%。

6、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2014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 4,293.76 92.86%

无锡分公司

2 北京掌上云集科技发展公司 255.19 5.52%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47.59 1.03%

4 北京博华智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7.53 0.60%

合计 4,624.06 100.00%

2015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 6,520.54 88.82%

无锡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 575.35 7.84%

常州分公司

1-1-13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3 217.42 2.96%

武汉分公司

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28.17 0.38%

合计 7,341.49 100.00%

2016 年 1~4 月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 1,945.39 92.24%

无锡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 163.58 7.76%

常州分公司

合计 2,108.97 100.00%

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

司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均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2)关于前五名供应商的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主营业务发展较快、采购规模逐年扩大,2015 年采购金

额较 2014 年增长了 69.01%。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建立了向移动运营商直接采购的

业务模式,2015 年以来,无锡线上线下的供应商均为各地区移动运营商,直接采购利

于控制采购成本,提升业务利润空间。

由于无锡线上线下短信业务尚未覆盖到三大运营商,且整体业务规模体量在行业内

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所以,无锡线上线下的短信业务资源采购较为集中,合作的供应

商家数较少。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已经和江苏地区的无锡、常州移动分公司、武汉

移动分公司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2016 年 1~4 月,由于武汉分公司短信代理服务相关

细则尚处于内部调整和更新中,所以双方业务合作暂缓。

集中采购也是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公司采用的普遍模式,该模式既有利于短信通道的

统筹管理,也有利于获取合作运营商的各项业务支持及酬金奖励。由于,短信通道资源

及产品本质上并无差异且各大运营商的各地分公司均开展此项业务,所以集中采购并不

会影响无锡线上线下的服务质量。

综上,报告期各期,无锡线上线下向无锡移动的采购均超过了 80%,这一情况符合

行业惯例和公司业务经营现状。

7、业务分类情况

1-1-133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主营业务突出,收入均来源于移动短信服务,无锡线上线

下每年的短信发送量、收入及内部统计的投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亿条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发送量 收入 发送量 收入 发送量

短信服务收入 3,066.46 9.34 8,316.14 25.52 4,395.40 13.79

投诉率统计 0.00006% 0.00006% 0.00016%

投诉率(运营商标准) 0.0006% 0.0006%~0.0008% 0.0025%

注:此处投诉率主要为无锡线上线下有业务合作往来的移动运营商,2015年无锡、常州等移动运营商对于投诉率的

标准存在下半年较上半年更趋严格的变化要求,即从0.0008%提升至0.0006%。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销售价格区间基本在 0.03~0.035 之间,主要核心客户的

价格基本稳定;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发送量的增加,2015 年发送量较 2014 年增

加了 88.40%,同期营业收入增长了 89.20%。

近年来,无锡线上线下短信发送量的持续增长,主要依赖于自身较好的运营能力,

从上表的用户投诉率可见,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业务开展过程中,投诉率均满足合作

运营商的各年监控要求。

就无锡线上线下发送的短信内容分类而言,主要有三大类:①验证码等用户触发类

信息,即给予手机用户的真实需求,由手机用户主动向网上商城或特定 APP 产品等提出

服务需求后再经无锡线上线下短信平台转发送的信息。②行业通知类信息,该类短信主

要为由商家告知用户交易完成情况或进展程度。例如,货物发送、订单已生成等,这类

信息也是基于手机用户发生消费等行为从而衍生出的商家信息服务。③会员提醒类,即

为商家为入会会员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特殊日客户关怀等。例如,会员生日祝福、积分

兑换提醒、商家产品打折信息等。对于上述内容,无锡线上线下的企信通平台均建立了

对应的审核方式和标准。

在短信服务过程中,同一客户的短信服务需求可能涵盖上述三类中的全部或部分,

并不确定。所以,无锡线上线下目前主要通过数字签名的方式对客户进行管理;采用模

版审核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一旦发生短信内容审核报警、用

户投诉等情况,无锡线上线下将立即通过数字签名核实情况,必要时立即暂停该数字签

名对应的通道,确保质量控制的达标。

1-1-134

8、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

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经核查,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均不占有权益。

9、主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会分阶段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信息发送的安全性、有效性,不会构成对

手机用户信息的滥用或泄露:①无锡线上线下在为客户或代理商提供短信发送服务之

前,会就代理商、客户资质进行审查,选择与行业内具备一定规模、口碑优良的企业展

开合作。②提供短信发送服务过程中,针对不同种类的短信,审核机制会有所不同,验

证码修改类和行业通知类短信,需要进行敏感词检索和模版审核,通过后再与公司已经

留存的信息模板进行自动比对,比对通过后,即时发送,不需要再进行人工审核。而审

核会员提醒类信息时,敏感词检索通过后,还需要人工核对,核对通过后,再行发送。

③对于移动运营商反馈的手机用户投诉信息,根据投诉具体情况程度和投诉频率,逐次

采取与移动信息服务代理商及时沟通、停发特定数字签名对应企业的短信内容等措施。

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未出现过因服务质量引发的重大纠纷。

10、核心人员及技术情况

(1)人员构成情况

项目 结构 人数 比例

大学(本科) 3 15%

按学历划分 大学(大专) 14 70%

高中及以下 3 15%

31~40 岁 10 50%

按年龄划分

20~30 岁 10 50%

业务人员 12 60%

按岗位划分 技术人员 3 15%

行政及管理人员 5 25%

合计 20 100%

(2)经营团队主要成员

1-1-13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经营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出生 职位 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执行董事、 2012 年 9 月创办无锡线上线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至

门庆娟 1981 中专

总经理 今。

汪坤 1981 监事 大专 2012 年 9 月创办无锡线上线下,担任监事至今。

曾先后任职于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希捷国际科

王晓洁 1976 财务主管 大专 技(无锡)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起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

至今。

刘璐 1990 运营总监 大专 2012 年 11 月起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至今。

曾先后任职于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爱维特信息技术有

张丹 1985 技术总监 本科 限公司、千网科技有限公司、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10 月加入无锡线上线下, 任职技术总监。

(3)本次重组完成后核心人员的任职安排、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具

体措施

本次重组后,无锡线上线下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将维持

无锡线上线下管理人员稳定。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是无锡线上线下经营团队主要成员,对无锡线上

线下的运营及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中约定任职期限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方式避免和防范标的公司的主要管理层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流失: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资产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为保证无

锡线上线下持续稳定发展,汪坤、门庆娟保证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少在无锡线上线下

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汪坤、门庆娟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

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

线上线下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

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得单方解聘或通过

无锡线上线下单方解聘汪坤、门庆娟,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

汪坤、门庆娟离职。

汪坤、门庆娟承诺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

意,不得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在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

1-1-136

从事与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

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于其

他与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领薪;不得以上市公司、无锡

线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无锡线上线下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

服务。汪坤、门庆娟违反本项承诺的所得归无锡线上线下所有。”

刘璐、张丹、王晓洁为公司经营团队的其他核心人员,对无锡线上线下的业务经营

也有着重要作用。无锡线上线下与刘璐、张丹、王晓洁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协

议中约定: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无锡线上线下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无锡线上线下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其因何种原因

离职,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24 个月;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期间

及劳动关系终止后 24 个月,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甚至任职、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无锡

线上线下竞争、不得抢夺无锡线上线下客户、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无锡线上线下近年来业务增长较快,团队骨干成员均获得了较为宝贵的工作经验,

公司上下凝聚力较好,近年来公司员工规模不断增加,无锡线上线下经营管理团队较为

稳定。

(4)技术特点概况

采用的技术名称 简要情况说明

使用多级缓存技术缓存用户数据,采用近期最少使用算法提高缓存命中

率,有效地改善平台的整体性能,提升系统整体吞吐量。主要应用:1)

提交缓存:使用多级缓存缓存用户数据,满足用户对于提交速度的要求。

缓存技术

2)系统数据缓存:缓存系统常用数据,减轻数据库压力,提升系统的整

体处理能力。3)应用数据缓存:缓存应用数据(短信,状态,session

等),满足实时发送要求

主要应用:1)用户通信服务器:用户通过通信服务器和平台进行交互,

隔离平台核心功能和外部用户,保证核心服务器的安全提升用户提交的

分布式系统部署 处理能力。2)业务服务器:负责平台管理(短信管理,系统设置)。3)

发送网关:负责和移动网关通信,收发短信数据。4)推送服务器:将

短信发送状态推送至用户

将不同的访问频率的数据,发布到不同的数据库中,减轻数据库 I/O 压

力。主要应用:1)历史数据库:将系统历史数据移动到历史数据库中,

数据库分库

历史数据查询分析在历史数据库中处理,不影响核心发送功能。2)按

照用户或业务流程将短信记录划分到不同的数据库表,减少数据表访问

1-1-137

竞争,降低单表数据总量,提升数据读写能力,增强系统的安全性。

序列号是系统中各种事件信息的唯一标识符,通过缓存服务器完成对序

序列号递推服务 号的有序递增分配,确保系统中事件和信息的严格按照发生的先后顺序

进行处理,保证系统内部信息一致性。

消息总线是系统中各个模块间相互通信的通道,依赖于序列号服务保证

消息总线

所有消息遵照严格的先后顺序,保证事件按照其发生顺序处理

11、未来发展规划

无锡线上线下立足于移动信息服务和移动数字营销领域的不断拓展,未来无锡线上

线下将继续扩大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范围,建立与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的合作关系,构

建全方位的短信通道体系;同时,无锡线上线下将继续保持自身业务特色,强调短信发

送的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切实做好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用优质的服务来满足更多大

企业、重要直客的需求。同时,无锡线上线下还将有序开展其他电信增值业务,并力图

在数字营销领域获取更多新的突破和尝试。

(三)无锡线上线下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无锡线上线下收入实现的具体核算原则为:

业务类型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系统收到客户提交的短信,将其移交到移动通信运营商平台后,根据返回的

行业短信收入

发送成功数量,与客户对账确认并确认收入。

2、应收账款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的其他应收款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运用个别认定法来评估资产减值损失,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

计提方法 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

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 费用等)。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1-1-138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分析法

内部往来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款项,存在特殊的回收风险。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入当期损益。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影响

无锡线上线下收入确认原则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一

致,并没有重大差异。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变更的会计

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影响

的情况。

4、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无锡线上线下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

1-1-139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实际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设立日期

无锡胜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101,000.00 100% 2015-04-14

(四)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无锡线上线下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4,300.40 5,687.96 2,574.39

非流动资产 65.48 33.64 48.35

资产总计 4,365.89 5,721.60 2,622.73

流动负债 842.52 2,990.39 1,488.62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842.52 2,990.39 1,48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3.36 2,731.21 1,134.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3.36 2,731.21 1,134.11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4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总收入 3,066.46 8,316.14 4,395.40

营业总成本 2,023.08 6,190.57 3,741.17

利润总额 1,071.70 2,131.06 653.31

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1-1-1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0.51 1,598.23 485.09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53 2,519.68 -236.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2 -6.99 -34.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 10.10 -114.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91 2,522.79 -385.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5.42 192.63 578.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9.33 2,715.42 192.63

(五)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1、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无锡线上线下 100%股权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

2、2016 年 4 月明家联合参股无锡线上线下时估值情况

1)前次参股的作价依据

明家联合于 2016 年 3 月以货币形式出资 1,700 万元受让无锡线上线下 100 万元的

出资额,占无锡线上线下 10%的股权。本次转让系自 2015 年底开始商议,于 3 月完成

转让。本次转让未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定价系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股

东协商一致确定。2015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实现净利润 1,587 万元,该价格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倍数为 10.71 倍。

2)前次参股作价与本次交易作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交易中无锡线上线下 100%股权估值 4.48 亿元,高于前次参股时的估值。本次

交易估值作价与前次参股时的估值作价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A.预期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是导致估值差异的主要因素

明家联合参股无锡线上线下时,交易对方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210 万元、2,873 万元、3,735 万元。本次

收购无锡线上线下剩余 90%的股权后公司将实现对无锡线上线下 100%控股,交易对方

1-1-141

汪坤、门庆娟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结合行业发展前景,承诺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

万元、4,600 万元、6,000 万元,超过前次参股时的业绩承诺水平。2016 年 1~4 月,无锡

线上线下已实现业务收入 3,066.46 万元,净利润 802.44 万元。

B.两次估值对应市盈率倍数差异是市场化谈判的结果

前次参股时,对无锡线上线下的估值对应静态市盈率为 10.71 倍;本次交易中,对

无锡线上线下的估值对应动态市盈率倍数为 12.8 倍,较前次略有上升。两次估值对应

市盈率倍数差异主要是市场化谈判的结果。

综上所述,从两次交易的时间和背景、行业发展前景及无锡线上线下经营状况和成

长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价格与前次参股价格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未决诉讼。

1-1-142

第四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一)发行方式

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价格

1、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

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分别为35.28元/股、32.64元/股、35.68元/股。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2016年5月9日,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以截止至2016年5月9日的总股本318,740,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35.26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为31.74元/股。

2、配套融资发行价格

1-1-143

根据《发行办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

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90%。2016年5月9日,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

截止至2016年5月9日的总股本318,740,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1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

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35.26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为31.7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定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合理,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小子科技86.50%股权交易作价为60,550万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交易作价为40,320万元。其中,63%的股权对价采用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021,894股。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

人寿非公开发行12,608,853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40,020.50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32,630,747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9.29%,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备注

周建林 9,408,853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李怀状 6,860,515 交易对方

汪坤 5,335,349 交易对方

1-1-144

华夏人寿 3,200,000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刘晶 2,925,369 交易对方

林丽仙 2,283,216 交易对方

门庆娟 2,286,578 交易对方

横琴安赐 330,867 交易对方

合计 32,630,747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的获得股

份对价的售股股东,即: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汪坤、门庆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周建林、华夏人寿。

(六)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对方分别以其持有的交易标的股权认购公司定向发

行的股份。

本次配套融资方以现金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七)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重组办法》,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全体认购人均出具了关于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函。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交易对方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其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1-145

在满足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情况下,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

性,在法定锁定期满后,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按业绩实

现进度分批解除限售。关于股份解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

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华夏人寿承诺:本次认购的明家联合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明家联合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八)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

(九)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

而增加的净资产由明家联合享有;如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

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持股数量占交易对方持股总额的比例承担。

(十)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十一)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

东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1-1-14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31,874.05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预计本次发行

股份3,263.07万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建林 82,550,000 25.90% 91,958,853 26.17%

2 上银计划 32,194,480 10.10% 32,194,480 9.16%

3 甄 勇 27,853,477 8.74% 27,853,477 7.93%

4 李佳宇 26,550,433 8.33% 26,550,433 7.56%

5 周建禄 15,919,489 4.99% 15,919,489 4.53%

6 广发信德 8,015,585 2.51% 8,015,585 2.28%

7 陈忠伟 7,738,538 2.43% 7,738,538 2.20%

8 张 翔 6,272,818 1.97% 6,272,818 1.79%

9 傅 晗 5,416,278 1.70% 5,416,278 1.54%

10 华夏人寿 5,004,226 1.57% 8,204,226 2.33%

11 李怀状 - - 6,860,515 1.95%

12 汪坤 - - 5,335,349 1.54%

13 刘晶 - - 2,925,369 0.84%

14 林丽仙 - - 2,283,216 0.66%

15 门庆娟 - - 2,286,578 0.66%

16 其他 101,225,188 31.76% 101,225,188 29.22%

合计 318,740,512 100.00% 351,371,259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系根据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据,结合本次交易预计增加

股份数量计算。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1-1-14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上图。周建林直接持有公司 25.90%股份,

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1)小子科技的股权结构

2)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

1-1-148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结构如上。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交易后,周建林直接持有公司 26.17%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

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备考财务报表,并已经

正中珠江审阅。本次交易前后,公司 2015 年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明家联合实现数 备考数 变动率

2015 年度/2015 年末

1-1-149

总资产 257,036.85 376,134.34 46.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95,563.58 270,893.09 38.52%

营业收入 90,082.53 104,623.08 16.14%

利润总额 6,083.04 9,044.91 4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533.76 7,773.67 40.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3.92% 27.98% 16.97%

流动比率 1.69 1.20 -29.00%

速动比率 1.61 1.15 -28.57%

毛利率 13.20% 15.56% 17.88%

净利率 6.14% 7.43% 21.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3 2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6 0.15 150.00%

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6.16 8.03 30.36%

净资产(元/股)

2016 年 1~4 月/2016 年 4 月末

总资产 271,475.76 388,740.99 4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02,870.47 280,109.49 38.07%

营业收入 85,652.97 92,935.88 8.50%

利润总额 7,583.98 10,058.36 32.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907.28 8,826.39 27.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27% 27.94% 10.57%

流动比率 1.66 1.13 -31.93%

速动比率 1.66 1.13 -31.93%

毛利率 15.20% 17.19% 13.09%

净利率 8.06% 9.50% 17.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1 0.24 14.29%

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6.36 8.30 30.50%

净资产(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均大幅增加,整体

盈利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上市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5,533.76 万

元增长至 7,772.22 万元,增长 40.45%;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由 0.26 元增加至 0.76 元。

1-1-150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本次配套融资概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建林、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20.5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配套募集资金总额占本次资产交易

价格的比例为39.68%。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金额及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

(二)发行方式、对象、价格及数量

1、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2、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周建林、华夏人寿。

3、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办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

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或者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35.28 元/股。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

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1-1-15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为 12,608,8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59%,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20.5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周建林认购股份

数量为 9,408,853 股,认购金额为 29,863.70 万元;华夏人寿认购股份数量为 3,200,000

股,认购金额为 10,156.80 万元。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1、具体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 40,020.5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

对价和交易税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37,320.50

2 支付交易税费 2,700.00

合 计 40,020.50

2、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合计 37,320.50 万元,拟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安排如下:

(1)小子科技

在标的股权交割并完成配套融资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分别向云众投资、李

怀状支付现金 134,079,643.05 元、1,920,356.95 元;如上市公司的配套融资未能成功发

行,则上市公司应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失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

述款项;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6 年实际盈利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资支

付现金 38,000,000 元;

1-1-152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7 年实际盈利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资支

付现金 23,000,000 元;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8 年实际盈利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资支

付现金 14,925,000 元。

(2)无锡线上线下

在标的股权交割并完成配套融资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誉投资支付现金

10,000 万元;如上市公司的配套融资未能成功发行,则上市公司应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失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款项;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实际盈

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誉投

资支付现金 3,000 万元;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线上线下 2017 年实际盈利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誉投资支

付现金 1,800 万元;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线上线下 2018 年实际盈利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誉投资支

付现金 1,328 万元。

3、支付交易税费

本次交易预计相关交易税费为 2,700 万元,拟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具体包括中介

机构费用、股份登记费、印花税、信息披露费用等。

4、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配套

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顺利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增强上市公司的实力,提升每股收益。

同时,标的公司对未来业绩进行了承诺,有利地保障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153

(四)本次配套融资的必要性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

根据《重组办法》及 2015 年 4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

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

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

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

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20.5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本次资产交

易价格的 39.68%。其中,37,320.5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不超过 2,7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税费,符合上述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37,320.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的货币资金为 10,136.37 万元,其中,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

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689.40 万元。随着上市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扩张,对货币资

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因此,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覆盖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与公司现有财

务状况相匹配。

3、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截至目前剩余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1,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65

1-1-154

万元。正中珠江已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 10005210135 号《验资报告》。

2)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08 号)核准,公司向上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94,48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2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999,985.6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人民币 15,905,947.00 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74,094,038.60 元。正中珠江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37450055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具体参见本节之“三、(六)

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 163,650,000.00 元及其累计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2,347,858.63 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单位:万元

是否达

计划投资 截至期末累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总额 计投资进度

效益

1、系列化电涌保护器

(SPD)开发技术改造 12,041.49 5,290.27 5,290.27 否 100%

项目

2、支付收购北京金源

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 - 5,779.92 5,779.92 是 100%

权的现金价款——募

1-1-155

集资金投入部分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 971.30 971.30 - 100%

4、超募资金部分 4,323.51 4,323.51 4,323.51 -

(1)补充流动资金 - 1,660.00 1,660.00 - 100%

(2)支付收购北京金

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2,663.51 2,663.51 - 100%

股权的现金价款——

超募资金投入部分

A、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历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与信息披露基本一致。公司历次项目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公司的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7 月到账,与预计的时间相差较大,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

后,加上外部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

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拟于 2013 年 10 月完成建设。

2014 年 1 月 27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加上外部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

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拟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建设。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和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现金价款》,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 1,102.77 万元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投入,其余

的募集资金和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价款。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调整。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中

1-1-156

“系列化电涌保护器(SPD)开发技术改造项目”, 并将该电涌保护器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共计 971.30 万元及利息(利息最终核销时的金额为 2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系列化电涌保护器(SPD)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电涌保护

器的产能,但是近年来,外部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电涌保护产品

业务的市场开拓不如预期,且公司自 2014 年来,在产业升级转型的战略引导下,积极

拓展移动互联网行业业务,移动互联网行业已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如果将募

集资金继续投入电涌保护产品业务,将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本着审慎

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了“系列化电涌保护器(SPD)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

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的情形。

B、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 4,323.51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已使用完毕。公司超募资金

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使用进度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011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 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

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4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60 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

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和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现金价款》,同意公司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金源互动股权的现金价款。

C、收购金源互动股权的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告的《广东明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列明的支

付金额和时间进度,将部分募集资金 5,779.92 万元和全部超额募集资金余额 2,663.51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1,212.59 万元支付收购金源互动股权的现金价款。

1-1-157

根据公司与金源互动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源互动的业

绩承诺如下: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3,100.00 万元、4,000.00 万元、4,800.00 万元和 5,500.00 万元。根据正中珠江出具

的金源互动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金源互动 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431.01 万元、5,216.75

万元,达到业绩承诺水平。

2)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至今未发生变更,均按公开披露的计划进

度投入,达到了预期收益。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689.40 万

元(含利息收入 38.32 万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400 万元)。2016 年 5 月 6 日,

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8,580.08 万元,用于支付微赢互动和

云时空二期现金对价及汇款手续费(向李佳宇、张翔、陈阳、筋斗云分别支付 2,027.00

万元、1,074.58 万元、2,978.42 万元、2,5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9.32 万元(含利息收入 38.32 万元,不含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6,4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计划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度投入金 1~5 月投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总额

额 入金额 金额 进度(%) 效益 大变化

1、支付微赢互

30,240.00 20,160.00 6,080.00 26,240.00 86.77 是 否

动的股权价款

2、支付云时空

9,972.00 5,000.00 2,500.00 7,500.00 75.21 是 否

的股权价款

3、偿还股东借 注

7,197.40 5,610.00 1,588.00 7,198.00 100.00 是 否

款和银行贷款

合计 47,409.40 30,770.00 10,168.00 40,937.40 - - -

注:根据 201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

订稿)》,公司该次配套融资中,40,212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不超过 1,800 万元用于支付相关税费,

剩余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1-158

根据 201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剩余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如下:

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微赢互动 2016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李佳宇支付现金 2,000 万元;

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微赢互动 2017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李佳宇支付现金 2,000 万元。

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云时空 2016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筋斗云支付现金 1,500 万元;

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云时空 2017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筋斗云支付现金 972 万元。

(五)本次配套融资采取锁价发行方式的情况说明

1、选取锁价方式的原因

(1)控股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已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

购股份数量为 9,408,853 股,认购金额为 29,863.70 万元,所认购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周建林持有上市公司的比例预计将增至 26.17%。

同时,周建林作出了股份追加锁定承诺,承诺其现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255 万股,

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控

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并追加锁定的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大力支持,有

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保持长期稳定,并深入贯彻移动数字营销业务发展战略,力争成为

移动数字营销领域的优秀企业。

(2)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支持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华夏人寿已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股份数量为

3,200,000 股,认购金额为 10,156.80 万元,所认购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华夏人寿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充分体现了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上

市公司外延式发展和产业链布局的大力支持。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优化股东结构。

1-1-159

(3)锁价发行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

与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

比,本次上市公司采取锁价发行方式,提前锁定了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避免询价发行

中因可能的股价波动导致配套融资的不确定性,有利于规避配套融资不足甚至失败的风

险,确保本次配套融资的顺利实施。

(4)配套融资方履约能力良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建林已质押股份数量为 2,370 万股,尚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5,885 万股。按本次交易停牌前 35.01 元/股计算,周建林持有的尚未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的市值约为 20.60 亿元,其本次拟认购上市公司股票的金额为 29,863.70 万元。因此,

周建林先生履约能力良好。

华夏人寿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达 2,638.45 亿元,净资产达 169.25 亿元,资金实力雄

厚。

综上所述,公司采取锁价发行股份配套融资,有利于规避配套融资风险、促进本次

交易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2、配套融资方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之间的关系

周建林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夏人寿系专业的保险公司,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华夏人寿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与明家联合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该等人员的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各交易对方及标

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3、锁价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

周建林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并已就本次认购资

金来源做出承诺:本人具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且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除本人外明家联合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

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珠海横琴安赐

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

1-1-160

树市云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的情形,也不会与明家联合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

他交易获取资金。

华夏人寿就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做出承诺如下: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本次认

购,且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明家联合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重

组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樟树市融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的情形,也不会与明家联合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六)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

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募集资金存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上市公司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1-1-161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

(三)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六)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上市公司

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后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出

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

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内容应纳入前条所述的三方监管协

议之中。”

2、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的分级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负责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3、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

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2)募集资金的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1-1-162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

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第十四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

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 进展情

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 50%的;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第十五条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第十六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

金额确定的,应当在完成置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

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人的意见。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大资产购置方式等实施方式的,还应在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资

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募投项目的

有效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1-163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五)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

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

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

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

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

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

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应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并及时披露。”

3、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相关规定

1-1-164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变

更。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条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六)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

披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三)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四)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六)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七)新项目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如适用);

(八)新项目立项机关的批文(如适用);

(九)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适用);

(十)相关中介机构报告(如适用);

(十一)终止原项目的协议(如适用);

1-1-165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

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

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九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三)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四)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五)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产的

持续运行情况。

第三十条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

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

4、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

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

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

1-1-166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

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

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以

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鉴

定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保荐机构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注册会计师提出上述鉴证

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三十四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收

购资产的,至少应在相关资产权属变更后的连续三期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该资产运行情况

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该资产运行情况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

况、是否达到盈利预测(如有)等内容。

相关承诺期限高于前述披露期间的,公司应在以后期间的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承诺

的履行情况,直至承诺履行完毕。

第三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1-1-167

第三十五条 保荐人与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人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

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本次配套融资失败的补救措施

周建林、华夏人寿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因募集配套资金需要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该协议

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认购承诺真实、合法、有效。同时,配套融资方的履约能力良

好。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可能性很小。

1-1-168

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规范和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

市场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

基础,合理评估被评估单位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

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

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

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

如下:

首先,被评估单位属于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并购市场较为活跃,交易案例较多,并

且具备收益合理预测条件。其次对于轻资产公司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因此本次评估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果

1、小子科技

小子科技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729.2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1,716.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012.29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0,200.00 万元,增值额为 65,187.71 万元,增

1-1-169

值率为 1,300.56%。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0,600.00 万元,增值额为

65,587.71 万元,增值率为 1,308.54%。

2、无锡线上线下

无锡线上线下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365.89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842.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523.36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800.00 万元,增值额为 41,276.64 万元,增

值率为 1,171.51%。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5,000.00 万元,增值额为

41,476.64 万元,增值率为 1,177.19%。

(三)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1、市场法

对于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参考公司的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

与某一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

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市场法的可比案

例均有市场公开定价,反映了相关资产未来能够带来的总体收益水平,而账面净资产更

多的是静态水平,故导致市场法评估值大大高于账面净资产。

2、收益法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

的大小,同时收益法从被评估单位包括账面和账外资产的整体资产预期收益出发,反映

了被评估单位所有资产的组合价值,而账面净资产未包含账外资产。

同时由于被评估单位经营上很大程度依靠依靠经营团队获取上游业务资源能力、对

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以及数据运营分析能力,这三者对被评估单位的收益大小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因此,被评估单位存在未在资产负债表账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包括可辨

认的无形资产,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包括客户资源、业务渠道资源、媒体关系资

源、资源整合经营平台等在内的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故导致收益法评估值大

大高于账面净资产。

1-1-170

(四)两种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小子科技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0,200.00 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0,600.00 万元,两者相差 400.00 万元,差异率为 0.57%。无锡线上

线下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800.00 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45,000.00 万元,两者相差 200.00 万元,差异率为 0.45%。

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是:

市场法需要在选择交易案例的基础上,对比分析被评估单位与交易标的企业的财务

数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收益法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自身信息相比,市场法采用的

交易案例的交易背景、业务信息、财务资料等相对有限,且受交易实例限制,由于影响

股权交易的隐性因素较多,对价值比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

素;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

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

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两者参考的信息、所限制的条件以及评估角度不同引发了

前述两者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不同。

(五)评估结论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明家联合拟实施股权收购,收益法更能体现评估目的下所表现

的资产价值,投资者更看重的是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故评估报告采

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小子科技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70,200.00 万元;无锡线上线下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44,800.00 万元。

二、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

变化;

1-1-171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

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

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4、假设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

响企业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7、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租赁期满后会持续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选择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

配置和使用情况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

1-1-172

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F0 n

Fi Fn (1 g)

P

(1 r)8/12/2

(1 r)

i 1

i - 0.5 8/12

(r g) (1 r)n - 0.5 8/12

其中:P: 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0: 评估基准日至当年年末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i: 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 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 预测期;

i: 预测期第 i 年;

g: 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其中:ke: 权益资本成本;

kd: 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 权益的市场价值;

D: 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 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L rc

其中:rf: 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1-1-173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无付息债务。

3、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

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

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

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

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被评估单位于 2021 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

截止到 2021 年底,2022 年开始为稳定经营阶段。

(二)评估测算过程

1、小子科技

小子科技按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 2014、2015 及 2016 年 1~4 月的会计报表。

依据上述经审计的各年度的经营业绩,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宏观政策,结合公司以后年度

财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相关资料,以及各项产品销售、采购和技术条件,考

虑市场和未来年度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以及意向性合同,编制了小子

科技未来年度的收益预测表。编制未来年度收益预测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

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1-1-174

小子科技拥有云享时空,云趣科技,江西小子科技和普力网络四家子公司。小子科

技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移动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即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

移动终端为载体,通过采购下游媒体的流量资源为客户提供快速、精准的移动互联网广

告营销服务。

由于子公司普力网络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开展经营业

务,历史年度无任何业务数据。未来年度只有框架规划,管理层无法对未来盈利预测进

行准确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未对普力网络进行收益法评估。除普力网络外,对

于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公司,本次纳入合并收益预测范围。

(1)营业收入的预测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小子科技所提供的移动营销服务可分为网盟推广收入、精品

推广收入和程序化推广收入等三类业务收入。小子科技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各类型广告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网盟推广收入 138.69 100.00% 2,483.16 39.89% 1,674.93 38.45%

精品推广收入 - - 2,771.32 44.52% 590.66 13.56%

程序化推广收入 - - 969.93 15.58% 2,090.08 47.99%

合计 138.69 100.00% 6,224.41 100.00% 4,355.68 100.00%

小子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由网盟推广收入、精品推广收入和程序化推广收入三个部分

构成。网盟推广收入是指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通过网盟渠道将 APP 推广给手机用户,

从而实现用户下载、安装、使用的营销方式。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4 月,

网盟推广收入金额分别为 138.69 万元、2,483.16 万元和 1,674.93 万元,收入规模逐年上

升。网盟推广是小子科技最早开展的业务类型,在业务开展初期,软件推广业务集中在

安卓系统上,随着业务开展的深入和优质渠道的积累,小子科技的网盟推广业务亦拓展

到 iOS 系统,因此,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明显。

精品推广业务是指在主流应用市场、移动浏览器等拥有丰富流量资源的精品 APP

的核心广告位为广告主提供广告展示服务,以实现对广告主 APP 产品的高效推广。区

别于网盟推广业务,精品推广业务中小子科技直接与下游优质媒体开展合作,由于优质

1-1-175

广告位资源有限,竞争较为激烈,因此,精品推广的收入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

程序化推广业务主要是指依托自主研发的柚子移动广告交易平台,通过整合大量的

优质媒介资源为客户提供移动端程序化精准营销服务。相比于传统的营销方式,程序化

推广方式能够实现对广告主目标用户的精准定位,具有投放可控、效果可知的特点,因

而越来越受到广告主的青睐。小子科技凭借良好的平台运营能力在 2015 年下半年正式

接入百度移动联盟的 API 接口、58 同城宝移动广告平台,成为核心供应商之一,广告

主资源得到极大的丰富,收入规模及占比均得到明显提升。未来,小子科技持续加大资

源投入,实现程序化推广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①网盟推广收入的预测

网盟推广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网盟推广收入=总有效激活数量×单价

小子科技自 2014 年 10 月成立以来,首先开展网盟推广业务,网盟推广业务快速增

长。2015 年实现收入 2,483.16 万元,2016 年仅 4 个月实现收入 1,674.93 万元,增长速

度较快。

在网盟推广业务上,小子科技从 2016 年初起已全部覆盖 Android 与 iOS 平台。未

来年度,预计 Android 平台客户将趋于集中,即大客户数量增加,中小客户减少;而 iOS

平台因推广渠道单一,不论产品推广量级的大小,产品均有推广需求,故 iOS 平台是小

子科技的重点拓展领域,因此 iOS 平台业务将有较大发展,总有效激活数量将持续增加,

至永续期保持不变。另由于 iOS 平台因推广渠道单一,因此 iOS 平台有效激活单价高

于 Android 平台有效激活单价,因此未来年度有效激活单价高于历史年度激活单价。同

时随着企业的推广力度加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年度产品单价出现先增加后减少的

趋势,至永续期保持不变。

未来年度网盟推广收入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收入合计合计 4,764.22 8,197.96 9,760.55 10,046.81 10,300.40 10,901.76 10,901.76

②精品推广收入的预测

精品推广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1-1-176

精品推广收入=总有效展示时间×单价

对于成本为 CPA 的精品推广业务,主要采用“广告位积分方式”取得收入。从目

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各大精品媒体的积分兑换规则比较稳定,预期没有暴发式增长,整

体客户规模及收入呈小幅攀升的趋势,随着竞争的激烈,未来年度流量将相对萎缩,有

效展示时间单价呈现下降趋势,并在永续期保持不变。

对于成本为 CPT 的精品推广业务,主要采用“包量方式”取得收入。自 2016 年起,

小子科技将着重于自有媒体运营,预测期自有流量有较快增长,同时重点拓展优质媒体

资源。自有媒体以阅读、工具型 APP 为切入点,运营推广多个中型规模 APP,APP 广

告位主要以 CPT 形式出售广告,拓展品牌广告为主,溢价能力强,自有成本低,优质

媒体资源包断或代理更能有效控制媒体成本。低价、优质资源还将吸引更多的客户,预

计收入将有较快增长。

未来年度精品推广收入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成本为 CPA 的

2,167.20 2,775.60 2,872.32 2,998.80 3,169.92 3,278.88 3,278.88

精品推广收入小计

成本为 CPT 的

821.73 1,572.84 1,996.80 2,356.20 2,438.40 2,454.10 2,454.10

精品推广收入小计

精品推广收入合计 2,988.93 4,348.44 4,869.12 5,355.00 5,608.32 5,732.98 5,732.98

③程序化推广收入的预测

程序化推广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程序化推广收入=总有效点击数量×单价

自小子科技 2015 年 2 月开展程序化推广业务以来,程序化推广业务发展最为迅速,

2016 年 1~4 月已实现收入 2,090.08 万元,已超过 2015 年收入一倍多,有效点击单价略

有增加。

程序化推广是小子科技利用柚子系列平台产品为广告主以及优质媒体资源提供高

效对接,达成较为精准的广告投放效果,包括 SSP 平台、DSP 平台及 DMP 数据建模和

标签式分析。

柚子 SSP 平台,该平台为小子科技研发的供应方管理平台,该平台主要通过嵌入

1-1-177

SDK 方式完成广告位的预置和之后的流量数据监测。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试和运营,

柚子 SSP 平台获得较好的发展,已经与数百家下游渠道或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

目前日均广告展示量过亿次。该平台已经实现了与百度网盟、58 同城宝等主流广告网

络商相连,平台广告推广能力获得了知名互联网公司的认可。

此外,小子科技基于自身较好的数据建模分析能力以及 SSP 平台的建立,于去年

末,推出了柚子 DSP 平台。该 DSP 平台为移动广告需求方管理平台,该平台已经集成

了一系列程序化精准投放技术,能够为广告主在投放设备、投放地域、投放时段、投放

方式等多个维度定制广告投放策略。就媒体资源接入而言,该平台除了对接柚子 SSP

平台外,还接入了部分优质媒体资源,例如原创体育直播热门产品章鱼 TV 等。

程序化推广方式能够实现对广告主目标用户的精准定位,具有投放可控、效果可适

时跟踪等特点,所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广告主青睐。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该项业务保

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和较快的业务增长态势,是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

基于以上原因,随着小子科技程序化广告业务的稳定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总有效点

击数量将持续增加,至永续期保持不变。由于自有平台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因此有效

点击单价未来年度将保持不变。

未来年度程序化推广收入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程序化推广

7,245.39 12,811.76 18,235.17 19,658.39 20,959.54 21,319.21 21,319.21

收入合计

④营业收入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测算,小子科技营业收入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收入 4,764.22 8,197.96 9,760.55 10,046.81 10,300.40 10,901.76 10,901.76

精品推广收入 2,988.93 4,348.44 4,869.12 5,355.00 5,608.32 5,732.98 5,732.98

程序化推广收入 7,245.39 12,811.76 18,235.17 19,658.39 20,959.54 21,319.21 21,319.21

合计 14,998.54 25,358.17 32,864.84 35,060.21 36,868.26 37,953.95 37,953.95

根据上述营业收入预测思路以及各公司未来年度业务规划,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

1-1-178

入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收入 4,125.11 7,225.14 8,612.21 8,864.03 9,108.05 9,673.64 9,673.64

精品推广收入 2,988.93 4,348.44 4,869.12 5,355.00 5,608.32 5,732.98 5,732.98

小子科技

程序化推广收入 260.38 - - - - - -

小计 7,374.42 11,573.58 13,481.33 14,219.03 14,716.37 15,406.62 15,406.62

网盟推广收入 49.43 - - - - - -

精品推广收入 - - - - - - -

云享科技

程序化推广收入 6,001.11 10,925.23 15,911.86 17,044.73 18,054.79 18,332.55 18,332.55

小计 6,050.55 10,925.23 15,911.86 17,044.73 18,054.79 18,332.55 18,332.55

网盟推广收入 108.49 - - - - - -

精品推广收入 - - - - - - -

云趣科技

程序化推广收入 983.90 1,886.54 2,323.31 2,613.66 2,904.75 2,986.66 2,986.66

小计 1,092.39 1,886.54 2,323.31 2,613.66 2,904.75 2,986.66 2,986.66

网盟推广收入 481.19 972.82 1,148.34 1,182.79 1,192.35 1,228.12 1,228.12

江西小子 精品推广收入 - - - - - - -

科技 程序化推广收入 - - - - - - -

小计 481.19 972.82 1,148.34 1,182.79 1,192.35 1,228.12 1,228.12

合计 14,998.54 25,358.17 32,864.84 35,060.21 36,868.26 37,953.95 37,953.95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小子科技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各类型广告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网盟推广成本 127.42 100.00% 1,941.54 45.71% 1,326.53 51.38%

精品推广成本 - - 1,920.11 45.20% 434.73 16.84%

程序化推广成本 - - 386.17 9.09% 820.49 31.78%

合计 127.42 100.00% 4,247.82 68.24% 2,581.74 59.27%

小子科技收入和成本相匹配,2014 年仅有网盟推广成本,占营业成本的 100%。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4 月,随着小子科技盟推广业务和程序化推广业务的开展,相应的营

1-1-179

业成本随之发生,各类成本占比与对应的各类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①网盟推广成本的预测

网盟推广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网盟推广成本=总有效激活数量×成本单价

小子科技自 2014 年 10 月成立以来,首先开展网盟推广业务,随着收入的增加,成

本随之发生,2015 年发生成本 1,941.54 万元,2016 年 1~4 月发生成本 1,326.53 万元。

随着广告主对新增用户数量的上涨需求,小子科技将拓展更多的下游渠道(媒体),

以满足广告主的需求。未来年度,成本中总有效激活数量随着收入中总有效激活数量的

增加而增加。受 iOS 平台开展业务的影响,iOS 平台激活成本单价也高于 Android 平台,

造成未来年度成本单价略有增加,至永续期保持不变。

未来年度网盟推广成本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成本合计 3,394.36 5,813.13 7,148.07 7,673.60 8,297.27 8,809.28 8,809.28

②精品推广成本的预测

精品推广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精品推广成本=总有效激活数量(总有效展示时间)×成本单价

对于 CPA 成本,对接的精品媒体数量基本趋于稳定,未来年度也将保持稳定。主

要推广产品主要有腾讯应用宝和百度手机助手等,推广产品较为稳定,未来年度总有效

激活数量将逐年增加。随着竞争的激烈,成本单价均略有增加,并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

势。

对于 CPT 成本,小子科技对于优质媒体将采用包断和代理方式。在优质媒体资源

包断或代理模式下,每个产品将有更多的展示时间,成本单价随着竞争的加剧会略有增

加并保持稳定。

未来年度精品推广成本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成本为 CPA 的 1,644.72 2,150.72 2,246.15 2,352.99 2,513.42 2,613.78 2,613.78

1-1-180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精品推广成本小计

成本为 CPT 的

643.37 1,242.36 1,591.20 1,894.20 1,977.60 1,998.20 1,998.20

精品推广成本小计

精品推广成本合计 2,288.09 3,393.08 3,837.35 4,247.19 4,491.02 4,611.98 4,611.98

③程序化推广成本的预测

程序化推广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程序化推广成本=总有效点击数量×成本单价

自小子科技 2015 年 2 月开展程序化推广业务以来,程序化推广成本随着程序化推

广收入的发生而发生,2016 年 1~4 月程序化推广成本远大于 2015 年程序化推广成本。

有效点击单价 2016 年 1~4 月比 2015 年略有增加。

程序化推广业务出现高速增长,未来年度小子科技将在媒体聚合上投入较多精力,

与大型优质媒体合作,不断减少中小型媒体,以满足自有数字营销平台不断增长的广告

主需求,因此未来年度总有效点击数量将持续增加,在永续期保持不变。由于是长期合

作媒体,成本单价将保持稳定。

未来年度程序化推广成本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程序化推广成本合计 3,506.90 6,299.74 9,053.91 10,179.28 10,995.44 11,233.51 11,233.51

④营业成本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测算,小子科技营业成本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成本 3,394.36 5,813.13 7,148.07 7,673.60 8,297.27 8,809.28 8,809.28

精品推广成本 2,288.09 3,393.08 3,837.35 4,247.19 4,491.02 4,611.98 4,611.98

程序化推广成本 3,506.90 6,299.74 9,053.91 10,179.28 10,995.44 11,233.51 11,233.51

合计 9,189.35 15,505.95 20,039.33 22,100.08 23,783.74 24,654.77 24,654.77

根据上述营业成本预测思路以及各公司未来年度业务规划,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成

1-1-181

本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网盟推广成本 2,908.45 5,100.95 6,266.92 6,766.02 7,338.49 7,821.74 7,821.74

精品推广成本 2,288.09 3,393.08 3,837.35 4,247.19 4,491.02 4,611.98 4,611.98

小子科技

程序化推广成本 117.45 - - - - - -

小计 5,313.99 8,494.03 10,104.27 11,013.22 11,829.52 12,433.72 12,433.72

网盟推广成本 39.15 - - - - - -

精品推广成本 - - - - - - -

云享科技

程序化推广成本 2,912.03 5,372.15 7,900.47 8,825.98 9,471.75 9,659.93 9,659.93

小计 2,951.18 5,372.15 7,900.47 8,825.98 9,471.75 9,659.93 9,659.93

网盟推广成本 94.50 - - - - - -

精品推广成本 - - - - - - -

云趣科技

程序化推广成本 477.41 927.59 1,153.44 1,353.31 1,523.69 1,573.59 1,573.59

小计 571.91 927.59 1,153.44 1,353.31 1,523.69 1,573.59 1,573.59

网盟推广成本 352.26 712.18 881.15 907.58 958.78 987.54 987.54

精品推广成本 - - - - - - -

江西小子

程序化推广成本 - - - - - - -

小计 352.26 712.18 881.15 907.58 958.78 987.54 987.54

合计 9,189.35 15,505.95 20,039.33 22,100.08 23,783.74 24,654.77 24,654.77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企业及子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基础为应缴纳的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

率为 6%。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排污

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排污费分

别按应纳流转税的 7%或 5%、3%、2%和 1%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含税收入的

3%计算缴纳。

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和期间费用所适应税率等进行测算,未来各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1-1-182

2016 年

序号 税种 税率(税额)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7%、5% 31.53 54.64 72.95 75.25 77.62 80.23 80.23

2 教育费附加 3% 15.37 26.33 34.60 35.50 36.44 37.86 37.86

3 地方教育附加 2% 10.25 17.55 23.07 23.67 24.29 25.24 25.24

4 排污费 1% 0.30 0.56 0.69 0.74 0.81 0.83 0.83

5 文化事业建设费 3% 11.43 14.64 15.15 15.82 16.72 17.29 17.29

合计 68.88 113.73 146.45 150.97 155.88 161.46 161.46

根据上述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思路,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小子科技 30.08 43.04 47.16 46.32 45.67 49.51 49.51

2 云享科技 32.00 57.52 83.47 87.98 92.71 93.97 93.97

3 云趣科技 3.35 6.18 7.58 8.17 8.94 9.16 9.16

4 江西小子科技 3.45 6.99 8.25 8.50 8.56 8.82 8.82

合计 68.88 113.73 146.45 150.97 155.88 161.46 161.46

(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企业销售费用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补充医疗险、福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车辆费、招待费、劳保用品、

房租费、微信认证费、服务器年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对于各项销售费用,主

要是在分析历年发生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业务发展规划,小子科技相关政策

等情况综合确定。

根据上述销售费用预测思路,各公司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小子科技 327.10 537.37 608.31 472.00 675.77 704.05 704.41

2 云享科技 - - - - - - -

3 云趣科技 54.49 86.07 90.39 94.92 99.68 104.69 104.69

4 江西小子科技 - - - - - - -

1-1-183

合计 381.58 623.44 698.70 566.92 775.46 808.74 809.10

(5)管理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企业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补充医疗险、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车辆费、招待费、残保金、印花税、

招聘费用、审计费、会议费、快递费、打印机租金、网络服务费、劳保用品、消防设备、

福利费、验资费、知识产权费用、代理费用、房租、水电费、研发费用、开办费、管线

维护费、折旧费用和装修费摊销等。对于各项管理费用,主要是在分析历年发生情况的

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业务发展规划,小子科技相关政策等情况综合确定。

根据上述管理费用预测思路,各公司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小子科技 337.07 581.68 685.09 743.87 750.14 867.14 862.48

2 云享科技 63.10 98.75 105.10 110.46 116.04 121.64 121.64

3 云趣科技 36.65 83.00 88.37 93.68 99.02 105.02 105.02

4 江西小子科技 10.25 17.06 17.34 17.35 19.25 19.38 19.38

合计 447.07 780.49 895.90 965.36 984.44 1,113.18 1,108.51

(6)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对于利息收入,由于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已

将溢余货币资金作为溢余资产处理,因此不再考虑利息收入;对于手续费,未来年度根

据历史年度手续费占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根据上述财务费用预测思路,各公司未来年度财务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小子科技 0.96 1.51 1.76 1.86 1.92 2.01 2.01

2 云享科技 0.09 0.13 0.13 0.13 0.13 0.13 0.13

3 云趣科技 0.11 0.19 0.23 0.26 0.29 0.30 0.30

4 江西小子科技 0.05 0.10 0.11 0.12 0.12 0.12 0.12

合计 1.21 1.93 2.24 2.37 2.46 2.56 2.56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企业发展基金、所得税退税和多收少付货款等,企业发展基金和

1-1-184

所得税退税为地方政府给予子公司云趣科技和江西小子科技产业扶持款项。 营业外支

出主要为税收滞纳金、少收货款、社保滞纳金等。除对有明确政策文件和受益期限的营

业外收入,按照政策文件进行预测,其余的营业外收支的发生为非经常性业务,具有一

定的偶然性,本次收益法不再进行测算。

(8)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执行新的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 50%,

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

销。因此小子科技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50%,从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于子公司云趣科技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和 2016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取得《软件产

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已符合“双软认证”条件。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从公

司获利年度起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前两年免受企业所得税,后

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子科技及其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未来收益预测,按照企业执行的所

得税率计算确定所得税。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和摊销费用主要核算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费用,折旧和摊销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情况,考虑固定资产和

长期待摊费用的更新支出情况、时间性的影响,按照折旧和摊销政策计算确定。

未来年度年度折旧、摊销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电子设备 4.11 5.98 7.14 8.16 3.73 4.83 7.23

2 无形资产 108.61 161.81 161.81 - 161.81 161.81 161.81

3 长期待摊费用 46.98 69.99 56.60 56.60 - 69.99 63.23

1-1-185

合计 159.71 237.79 225.55 64.76 165.54 236.64 232.28

根据上述折旧和摊销预测思路,各公司未来年度折旧和摊销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小子科技 159.45 237.54 225.18 64.39 165.41 236.19 231.89

2 云享科技 - - - - - - -

3 云趣科技 0.16 0.24 0.37 0.37 0.13 0.33 0.35

4 江西小子科技 0.09 - - - - 0.12 0.05

合计 159.71 237.79 225.55 64.76 165.54 236.64 232.28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正常更新投

资。评估考虑资本性支出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增量资产的资

本性支出、增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

未来年度年度资本性支出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1 电子设备 - 6.07 5.38 0.68 12.91 6.63 7.58

2 无形资产 - - - 485.44 - - 197.02

3 长期待摊费用 - - - - 316.49 - 55.99

合计 - 6.07 5.38 486.12 329.40 6.63 260.58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

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

来,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

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几个因素。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在企业账面值中剔除溢余资产、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非

经营性负债后确定。

2016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2016 年需要的营运资金-基准日账面营运资金

1-1-186

以后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1,145.40 1,359.44 1,793.20 1,900.08 1,993.73 2,086.92 2,086.92

营运资金

1,337.44 1,737.51 2,247.41 2,344.28 2,425.02 2,483.45 2,483.45

(不含货币保有量)

营运资金 2,482.85 3,096.95 4,040.61 4,244.36 4,418.75 4,570.38 4,570.38

营运资金追加额 982.22 614.11 943.65 203.75 174.39 151.63 -

(12)折现率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与 β 值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

平均收益率为 2.8913%,评估报告以 2.8913%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5 家沪深 A 股

可比上市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β L 值(起始交易日期:2014 年 4 月 30 日;截止交易

日期:2016 年 4 月 30 日;计算周期:周;收益率计算方法:对数收益率;标的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 U 值,并取其平

均值 0.9832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 U 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1 002143.SZ 印纪传媒 1.2262 1.2073

2 002400.SZ 省广股份 0.9391 0.9017

3 002712.SZ 思美传媒 1.0028 1.0028

4 300058.SZ 蓝色光标 1.0073 0.8623

5 300071.SZ 华谊嘉信 0.9773 0.9421

βu 平均值 0.9832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 7.00%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

1-1-187

统风险系数。根据公式β L 1 1 t D E β U ,得出如下表格:

序号 项目 2016 年 5~12 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1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1.0371 1.0369 1.0360 1.0360 1.0361 1.0353 1.0353

②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

险利率的回报率,根据中企华研发部公布的数据,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 7.11%。

③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小子科技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企业有稳定的上游客户及下游媒体,企业

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受国内同行业市场竞争的影响,公司经营

存在一定风险。同时考虑被评估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经营特点,参照与同行业市场利率风

险,市场与行业风险,确定企业特定风险为 2.5%。

④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

本。根据公式 K e R f β MRP Rc 得出如下表格:

2016 年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权益资本

1 12.77% 12.76% 12.76% 12.76% 12.76% 12.75% 12.75%

成本

评估基准日 Kd 取 4.9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

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根据公式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 E 得出如下表格:

2016 年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加权平均

1 12.18% 12.18% 12.17% 12.17% 12.17% 12.16% 12.16%

资本成本

(13)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1. 未来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过程,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1-1-188

2016 年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一 营业收入 14,998.54 25,358.17 32,864.84 35,060.21 36,868.26 37,953.95 37,953.95

二 营业成本 9,189.35 15,505.95 20,039.33 22,100.08 23,783.74 24,654.77 24,654.77

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88 113.73 146.45 150.97 155.88 161.46 161.46

2 营业费用 381.58 623.44 698.70 566.92 775.46 808.74 809.10

3 管理费用 447.07 780.49 895.90 965.36 984.44 1,113.18 1,108.51

4 财务费用 1.21 1.93 2.24 2.37 2.46 2.56 2.56

5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 营业利润 4,910.45 8,332.64 11,082.22 11,274.51 11,166.28 11,213.25 11,217.55

1 加:营业外收入 50.56 - - - - - -

2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 利润总额 4,961.02 8,332.64 11,082.22 11,274.51 11,166.28 11,213.25 11,217.55

1 减:所得税 1,072.88 1,835.00 2,584.42 2,619.06 2,579.15 2,726.43 2,727.29

五 净利润 3,888.13 6,497.64 8,497.80 8,655.45 8,587.13 8,486.82 8,490.26

1 加:折旧及摊销 159.71 237.79 225.55 64.76 165.54 236.64 232.28

2 加:财务费用 - - - - - - -

3 减:资本性支出 - 6.07 5.38 486.12 329.40 6.63 260.58

4 减:营运资本变动 982.22 614.11 943.65 203.75 174.39 151.63 -

七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3,065.62 6,115.25 7,774.31 8,030.34 8,248.88 8,565.20 8,461.95

2.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将收益期内各年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予以折现,从而得出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性资

产价值。

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3,065.62 6,115.25 7,774.31 8,030.34 8,248.88 8,565.20 8,461.95

折现率 12.18% 12.18% 12.17% 12.17% 12.17% 12.16% 12.16%

折现期 0.33 1.17 2.17 3.17 4.17 5.17 -

折现系数 0.9624 0.8745 0.7796 0.6950 0.6196 0.5524 4.5428

折现值 2,950.39 5,347.86 6,060.82 5,581.19 5,111.06 4,731.47 38,441.07

经营性资产价值 68,223.85

(14)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①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1-189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其他应收账款中的代发明家联合工资,

无非经营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主要是溢余的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余额减去基准日最低现

金保有量)1,980.05 万元。

其中,子公司普力网络账面总资产为 1.28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账面无负债,

账面净资产为 1.28 万元。由于本次未对子公司霍尔果斯普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

益法评估,但普力网络已纳入本次收益法合并范围,因此普力网络的净资产 1.28 万元

已包含在溢余的货币资金中。

(15)收益法评估结果

①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68,223.85+0.30+1,980.05

=70,204.20 万元

②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无付息债务。

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0,204.20-0.00

=70,200.00 万元(取整)

2、无锡线上线下

无锡线上线下按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 2014、2015 及 2016 年 1~4 月的会计报

表。依据上述经审计的各年度的经营业绩,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宏观政策,结合公司以后

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相关资料,以及各项产品销售、采购和技术条件,

考虑市场和未来年度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以及意向性合同,编制了线

上线下未来年度的收益预测表。编制未来年度收益预测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

1-1-190

均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无锡线上线下拥有无锡胜杰一家子公司和滨湖、北京、上海、成都、武汉、西安、

长春七家分公司,线上线下及其分、子公司业务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具备合并预测的条

件,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合并口径对未来数据进行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竞争情况及市场情况等,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进

行预测。

无锡线上线下历史年度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移动信息即时通

讯服务,主要是指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为企业客户提供短信、彩信等即时信息的发送服务。

移动通讯服务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企业客户、移动运营商与无锡线上线下等短信发送服务

商,无锡线上线下依靠自身技术团队开发的核心处理平台“企信通”,通过前端产品接

口与客户短信提交平台相连,收集到客户提交的移动信息发送指令后,通过互联网传输

至无锡线上线下“企信通”平台,经过内嵌平台软件处理成为待发短信,再通过互联网

或专网传输至运营商行业网关软件。由于无锡线上线下已经与运营商实现通道对接,因

此可快速完成网关数据交换,运营商最终将接受到的信息发送至手机用户。被评估单位

按年均发送量对客户进行分类,即年均发送量超过 3,000 万条的客户为大客户,年均发

送量低于 3,000 万条的客户为中小客户。历史年度大、中小客户收入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销售类别 项 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大客户 收入小计 4,374.21 8,206.83 2,962.74

中小客户 收入小计 21.19 109.30 103.71

收 入 合 计 4,395.40 8,316.14 3,066.46

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具体预测方法

营业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收入=总信息发送量×销售单价

A.总信息发送量的预测

由于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一般而言,因有“京东 618”、

“双十一”和“双十二”等电商促销活动,5~12 月的业务量较前 4 个月会有所增长,

1-1-191

故本次评估对 2016 年 5~12 月的总信息发送数量以 2016 年 1~4 月的客户总发送数量为

基础考虑一定增长进行预测,对 2017 年及以后各年的客户平均信息发送数量,对大客

户和小客户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大客户,其总发送数量基数较大,在未来各年增长

率较小,其中 2017 年、2018 年每年增长 35%左右,2019 年以后增长趋势放缓至 10%

左右;对中小客户,其总发送数量基数较小,未来各年增长率较大且增长率波动较大,

由于 2017 年及 2018 年被评估单位着力发展大客户业务,中小客户方面发展力度较小,

这两年的业务增长速度分别为 38%、20%,2019 年以后在大客户发展进入瓶颈期后被

评估单位开始发力中小客户,2019 年以后的业务增长速度分别为 50%、44%和 40%。

大、中小客户总信息发送数量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

B.销售单价的预测

根据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行业特点,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及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

的扩大,信息销售成本逐渐下降。在未来几年内,随着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以及被评估

单位业务规模的增加,预计被评估单位信息的销售单价均将会逐步下降,在预测期内每

年保持 3%的下降率,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

根据以上预测,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销售类别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大客户 收入小计 9,914.82 16,865.26 22,308.14 24,524.08 26,586.99 28,504.05 28,504.05

中小客户 收入小计 282.80 515.25 599.75 872.63 1,218.89 1,655.25 1,655.25

收入合计 10,197.63 17,380.50 22,907.88 25,396.71 27,805.88 30,159.30 30,159.30

(2)营业成本的预测

无锡线上线下的营业成本主要由信息采购成本、通道合作运营费和人工成本构成。

历史年度营业成本构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息费 3,377.14 98.59% 5,707.67 96.73% 1,825.91 97.07%

通道合作运营费 33.85 0.99% 123.07 2.09% 32.61 1.73%

人工成本 14.40 0.42% 69.67 1.18% 22.41 1.19%

1-1-192

合计 3,425.39 100.00% 5,900.41 100.00% 1,880.93 100.00%

由上表可知,信息费采购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历史年度均在 95%以上,而

通道合作运营费和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小,历史年度占比均不超过 5%。

根据对历史年度营业成本的分析,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预测主要分成 3 个部分,即

信息费采购成本、通道合作运营费和人工成本进行预测。其中信息采购成本以信息采购

量乘以采购单价测算所得,信息采购量结合行业增长规模进行预算,信息采购单价考虑

规模效应后选择较为稳定的变动水平;通道合作运营费结合历史数据以一定的增长率进

行测算;人工成本结合被评估单位未来人工数量以及国民经济工资水平进行测算: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信息费 6,136.75 10,566.40 14,072.00 15,757.26 17,424.19 19,086.51 19,086.51

通道合作运营费 99.62 136.98 180.82 232.05 291.72 361.00 361.00

人工成本 48.76 78.88 91.20 104.40 108.93 113.41 113.41

合计 6,285.13 10,782.26 14,344.02 16,093.70 17,824.83 19,560.92 19,560.92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企业及子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基础为应缴纳的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

率为 6%。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

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 7%、3%和 2%计

算缴纳。

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和期间费用所适应税率等进行测算,未来各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税种 税率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12.53 20.99 27.02 29.03 30.86 32.36 32.31

教育费附加 3.00% 5.37 9.00 11.58 12.44 13.23 13.87 13.85

地方教育附加 2.00% 3.58 6.00 7.72 8.29 8.82 9.25 9.2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合计 21.48 35.99 46.32 49.77 52.90 55.48 55.39

(4)销售费用的预测

1-1-193

对于各项营业费用,主要是在分析历年发生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业务发

展规划,无锡线上线下相关政策等情况综合确定。

人工费用由工资薪金、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未来年度,对于

人工工资,未来年度按照人均工资和人数测算取得,人均工资考虑一定的比例增长,并

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福利费实际发生直接列支,福利费预测数据按照历史年度福利

费占工资薪金比重测算取得;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历史年度被评估单位实际缴

存基数及缴费比例测算取得。

业务招待费和油费、差旅费及通讯费等未来年度在历史年度的基础上考虑以一定比

率的增长进行测算,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

销售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销售费用 101.87 183.56 223.08 267.09 287.27 309.01 309.01

(5)管理费用的预测

对于各项管理费用,主要是在分析历年发生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业务发

展规划,无锡线上线下相关政策等情况综合确定。

人工费用由工资薪金、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未来年度,对于

人工工资,未来年度按照人均工资和人数测算取得,人均工资考虑一定的比例增长,并

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福利费实际发生直接列支,福利费预测数据按照历史年度福利

费占工资薪金比重测算取得;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历史年度被评估单位实际缴

存基数及缴费比例测算取得。

税费包括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未来年度各项税费按照历史

年度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进行测算。

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未来年度在历史年度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增长比

率进行测算,并在永续期保持稳定趋势。

租赁相关费用包括办公室租金、水电费、水电费等,未来年度按照企业与园区签订

的合同约定计算。

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未来

1-1-194

年度预测方法参照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的预测方法。

折旧费和摊销主要核算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折旧和摊销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

况,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加及更新支出、时间性的影响,按照折旧和摊销政策计算确定。

管理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管理费用 166.09 254.82 302.92 334.87 343.88 360.17 381.95

(6)财务费用的预测

根据根据无锡线上线下管理费用核算内容,财务费用包括手续费支出和利息收入。

手续费支出,根据历史年度手续费占收入的比重测算手续费预测金额。因在溢余资产的

计算中将企业正常经营使用不到的银行存款作为溢余资产加回,本次预测不再对利息收

入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财务费用 0.42 0.72 0.95 1.05 1.15 1.25 1.25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无锡线上线下营业外收入主要是企业收到的展会补贴、“滨湖区十佳创新企业”奖

励和园区奖励等,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和滞纳金等。对于营

业外收支历年数额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无锡线上线下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未来收益预测,按照企业执行的所得税率计

算确定所得税。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和摊销费用主要核算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折旧和摊销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情

况,考虑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情况、时间性的影响,按照折旧和摊销政策计算确定。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车辆 5.54 8.25 4.56 4.56 - - 1.12

1-1-195

电子设备 5.47 7.49 4.59 5.45 6.16 5.58 7.18

合计 11.00 15.74 9.15 10.01 6.16 5.58 8.31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未来预测期,考虑现有固定资产更新及新

增固定资产的支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车辆 - - - - - - 1.61

电子设备 4.30 6.26 5.56 8.83 3.82 5.00 7.96

合计 4.30 6.26 5.56 8.83 3.82 5.00 9.57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

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

来,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

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几个因素。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在企业账面值中剔除溢余资产、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非

经营性负债后确定。

2016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2016 年需要的营运资金-基准日账面营运资金

以后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

未来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最低现金保有量 1,273.28 1,447.00 1,908.15 2,115.47 2,316.55 2,512.71 2,512.71

营运资金

290.94 272.12 260.69 139.35 117.92 46.02 46.02

(不含货币资金)

营运资金 1,564.21 1,719.12 2,168.84 2,254.82 2,434.47 2,558.73 2,558.73

营运资金追加额 304.45 154.91 449.72 85.98 179.65 124.26 -

(12)折现率的确定

1-1-196

①无风险收益率与 β 值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

平均收益率为 2.8913%,评估报告以 2.8913%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8 家沪深 A 股可

比上市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β L 值(起始交易日期:2014 年 4 月 30 日;截止交易日

期:2016 年 4 月 30 日;计算周期:周;收益率计算方法:对数收益率;标的指数:上

证综合指数),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 U 值,并取其平

均值 1.4688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 U 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1 002148.SZ 北纬通信 1.3640 1.3640

2 002123.SZ 荣信股份 1.7566 1.6763

3 002467.SZ 二六三 1.4133 1.4133

4 300288.SZ 朗玛信息 1.3139 1.3081

5 000889.SZ 茂业通信 1.6723 1.6591

6 300085.SZ 银之杰 1.6514 1.6494

7 300292.SZ 吴通控股 1.3828 1.3620

8 300399.SZ 京天利 1.3180 1.3180

βu 平均值 1.4688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 1.14%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

统风险系数。根据公式β L 1 1 t D E β U ,=1.4814。

②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

险利率的回报率,根据中企华研发部公布的数据,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 7.11%。

③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无锡线上线下目前主要从事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作为移动一级代理商,无锡线

上线下与无锡移动、常州移动、武汉移动等多地移动运营商长期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合

1-1-197

作关系,业务规模多年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同时考虑被评估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经营

特点,参照与同行业市场利率风险,市场与行业风险,确定企业特定风险为 3.00%。

④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

本。根据公式 K e R f β MRP Rc =16.42%。

评估基准日 Kd 取 4.9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

算 得 出 被 评 估 单 位 的 加 权 平 均 资 本 成 本 。 根 据 公 式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 E =16.00%(取整)

(13)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1. 未来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过程,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号 5-12 月

一 营业收入 10,197.63 24,501.92 31,434.55 32,904.86 33,875.14 34,367.61 34,367.61

二 营业成本 6,285.13 14,389.31 18,495.81 19,611.53 20,466.31 21,277.90 21,277.90

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48 114.7 146.23 149.4 152.19 154.26 154.26

2 营业费用 101.87 619.81 693.28 565.05 774.84 806.72 807.08

3 管理费用 166.09 781.63 897.06 966.52 985.58 1,114.36 1,109.69

4 财务费用 0.42 1.93 2.25 2.4 2.49 2.53 2.53

5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 营业利润 3,622.63 8,594.53 11,199.92 11,609.97 11,493.73 11,011.83 11,016.14

1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2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 利润总额 3,622.63 8,594.53 11,199.92 11,609.97 11,493.73 11,011.83 11,016.14

1 减:所得税 905.66 2,096.09 2,736.48 2,835.52 2,802.54 2,670.42 2,671.28

五 净利润 2,716.97 6,498.44 8,463.44 8,774.45 8,691.19 8,341.42 8,344.86

1 加:折旧及摊销 11.00 15.74 9.15 10.01 6.16 5.58 8.31

2 加:财务费用 - - - - - - -

3 减:资本性支出 4.30 6.26 5.56 8.83 3.82 5.00 9.57

4 减:营运资本变动 304.45 154.91 449.72 85.98 179.65 124.26 -

七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419.23 4,446.93 5,546.81 6,402.87 6,794.56 7,280.68 7,386.83

2.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1-1-198

将收益期内各年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予以折现,从而得出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性资

产价值。

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期

5-12 月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419.23 4,446.93 5,546.81 6,402.87 6,794.56 7,280.68 7,386.83

折现率 0.33 1.17 2.17 3.17 4.17 5.17 -

折现期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折现系数 0.9517 0.8410 0.7250 0.6250 0.5388 0.4645 2.9030

折现值 2,302.45 3,739.90 4,021.47 4,001.82 3,660.89 3,381.73 21,443.96

经营性资产价值 42,552.22

(14)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①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的往来款 9.57 万元作为非

经营性负债,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溢余资产的评估

企业溢余资产为溢余现金,基准日货币资金扣除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后余额作为溢

余资产。

评估基准日,无锡线上线下货币资金 2,909.33 万元,扣除现金保有量后,剩余货币

资金视同为溢余资产,评估值按清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为 2,278.74 万元。

(15)收益法评估结果

①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42,552.22+0.00-9.57+2,278.74

=44,821.39 万元

②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无付息债务。

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无锡线上线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1-199

=44,821.39-0.00

=44,800.00 万元(取整)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之一,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选择可比企业

1、选择资本市场

在明确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后(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质、

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选择 A 股并购交易市场作

为选择可比交易案例的资本市场。

2、选择准可比企业

在明确资本市场后,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交

易类型一致、时间跨度接近、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交易实例作为准可比交易案例。

3、选择可比企业

对准参考可比交易案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范围、

主要目标市场、业务结构、经营模式、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所处经营阶段等方面。通

过对这些准参考案例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以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考案

例。

(二)分析调整财务报表

对所选择的参考案例的业务和财务情况与被评估企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

必要的调整。首先收集参考案例的各项信息,如与交易相关的交易报告书、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对上述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业

务、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调整,以使参考企业的财务信息尽可能准确及客观,使其与被

评估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1-1-200

(三)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在对参考案例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以上工

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四)运用价值比率

在计算并调整参考案例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

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

(五)评估结果

1、小子科技

根据上述原则,围绕以互联网广告业务为核心,同时考虑交易性质等因素,通过公

开信息搜集了 2015 年完成交易的 4 个案例作为可比案例,具体包括深大通收购冉十科

技、梅泰诺收购日月同行、联创股份收购上海激创和龙力生物收购快云科技等案例。

根据本次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交易案例的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

据公开的市场数据分别计算 4 家可比交易案例的价值比率。

本次评估对可比交易案例修正后 P/E 平均值作为评估对象的 P/E,计算结果如下表:

项目 冉十科技 日月同行 上海激创 快云科技

综合修正系数 0.9546 0.9626 1.0309 0.9520

修正前 P/E 比率 15.00 14.00 14.50 14.50

修正后 P/E 比率 14.32 13.48 14.95 13.80

平均 P/E 比率 14.14

小子科技 2016 年预测合并净利润为 5,039.24 万元,扣除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后

合并净利润为 4,995.36 万元,则:

小子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交易案例调整后价值比率 P/E×被评估单位净利

=14.14×4,995.36

=70,600.00 万元(取整)

2、无锡线上线下

1-1-201

据上述原则,围绕以移动信息即时通讯业务为核心,同时考虑交易性质等因素,通

过公开信息搜集了 2013 年以来完成交易的 3 个案例作为可比案例,具体包括荣信股份

收购梦网科技、吴通控股收购国都互联和银之杰收购亿美软通等案例。

根据本次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交易案例的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

据公开的市场数据分别计算 3 家可比交易案例的价值比率。

本次评估对可比交易案例修正后 P/E 平均值作为评估对象的 P/E,计算结果如下表:

项目 梦网科技 国都互联 亿美软通

综合修正系数 0.8869 1.3658 1.3256

修正前 P/E 比率 17.68 9.17 7.81

修正后 P/E 比率 15.68 12.52 10.36

平均 P/E 比率 12.85

可比公司修正前 P/E 比率及平均 P/E 比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梦网科技 创世漫道 国都互联 亿美软通

可比公司 P/E 比率 17.68 14.49 9.17 7.81

平均 P/E 比率 12.29

通过上述两表,修正前的可比公司平均 P/E 比率为 12.29,修正后的平均 P/E 比率

为 12.85,两者差异率为 4.38%。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修正前后差异较小,因此修正结

果较为合理。

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预测合并净利润为 3,518.73 万元,扣除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

益后合并净利润为 3,497.49 万元,则:

无锡线上线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交易案例调整后价值比率 P/E×被评估单位

净利润

=12.85×3,497.49

= 45,000.00 万元(取整)

五、其他评估事项

(一)重要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小子科技下属企业云享时空和云趣科技对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有重大影

响,系标的公司重要下属企业。云享时空和云趣科技在业务模式、经营环境、管理方式

上与小子科技及其下属企业大体一致,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了相同的财务预测方法和评估

1-1-202

模型,具体评估过程可参见本章节前述内容。

(二)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以及其他对评估或估值

结果产生影响的事项。

六、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

关性

中企华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23-01

号、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23-02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董事会认为: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企华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中

企华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

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中企华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

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

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管理或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

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

机构最终确定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1-1-203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

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标的资产作为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二)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分析

1、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行业景气度较高,标的公司发展前景良好

受益于整个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移动广告业务也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时期。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中国移动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达到 901.3 亿元,

同比增长率 178.3%,远高于网络广告市场的 36.0%的增幅。艾瑞咨询预测,未来三年

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 3,267.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3.62%,2018 年移动广告在整

体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占比将由 2015 年的 43%提高至 78%。

近年来移动广告市场已从一个小的分支领域,发展壮大成为了互联网市场的一支主

流力量。随着整个市场的扩大,简单的广告主与媒体资源对接、易复制的商业模式也逐

步在边缘化,行业的发展也正在朝着更全面、更精准的技术导向和更国际化的商业模式

发展。小子科技与无锡线上线下均为移动广告产业链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并具有较

好的业界口碑,未来发展前途可期。

2、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符合市场发展的趋势以及现代的商业模式

程序化购买模式在 PC 时代已经出现,并被国际主流互联网公司普遍采用。如今移

动营销市场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主流。区别于 PC 端的用户情况,移动端用户市场表现出

了更为碎片化、高互动化以及垂直细分化的特征。小子科技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仅

积累了诸多的优质渠道资源,也同时自主研发了自身的移动营销平台,并专注于将平台

打造为多样化、特色化、数据可分析的程序化精准营销平台,符合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

1-1-204

和未来的主流商业模式。

随着我国手机实名制的推行和各家运营商纷纷建立起严格的监控体系,特别是电子

商务的普及,移动信息服务又迎来了再次发展的机遇。O2O 创业潮、手机 APP 的大量

涌现,使得注册验证码、物流通知、订单通知等行业短信息发送量逐年增长,互联网电

商等新兴行业对短信息的功能性发送需求也正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使得移动短信服务的

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过去个人用户使用为主转变为目前以企业用户为主及发送行业类信

息为主。无锡线上线下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短信服务,并配套以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能

够满足移动信息行业发展的要求。

数字营销主要通过智能手机终端进行,APP 产品、WAP 移动网页以及短信,智能

手机系统支持的这三个渠道均能够为手机用户提供互动式增值服务。随着数字营销行业

的深入发展,这三个渠道之间的互联互通式必将增强,程序化购买和移动信息服务的商

业模式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3、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财务预测情况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小子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8.69 万元、6,224.41

万元以及 4,355.68 万元;净利润 7.01 万元、754.17 万元以及 1,151.11 万元;毛利率分

别为 8.13%、31.76%以及 40.73%,小子科技的营收规模、毛利率以及净利润水平均保

持了持续的高增长态势;未来,小子科技将继续深耕发展移动广告业务,网盟推广业务

上,将向更为广阔的 iOS 市场深度挖掘;精品推广业务上,将继续贴近大型互联网公司

的需求,维护优质渠道资源的基础上稳步发展;程序化推广业务上,将投入更多的研发

资源,将数据分析和营销效果精密结合,打造更高级的移动营销平台。因此,小子科技

未来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力。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无锡线上线下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395.40 万元、

8,316.14 万元以及 3,066.46 万元;净利润 484.39 万元、1,587.00 万元以及 801.75 万元;

毛利率分别为 22.07%、29.05%以及 38.66%,无锡线上线下的营收规模、毛利率以及净

利润水平均保持了持续的高增长态势;未来,无锡线上线下将继续在移动信息领域做大

做强,在销售端,将保持大客户的良好维护以及直客开拓,丰富不同领域的客户数量;

在供给端,继续保持与移动运营商的良好合作,力争获得更大的规模采购优势;在质量

控制端,将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多层级控制,力争做到零投诉。因此,无锡线上线下未

1-1-205

来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力。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未来预测是基于报告期的财务情况,与行业发展、市场规模以

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方向一致。

(三)后续经营环境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小子科技提供的是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无锡线上线下提供的是移动信息即时通讯

服务,均属于数字营销服务的大类行业,是国家经济转型中的朝阳行业。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小子科技以及无锡线上线下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

制度和社会政治、经济政策、行业技术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在对小子科技以及

无锡线上线下进行收益法预测过程中,考虑了现有的所得税政策,其中,小子科技的子

公司云趣科技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和 2016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取得《软件产品证书》和

《软件企业证书》,已符合“双软认证”条件。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从云趣科技获利

年度起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前两年免受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子科技及其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未来收益预测,按

照企业执行的所得税率计算确定所得税。

综上分析,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不会对交易标的估

值造成不利影响。

(四)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董事会认

为营业收入、毛利的变动对估值有较大影响,该等指标对估值结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1、小子科技评估值对营业收入、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比率 -5% -3% 0% 1% 3% 5%

营业收入 55,100.00 61,100.00 70,200.00 73,200.00 79,300.00 85,300.00

毛利 64,700.00 66,900.00 70,200.00 71,300.00 73,500.00 75,700.00

注:营业收入系按变动百分比测算,毛利率、折现率系按变动数值测算,下同。

2、无锡线上线下评估值对营业收入、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1-1-206

比率 -5% -3% 0% 1% 3% 5%

营业收入 36,200.00 39,600.00 44,800.00 46,600.00 50,000.00 53,500.00

毛利 41,700.00 43,000.00 44,800.00 45,400.00 46,700.00 47,900.00

综上,由上表敏感性分析看出,本次评估结果对于选取的核心指标的敏感程度在合

理范围内。

(五)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不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

现有业务协同效应的定性分析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一、(二)本次交易的

目的”。本次交易定价中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1、本次交易标的作价市盈率、市净率

(1)小子科技本次交易作价

本次小子科技 86.5%股权交易作价为 60,550 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小子科

技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4 月末的的净资产分别为 3,861.18 万元和 5,012.29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754.17 万元和 1,151.11 万元,同时小子科技 2016

年的业绩承诺净利润为 5,000.00 万元。据此计算,小子科技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经审计利润 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754.17 5,000.00

本次交易作价(万元) 70,000.00 70,000.00

小子科技交易市盈率(倍) 92.82 14.00

项目 2016 年 4 月末的净资产

账面净资产(万元) 5,012.29

本次交易作价(万元) 70,000.00

小子科技交易市净率(倍) 13.97

注:上表中本次交易作价为还原小子科技 100%股权价格,小子科技交易市盈率=本次交易作价÷小子科技净利润;

小子科技交易市净率=本次交易作价÷小子科技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2)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作价

本次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交易作价为 40,320 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无

1-1-207

锡线上线下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4 月末的的净资产分别为 2,731.21 万元和 3,523.36 万

元,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1,587.00 万元和 801.75 万元,同时无锡线

上线下 2016 年的业绩承诺净利润为 3,500.00 万元。据此计算,无锡线上线下的相对估

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经审计利润 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1,587.00 3,500.00

本次交易作价(万元) 44,800.00 44,800.00

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市盈率(倍) 28.23 12.80

项目 2016 年 4 月末的净资产

账面净资产(万元) 3,523.36

本次交易作价(万元) 44,800.00

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市净率(倍) 12.72

注:上表中本次交易作价为还原无锡线上线下 100%股权价格,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市盈率=本次交易作价÷无锡线上

线下净利润;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市净率=本次交易作价÷无锡线上线下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2、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1)小子科技的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可比交易中,选取同样从事移动互联网营销业

务的冉十科技、日月同行、上海激创以及快云科技作为同行业公司比较。前述可比公司

均系 A 股上市公司并购标的,相关收购交易及其对应的市盈率及市净率情况如下表:

标的公司 市盈率(交易 市净率(交易

收购

交易价格 承诺的当 价格/标的公 价格/标的公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股权 评估基准日

(万元) 年净利润 司承诺的当 司基准日净资

比例

(万元) 年净利润) 产)

深大通 冉十科技 100% 105,000.00 2015 年 4 月 30 日 7,000.00 15.00 26.74

梅泰诺 日月同行 100% 56,000.00 2015 年 3 月 31 日 4,000.00 14.00 24.24

联创互联 上海激创 100% 101,50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7,000.00 14.50 14.55

龙力生物 快云科技 100% 58,000.00 2015 年 11 月 30 日 4,000.00 14.50 16.91

平均 14.50 20.6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本次交易中,小子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对应收购当年承诺净利润水平的市盈

率分别为 14.00 倍,对应评估基准日的市净率为 13.97 倍。市场可比交易的动态市盈率、

1-1-208

市净率均值分别为 14.50 倍和 20.61 倍。明家联合本次交易评估值基本处于行业平均水

平。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评估值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和保护股东利益。

(2)无锡线上线下的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可比交易中,选取同样从事移动信息即时通讯

业务的梦网科技、创世漫道、国都互联以及亿美软通作为同行业公司比较。前述可比公

司均系 A 股上市公司并购标的,相关收购交易及其对应的市盈率及市净率情况如下表:

市盈率(交易 市净率(交

收购 标的公司承

交易价格 价格/标的公 易价格/标的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股权 评估基准日 诺的当年净

(万元) 司承诺的当 公司基准日

比例 利润(万元)

年净利润) 净资产)

荣信股份 梦网科技 100% 290,500.00 2014 年 10 月 31 日 10,299.76 28.20 17.27

茂业通信 创世漫道 100% 87,800.00 2014 年 5 月 31 日 6,059.55 14.49 18.50

吴通控股 国都互联 100% 55,0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557.92 35.30 9.97

银之杰 亿美软通 100% 30,0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086.00 9.72 3.17

平均 21.93 12.2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本次交易中,无锡线上线下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对应收购当年承诺净利润水平的

市盈率分别为 12.80 倍,对应评估基准日的市净率为 12.72 倍。市场可比交易的动态市

盈率、市净率均值分别为 21.93 倍和 12.23 倍。明家联合本次交易作价估值低于行业平

均水平,主要由于荣信股份收购梦网科技和吴通控股收购国都互联的估值水平较高,系

因上述收购均发生在当年年末,交易作价上更多考虑了下一年利润水平,如以次年利润

水平估值,前述两个收购的市盈率将变更为 17.69 倍和 9.16 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评估值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和保护股东利益。

3、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小子科技的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通过从互联网营销指数(884207.WI)中选取

同样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的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静态市盈率(TTM) 动态市盈率

1-1-209

联创互联 300343.SZ 312.94 61.00

深大通 000038.SZ 259.87 -

三六五网 300295.SZ 54.99 36.10

腾信股份 300392.SZ 71.87 50.10

平均 174.92 49.07

注:以上静态市盈率(TTM)取自 WIND 资讯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相关数据,动态市盈率系根据 WIND 资讯对各

公司 2016 年盈利预测平均值计算,其中 WIND 资讯未对深大通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作出预测。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可比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对应当年静态市盈率(TTM)

均值为 174.92 倍,对应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为 49.07 倍。本次交易中,小子科技的交易

价格对应 2015 年静态市盈率为 92.82 倍,对应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为 14.00 倍,均显著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和保护股东利

益。

(2)无锡线上线下的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可比交易中,选取同样从事移动信息即时通讯

业务的荣信股份、茂业通信、吴通控股、银之杰以及京天利作为同行业公司比较。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静态市盈率(TTM) 动态市盈率

荣信股份 002123.SZ 103.04 44.80

茂业通信 000889.SZ 45.93 31.30

吴通控股 300292.SZ 57.34 37.90

银之杰 300085.SZ 298.91 140.90

京天利 300399.SZ 166.08 -

平均 134.26 63.73

注:以上静态市盈率(TTM)取自 WIND 资讯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相关数据,动态市盈率系根据 WIND 资讯对各

公司 2016 年盈利预测平均值计算,其中 WIND 资讯未对京天利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作出预测。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可比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对应当年静态市盈率(TTM)

均值为 134.26 倍,对应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为 63.73 倍。本次交易中,小子科技的交易

价格对应 2015 年静态市盈率为 28.23 倍,对应 2016 年动态市盈率为 12.80 倍,均显著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和保护股东利

益。

4、结合明家联合的估值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1-210

上市公司 2015 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26 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为 6.16 元/股。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31.74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市盈率为 122.08 倍,市净率为 5.15 倍。

本次交易中,小子科技静态市盈率为 92.82 倍、市净率为 13.97 倍,动态市盈率为

14.00 倍;无锡线上线下静态市盈率为 28.23 倍、市净率为 12.72 倍,动态市盈率为 12.80

倍。标的资产的市盈率水平显著低于上市公司,市净率水平高于上市公司。主要由于上

市公司 2015 年尚未完成对原有电涌产品业务的剥离,与标的公司轻资产的行业特点不

完全相同,因此,标的资产市净率水平稍高于上市公司是合理的。

5、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定价的公

允性。

通过本次交易将大大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详见本报告书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

展前景、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以及其他对交

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值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

为对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23-01 号评

估报告,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小子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70,200 万元,本

次拟购买的 86.5%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60,723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公司与小子科技售

股股东友好协商确定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 60,550 万元,与评估值最终结论无重大差异。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23-02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

基准日,无锡线上线下 100%股权评估值为 44,800 万元,本次拟购买的 90%股权对应评

1-1-211

估值为 40,320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售股股东友好协商确定上

述股权交易价格为 40,320 万元,与评估值最终结论无重大差异。

七、董事会对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价格以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23-01 号、

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23-02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

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小子科技 86.50%股权为

60,550.00 万元、线上线下 90%股权为 40,320.0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公司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

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

整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1-1-212

八、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

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

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重组标

的资产的定价依据。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

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

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用合理且与评估目的一致,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及现金流量等重

要评估依据具有可实现性,计算模型所采用的重要评估参数选取合理。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

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

1-1-213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小子科技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及本次交易内容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等 5 名交

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的内容为公司向除本公司外的小子科技其他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其持有的小子科技 86.50%的股权。

2、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作价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确认的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确定。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60,550 万元。李怀状、

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拟转让小子科技 31.38%、13.26%、10.35%、30.00%、

1.50%股权作价依次为 21,967.31 万元、9,285.12 万元、7,246.93 万元、21,000.46 万元、

1,050.17 万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小子科技 86.50%的股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额为 39,357.50 万元,

现金对价总额为 21,192.50 万元。

4、现金对价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总额为 21,192.50 万元。其中,支付给李

怀状 1,920,356.95 元,云众投资 210,004,643.05 元。

上市公司向小子科技股东支付现金的进度安排如下:

(1)在标的股权交割并完成配套融资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分别向李怀状、云众

投资支付现金 1,920,356.95 元、134,079,643.05 元;如公司的配套融资未能成功发行,

1-1-214

则公司应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失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李怀状、云众

投资支付前述现金;

(2)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6 年实际盈

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

资支付现金 3,800 万元;

(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7 年实际盈

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

资支付现金 2,300 万元;

(4)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 2018 年实际盈

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云众投

资支付现金 1,492.50 万元。

5、股份对价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合计为 39,357.50 万元,由上市公司分别

向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中,李怀状、刘晶、林

丽仙、横琴安赐所获股份对价依次为 21,775.28 万元、9,285.12 万元、7,246.93 万元、

1,050.17 万元。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

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经除息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在本次发行

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交易对方所获股份对价和发行价格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向李怀状、刘晶、

林丽仙、横琴安赐分别发行 6,860,515 股、2,925,369 股、2,283,216 股、330,867 股上市

公司股票(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

1-1-215

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数量作

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6、锁定期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李怀

状、刘晶、林丽仙、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6 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各自可转让

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7 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各自累计可转

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6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8 度《专项审

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李怀状、刘晶、林

丽仙各自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8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李怀状、刘晶、

林丽仙各自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9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李怀状、刘晶、

林丽仙各自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在转让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如担任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

定。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如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其当

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

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

转让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1-1-216

横琴安赐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如本次发行在 2015 年 12 月 9 日及之前完成,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股份。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

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

于本条约定的锁定期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证监会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转让时还需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所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就该等股份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截至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

上市公司所有。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小子科技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小子科技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持股数

量占小子科技持股总额的比例承担,交易对方应当于下款所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小子科技。

小子科技股权交割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由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子科技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

1-1-217

益。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9、业绩承诺与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500 万元、8,500 万元。

小子科技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小子科技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

未经小子科技股东同意,不得改变小子科技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以下费用不计算为小子科技的费用:由于会计上确认企业合并而导致的相关的折

旧、摊销和减值。

(2)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如小子科技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在承诺期

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承诺期初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承诺期初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中,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所占比例,按照李怀状、刘晶、林丽仙

在本次交易中各自取得的对价占其合计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李怀状占 57.06%,刘

晶占 24.12%,林丽仙占 18.82%)。

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1-1-218

如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当期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补偿时,先以其自本次

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

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先由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其自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李怀状、刘晶、

林丽仙需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 30 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

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不足部分由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

具体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

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

比例)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

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李怀状、刘晶、林丽

仙以现金补偿。李怀状、刘晶、林丽仙需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

之后 30 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该等股份的方案。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将应补

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并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

1-1-219

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

偿的股份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账户之后,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实施股份赠送方

案。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

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

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他们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他们之

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公司扣除他们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

他股东前,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

权利。

(3)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小子科技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小子科技股权期末减值

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李怀状、

刘晶、林丽仙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以其自本次

交易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

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仍有不足的部分由各方以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

付的补偿额。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无论如何,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股

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10、奖励对价

1-1-220

承诺期内在达到业绩承诺数的前提下,如果承诺期内小子科技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总和超出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40%奖励给小子科技

的经营管理团队,并在按照下款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后 30 日内,由小子科技一次性支付。

具体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业绩激励金额=(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

计承诺净利润数)×40%。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述奖励对价不得超过小子科技 86.5%股权本次交易价格

的 20%。如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上述奖励对价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在指

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小子科技董事会将确定奖励的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范围、

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报上市公司备案。

11、标的股权交割及其后的整合

各方同意,小子科技股权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交

割。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应就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提供必要

的协助。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上市公司委派。各方一致同

意,上市公司委派至小子科技董事会的人选应包括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指定人选 1

名。

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派驻经上市公司和小子科技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财务

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上市公司和小子科技董事会、小子科技总

经理汇报工作。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原则上维

持小子科技管理人员稳定,不改变小子科技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除非该等总经

理、副总经理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

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

度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和小子科技原则上不得解除其职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

降低薪酬等任何方式促使其离职。

1-1-221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包括其子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其规章制度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12、标的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自上市公司股份交割日后,基于上市公司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交易对方享有和承

担。

上市公司股份交割手续由上市公司负责办理,交易对方应为上市公司办理股份交割

提供必要协助。

上市公司股份交割应在小子科技股权交割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13、陈述、保证与承诺

(1)交易对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各方均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企业,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各方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真实、准确、完

整的,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各方保证其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

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各方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小子科技股权

或由他人代其持有小子科技股权的情形;

各方均已依法对小子科技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

资等违反其作为小子科技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各方保证小子科技已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经营资质,若因小子科技在股权交

割日前经营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导致上市公司或小子科技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各方应

向上市公司、小子科技进行赔偿;前款约定的赔偿责任如已在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小子科

技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中记载,则各交易

对方无需承担前款约定的赔偿责任(但上市公司方可要求各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给予公

司相应补偿)。

过渡期内,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保证:

1-1-222

1)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小子科技,保持小子科技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态,保持

小子科技现有的管理架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保证

小子科技在过渡期内资产状况的完整性,使得小子科技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小子科技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3)及时将有关对小子科技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

时间、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在过渡期内,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权受如下限制: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标的股权;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摊薄标的股权占小子科技注册资本

的比例;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股权进行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其它负担;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小子科技进行除正常生产经营外的资

产处置、对外担保、增加重大负债或或有负债之行为。

在过渡期内,不得协商或/和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

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2)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保证

为保证小子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保证自本协议出具日起,至

少在小子科技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出现任职资格限制、

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

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得单方

解聘或通过小子科技单方解聘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

薪酬等方式促使李怀状、刘晶、林丽仙离职。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在小子科技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上市公

司同意,不得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在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司以外,从

事与上市公司、小子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该等业务;不得在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司以外,于其他与上市公司和、

小子科技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领薪;不得以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小子科技的子公

1-1-223

司以外的名义为小子科技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违反本

项承诺的所得归小子科技所有。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小子科技 2018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前,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李怀状、

刘晶、林丽仙不得将标的股份进行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其它负担。

(3)上市公司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上市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签订并履

行协议;

向交易对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待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依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及

现金对价。

(4)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积极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自相应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4、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

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其

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3)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如李怀状、刘晶、林丽仙

违反协议项下任职期限保证的,则应按照如下规则向上市公司支付上市公司补偿:

1)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不满 12 个月的,李怀状、

刘晶、林丽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10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李怀

状、刘晶、林丽仙应首先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对价赔偿,不足部

分,以现金赔偿。其中,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上市

公司以 1 元回购或按照其离职当日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除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之外的

1-1-224

其他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扣除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

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赠与除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云众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云众投资权益比例。

2)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中由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享有的部

分 8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第 1)条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云众投资本次交

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云众投资权益比例)

×80%;

3)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24 个月不满 36 个月的,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中由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享有的部

分 6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第 1)条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云众投资本次交

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云众投资权益比例)

×60%;

4)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36 个月不满 48 个月的,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中由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享有的部

分 4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第 1)条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云众投资本次交

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云众投资权益比例)

×40%;

5)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的,

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中由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享有的部

分 2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第 1)条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云众投资本次交

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云众投资权益比例)

×20%;

1-1-225

6)李怀状、刘晶、林丽仙同时涉及协议第 10 条所述补偿的,李怀状、刘晶、林丽

仙应分别承担补偿责任,但合计补偿义务不超过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

琴安赐因本次交易已取得的现金对价及股份对价之和;

7)若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已缴纳所得税无法退还的,则应

在支付上述赔偿金时扣除相应已缴的税款金额;

8)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视为李怀状、刘晶、林丽仙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当然与上市公司

或小子科技终止劳动关系的;

上市公司或小子科技单方解聘,或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李怀

状、刘晶、林丽仙离职。

(4)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

付款金额向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支付现金对价或股份对价的,

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李怀状、刘晶、林丽仙、

云众投资、横琴安赐,但由于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的原因导致

逾期付款的除外。

(5)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

安赐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逾期一

日,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支付的现金对价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但由于

上市公司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权交割的除外。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的,应当赔

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5、协议生效、解除与终止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协议以下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后即时生

效: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1-1-226

(3)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予以修订并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

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施的先

决条件。

(4)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各方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6)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本次交

易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均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二)无锡线上线下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及本次交易内容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等 3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的内容为公司向无锡线上线下持股 90%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其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股权。

2、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作价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确认的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确定。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40,320 万元。汪坤、

门庆娟、融誉投资拟转让的无锡线上线下 37.8%、16.2%、36%的股权作价依次为 16,934.4

万元、7,257.6 万元、16,128 万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 90%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总额为 24,192 万元,现金对价

总额为 16,128 万元。

4、现金对价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总额为 16,128 万元,全部支付给融誉投

资。

1-1-227

上市公司向融誉投资支付现金的进度安排如下:

(1)在标的股权交割并完成配套融资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融誉投资支付现金 10,000

万元;如上市公司的配套融资未能成功发行,则上市公司应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

的核准批文失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融誉投资支付现金 10,000 万元;

(2)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实

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

誉投资支付现金 3,000 万元;

(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实

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

誉投资支付现金 1,800 万元;

(4)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线上线下 2017 年实

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融

誉投资支付现金 1,328 万元。

5、股份对价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合计合计为 24,192 万元,由上市公司分

别向汪坤、门庆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中,汪坤、门庆娟所获股份对价依次为

16,934.4 万元、7,257.6 万元。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

完成。经除息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

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交易对方所获股份对价和发行价格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向汪坤、门庆娟分

别发行 5,335,349 股、2,286,578 股上市公司股票(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取

1-1-228

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6、锁定期

汪坤、门庆娟承诺: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汪坤同时承诺,若其取得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时,持续拥

有无锡线上线下股权的时间尚不满 12 个月,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

承诺的可实现性,汪坤、门庆娟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汪坤、门庆娟各自可转让股份

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7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汪坤、门庆娟各自累计可转让

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6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锡线上线下 2018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后,汪坤、门

庆娟各自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8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汪坤、门庆娟

各自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9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 10 个工作日后,汪坤、门庆娟

各自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汪坤、门庆娟在转让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如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汪坤、门庆娟承诺:如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其当期实际可

转让股份数应以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

1-1-229

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

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汪坤、门庆娟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若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条约定的锁定期

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如果中国证监会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转让时还需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所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就该等股份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截至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

润归上市公司所有。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无锡线上线下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

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无锡线上线下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

自持股数量占无锡线上线下持股总额的比例承担,交易对方应当于下款所约定的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小子科技。

无锡线上线下股权交割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由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线上线下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

产生的损益。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

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1-1-230

9、业绩承诺与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

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 万元、4,600 万元、6,000 万元。

无锡线上线下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无锡线上线下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

未经无锡线上线下股东同意,不得改变无锡线上线下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以下费用不计算为无锡线上线下的费用:由于会计上确认企业合并而导致的相关的

折旧、摊销和减值。

(2)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如无锡线上线下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汪坤、门庆娟应在承诺期内各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当

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承诺期初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承诺期初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中汪坤、门庆娟所占比例,按照他们在本次交易中各自取得的对价

其合计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汪坤占 70%,门庆娟占 30%)。

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 4 个月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当期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补偿时,汪坤、门庆娟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

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汪坤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70%)/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

1-1-231

当期门庆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30%)/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

比例)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

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汪坤、门庆娟以现金

补偿。汪坤、门庆娟需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 30 日内将所

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该等股份的方案。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汪坤、门庆娟将应补偿的股份

赠送给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汪坤、门庆娟,并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陈忠伟、傅晗、苏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

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

户之后,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汪坤、门庆娟实施股份赠送方案。汪坤、

门庆娟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他们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他们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

1-1-232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扣除他们持有

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汪坤、门庆娟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

前,汪坤、门庆娟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3)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无锡线上线下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无锡线上线下股权

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

汪坤、门庆娟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以汪坤、门庆娟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

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仍有不足的部分由汪坤、门庆娟以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值应

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

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无论如何,汪坤、门庆娟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和

现金对价之和。

10、奖励对价

承诺期内在达到业绩承诺数的前提下,如果承诺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累计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40%奖励给无锡

线上线下的经营管理团队,并在按照下款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后 30 日内,由无锡线上线

下一次性支付。具体计算公式为:承诺期内业绩激励金额=(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

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0%。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述奖励对价不得超过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本次交易价

格的 20%。如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上述奖励对价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在指

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将确定奖励的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范

围、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报上市公司备案。

1-1-233

11、标的股权交割及其后的整合

各方同意,无锡线上线下股权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完

成交割。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应就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提供

必要的协助。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上市公司委派。各方一

致同意,上市公司委派至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的人选应包括汪坤、门庆娟指定人选 1

名。

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派驻经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

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无

锡线上线下总经理汇报工作。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市公司原则

上维持无锡线上线下管理人员稳定,不改变无锡线上线下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

除非该等总经理、副总经理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

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等相

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线上

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原则上不得解除其职

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任何方式促使其离职。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包括其子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其规章制度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12、标的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自上市公司股份交割日后,基于上市公司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交易对方享有和承

担。

上市公司股份交割手续由上市公司负责办理,交易对方应为上市公司办理股份交割

提供必要协助。

上市公司股份交割应在无锡线上线下股权交割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13、陈述、保证与承诺

1-1-234

(1)交易对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各方均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企业,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各方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真实、准确、完

整的,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各方保证其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

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各方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无锡线上线下

股权或由他人代其持有无锡线上线下股权的情形;

各方均已依法对无锡线上线下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无锡线上线下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各方保证无锡线上线下已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经营资质,若因无锡线上线下

在股权交割日前经营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导致上市公司或无锡线上线下遭受任何经济

损失的,各方应向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进行赔偿;前款约定的赔偿责任如已在为本

次交易出具的无锡线上线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

报告》中记载,则各交易对方无需承担前款约定的赔偿责任(但上市公司方可要求各方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给予公司相应补偿)。

过渡期内,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保证:

1)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无锡线上线下,保持无锡线上线下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

态,保持无锡线上线下现有的管理架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供应商和客户

的关系,保证无锡线上线下在过渡期内资产状况的完整性,使得无锡线上线下的经营不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无锡线上线下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3)及时将有关对无锡线上线下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的

任何时间、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在过渡期内,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股权受如下限制: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标的股权;

1-1-235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摊薄标的股权占无锡线上线下注册

资本的比例;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股权进行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其它负担;

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无锡线上线下进行除正常生产经营外

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增加重大负债或或有负债之行为。

在过渡期内,不得协商或/和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

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2)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保证

为保证无锡线上线下持续稳定发展,汪坤、门庆娟保证自协议出具日起,至少在无

锡线上线下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在此期间,除非汪坤、门庆娟出现任职资格限制、

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

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上市公司

不得单方解聘或通过无锡线上线下单方解聘汪坤、门庆娟,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

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汪坤、门庆娟离职。

汪坤、门庆娟承诺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期限内以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

意,不得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在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

从事与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

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于其

他与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领薪;不得以上市公司、无锡线

上线下、无锡线上线下的子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无锡线上线下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服

务。汪坤、门庆娟违反本项承诺的所得归无锡线上线下所有。

(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线上线下 2018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前,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汪坤、门庆娟不得将标的股份进行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其它负担。

(4)上市公司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上市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签订并履

行协议;

1-1-236

向交易对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待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依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及

现金对价。

(5)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积极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自相应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4、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

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其

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3)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如汪坤、门庆娟违反协议

项下任职期限保证的,则应按照如下规则向上市公司支付上市公司补偿:

1)汪坤、门庆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不满 12 个月的,汪坤、门庆娟应将

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10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汪坤、门庆娟应首先以

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对价赔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赔偿。其中,汪

坤、门庆娟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回购或按照其离职当日登

记在册的上市公司除汪坤、门庆娟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扣除汪

坤、门庆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赠与除汪坤、门庆娟之外的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融誉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融誉投资权益比例。

2)汪坤、门庆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汪坤、

门庆娟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8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前

款条约定相同。

1-1-237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融誉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融誉投资权益比例)×

80%;

3)汪坤、门庆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24 个月不满 36 个月的,汪坤、

门庆娟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6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前

款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融誉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融誉投资权益比例)

×60%;

4)汪坤、门庆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36 个月不满 48 个月的,汪坤、

门庆娟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4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前

款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融誉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融誉投资权益比例)

×40%;

5)汪坤、门庆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职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的,汪坤、

门庆娟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 2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补偿原则与前

款约定相同。

赔偿金=(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直接从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融誉投资本次交易

获得的交易对价×离职的核心团队成员在本次交易实施前持有的融誉投资权益比例)

×20%;

6)汪坤、门庆娟同时涉及协议第 10 条所述补偿的,汪坤、门庆娟应分别承担补偿

责任,但合计补偿义务不超过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因本次交易已取得的现金对价及

股份对价之和;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视为汪坤、门庆娟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当然与上市公司

或无锡线上线下终止劳动关系的;

1-1-238

上市公司或无锡线上线下单方解聘,或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汪

坤、门庆娟 离职。

(4)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

付款金额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或股份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交易对方,但由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

(5)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交易对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

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逾期一日,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支付的现金对价

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权

交割的除外。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的,应当赔

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5、协议生效、解除与终止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协议以下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后即时生

效: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予以修订并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

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施的先

决条件。

(4)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各方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6)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本次交

易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均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二、《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配套融资方周建林、华夏人寿(以下合称“认购方”)

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1-239

(一)认购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1.75 元/股。经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

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周建林、华

夏人寿同意按照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分别认购本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 9,408,853 股、

3,200,000 股,认购金额分别为 298,636,994 元、101,568,000 元。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周建林、华夏

人寿的认购数量将根据上述认购金额及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

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二)认购价款的缴纳

周建林、华夏人寿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周建林、华夏人寿在协议第 5.1 条所述的全部批准均获得后且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

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

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

的银行账户内。

(三)股份锁定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周建林、华夏人寿根据协议所认购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份,上市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该等股份锁定期时间的起算日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实际安排为准。

(四)协议的生效

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成

就之日起生效:

1-1-240

1、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相关机关没有发布、颁布或执行任何禁止完成《股份认购协议》所拟议的交易

的法律、法规、规则、指令、命令或通知。

4、协议在生效后即构成发行人与认购方之间关于本次认购股票事宜的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股份认购协议》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违反其在《股份认购协议》

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对方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

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的一方应全

额补偿守约的一方。

如因监管核准的原因,导致认购方最终认购数量与协议书约定的认购数量有差异

的,上市公司将不承担发售不足的责任,认购方也不承担认购不足的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如因未能取得该等

批准,导致协议未能生效,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1-241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小子科技86.50%股权和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小子科技主营业务为移

动互联网营销,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I64互联网和相关

服务”;无锡线上线下主营业务为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从事的业务属于产业

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的主营业务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不涉及环境保

护问题,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未达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件,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以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3,263.07万股(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计

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将由31,874.05万股变更为35,137.13万股,根据《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计算的社会公众合计持股数量24,321.02万股,占比为69.22%。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明家联合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符

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1-1-242

(三)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1、股份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90%。2016年5月9日,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

至2016年5月9日的总股本318,740,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交

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35.26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为31.7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定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定价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明家联合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

2、交易标的定价

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企华进行评估,中企华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本公司以及交易对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以2016

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小子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70,200万元,本次拟购买的86.5%股

权对应评估值为60,723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公司与小子科技售股股东友好协商确定

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60,550万元;无锡线上线下100%股权评估值为44,800万元,本次拟

购买的9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40,32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售股

股东友好协商确定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40,320万元。

1-1-243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性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

估情况”之“八、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李怀状、云众投资、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合计持有小子科

技86.50%股权,汪坤、融誉投资、门庆娟合计持有无锡线上线下90%股权。

1、小子科技

根据李怀状、云众投资、刘晶、林丽仙出具的《关于持有北京小子科技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一、小子科技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

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本人/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股份;

本人/本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

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横琴安赐出具的《关于持有北京小子科技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法、完整、有效

性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小子科技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小子科技出资额,履行了出

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本企

1-1-244

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企业将确保所持有的小子科技股权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若未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锡线上线下

根据汪坤、融誉投资、门庆娟出具的《关于持有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

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一、无锡线上线下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

经营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本人/本企业作为无锡线上线下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持有无锡线上线

下股份;本人/本企业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确保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若未履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明家联合的全资子公司。明家联

合移动数字营销的产业链布局得到延伸和扩展。未来,明家联合将通过整合各家子公司

1-1-245

业务资源,打造移动数字营销领域领军企业。本次交易有利于明家联合提升公司整体竞

争力,拓展未来发展空间。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

的规定。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或深交所的处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因

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

代企业制度,并按上市公司治理标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业务结构、子公司数量、管理复杂性将发生变

化。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

条第(七)款的规定。

1-1-246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合并报表

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4月备考 2016年1~4月审阅 2015年备考 2015年审计

营业收入 92,935.88 85,652.97 104,623.08 90,082.53

利润总额 10,058.36 7,583.98 9,044.91 6,083.04

净利润 8,826.39 6,907.28 7,773.67 5,53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826.39 6,907.28 7,773.67 5,533.76

净利润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因此,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公司拟取得小子科技剩余86.50%股权和无锡线上线下剩余90%股权,交易

完成后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不会新增关联方,不会因此大量增加关联交易。

(2)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公司控制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未从事数字营销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性,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3、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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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分别出具了

《关于规范与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横琴安赐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参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4、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仍继续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在相关承诺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明家联合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并出具了广会审字

[2016]G150420101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

(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1-1-248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所拥有的小子科技 86.50%股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

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因此,本次发行

股份所购买的资产能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

转移手续,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

《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

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

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考虑到募集资

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

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20.5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本次资产交易

价格的39.68%。其中,37,320.5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不超过2,700万

元用于支付交易税费,符合上述要求。

四、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审字[2016]G15042010100 号”和“广会审字(2015)

G15000330018 号”《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00330041 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和明家联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明家联合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1-1-249

2、明家联合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决定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该次派发现金红利

事项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实施。明家联合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8 元(含

税),该次派发现金红利事项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实施。明家联合最近两年现金分红

事项符合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3、明家联合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

审计报告,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4、明家联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明家联合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

5、明家联合本次重组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周建林、华夏人寿募集配套资

金并将用于支付本次重组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不适用《发行办法》第

九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

(二)不存在《发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明家联合不存在《发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

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

1-1-250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明家联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

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关于明家联合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情况”。

2、明家联合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税费,

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

项的规定。

3、明家联合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亦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前,明家联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经营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明家联合将持有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 100%的股

权。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明家联合亦不会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因此,明家联

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周建林、华夏人寿,未超过五名,符合《发

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明家联合已与发行对象周建林、华夏人寿分别签署了《认购

协议》,待明家联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发行价格、持股期限符合《发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1-251

明家联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周建林、华

夏人寿认购的明家联合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符合《发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的规定的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

4、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

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

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252

9、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

补偿安排合理、切实可行。

10、标的资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的规定的核查意见

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组未导致明家联合控制权变化,不构成

借壳上市。

2、明家联合、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系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相

关各方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组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重组的最终实施尚需取得明家

联合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4、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发行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

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质性条件。

5、本次重组各方签署的相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认购协议》

的内容合法;该等协议业已成立,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生效。

6、本次重组各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

不存在争议;标的资产的过户和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协议中关于线上线下股权拟

质押给明家联合事项已暂不履行,且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影响,不会妨碍标的资产过

户和转移。

7、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各交易对方已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广东明家联合移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书面承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明家联合与其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

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8、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1-1-253

9、明家联合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

10、核查期间内,周建禄、甄勇、王纯、欧阳勇斌、梁玉英、林浩、张其春、华夏

人寿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11、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1-1-25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8,343.81 86,305.43 20,852.89

非流动资产 173,223.50 170,731.42 10,635.03

总资产 271,567.31 257,036.85 31,487.91

流动负债 55,970.88 51,134.23 5,786.04

非流动负债 12,634.41 10,339.04 -

负债合计 68,605.30 61,473.27 5,786.04

股东权益 202,962.01 195,563.58 25,70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2,962.01 195,563.58 25,701.87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5,652.97 90,082.53 16,899.93

营业成本 72,632.43 78,190.40 13,677.84

营业利润 7,396.29 5,700.95 276.90

利润总额 7,675.53 6,083.04 412.06

净利润 6,998.83 5,533.76 409.8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98.83 5,533.76 409.86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3.00 -2,187.39 2,590.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1.78 -28,811.13 -3,464.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9.26 56,390.72 -182.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74.99 25,492.74 -1,025.96

2015 年度,上市公司相继完成了对金源互动、微赢互动以及云时空 100%股权的收

购,金源互动、微赢互动及云时空先后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述交易较大程度

1-1-255

的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收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升,导致上市公司 2015 年度

各项财务数据较 2014 年度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明家联合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2,994.37 8.47% 37,071.96 14.42% 11,402.87 36.21%

应收票据 - - 91.13 0.04% 153.47 0.49%

应收账款 62,610.40 23.06% 37,757.88 14.69% 3,776.59 11.99%

预付款项 4,977.42 1.83% 4,062.02 1.58% 245.75 0.78%

应收利息 - - 6.03 0.00% 22.79 0.07%

其他应收款 7,657.26 2.82% 2,943.20 1.15% 486.26 1.54%

存货 - - 4,140.09 1.61% 4,532.80 14.40%

其他流动资产 104.36 0.04% 233.10 0.09% 232.36 0.74%

流动资产合计 98,343.81 36.21% 86,305.43 33.58% 20,852.89 66.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51.94 5.17% 7,343.51 2.86% 3,100.00 9.85%

长期股权投资 2,259.29 0.83% 2,212.41 0.86% - -

固定资产 1,856.31 0.68% 5,623.06 2.19% 6,640.87 21.09%

无形资产 5,633.58 2.07% 6,129.70 2.38% 544.97 1.73%

商誉 148,260.44 54.59% 148,260.44 57.68% - -

长期待摊费用 180.76 0.07% 260.72 0.10% 234.85 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8.53 0.36% 901.59 0.35% 70.25 0.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44.10 0.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223.50 63.79% 170,731.42 66.42% 10,635.03 33.77%

资产总计 271,567.31 100.00% 257,036.85 100.00% 31,487.91 100.00%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271,567.3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8,343.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36.21%;非流动资产 173,223.5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3.79%。报

1-1-256

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 2016 年 4 月末较 2015 年末增长了 5.65%,2015 年末较 2014 年

末增长了 716.30%,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中主要以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为主。

2016 年 4 月末及 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上

市公司配套募集的资金到位以及并购的微赢互动等移动互联网营销公司的现金流情况

良好所致。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增长了 65.82%,主要系子公司金源互动应

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加。

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较 2015 年末增长了 160.17%,主要系子公司金

源互动移动营销业务所需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较前两年变化明显,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多,系公司收购金

源互动、微赢互动及云时空,新增商誉 148,260.44 万元所致。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其

他科目基本保持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明家联合的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000.00 5.83% 7,008.36 11.40% 2,910.00 50.29%

应付票据 226.29 0.33% 226.29 0.37% 99.88 1.73%

应付账款 27,917.90 40.69% 14,229.67 23.15% 2,358.42 40.76%

预收款项 2,664.64 3.88% 1,149.14 1.87% 120.16 2.08%

应付职工薪酬 1,547.59 2.26% 684.65 1.11% 186.90 3.23%

应交税费 3,879.04 5.65% 5,196.36 8.45% 66.32 1.15%

应付利息 9.67 0.01% 15.45 0.03% - -

应付股利 1,345.73 1.96% 772.00 1.26% - -

其他应付款 14,377.33 20.96% 21,403.68 34.82% 24.48 0.42%

1-1-257

其他流动负债 2.68 0.00% 448.63 0.73% 19.89 0.34%

流动负债合计 55,970.88 81.58% 51,134.23 83.18% 5,786.04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80.00 1.28% 897.01 1.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754.41 17.13% 8,340.00 13.5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34.41 18.42% 10,339.04 16.82% - -

负债合计 68,605.30 100.00% 61,473.27 100.00% 5,786.04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 68,605.3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 81.58%,非流动

负债占比为 18.42%。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上升,2016 年 4 月末较 2015 年末增长 96.19%,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503.36%。主要系子公司金源互动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移动

营销业务相应的应付账款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由待付股权投资款、应付股东借款以及

尚未完成验资程序的股权激励认购款构成。2016 年 4 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5 年

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归还了部分股东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增幅较大,主要系合并金源互动、微赢互动及云时空后,

整体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度增长,相应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各报告期期末,明家联合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76 1.69 3.60

速动比率 1.76 1.61 2.82

资产负债率 25.26% 23.92% 18.38%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先后收购了金源互

动、微赢互动及云时空等企业,营收规模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同时为了增加公司的

营运资金,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渠道增加了一定财务杠杆综合所致。

1-1-258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总体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增

加较多,其主要原因可参见前文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速动比率总体接近于流动比率,并与流动比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2016 年 4 月末与 2015 年末,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数值相等,主要由于公司在 2016 年

初完成了原有电涌保护产品业务的剥离,主营业务完全转型为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存

货科目余额为零所致。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偿债风险较低。

4、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明家联合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93.00 -2,187.39 2,590.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1.78 -28,811.13 -3,464.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9.26 56,390.72 -182.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74.99 25,492.74 -1,025.96

2016 年 1~4 月以及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

子公司金源互动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快,

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未同步增加所致。金源互动处于移动营销产业链的中

间环节。媒体与金源互动一般按月结算,部分媒体会要求金源互动支付预付款或保证金

以确保媒体投放时间或媒体投放位置,金源互动虽会向广告主客户要求相应支付部分预

付款或保证金以减少自身的营运资金占用,但对于长期合作客户或者知名度较高的客户

通常会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由此导致金源互动当期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流出。

201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负值,主要系公司支付金源

互动、微赢互动以及云时空的交易对方现金收购款所致;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配套募集资金

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51,164.41 万元、新增银行借款 2,020.36 万元以及收到的

关联方资金拆借 4,700.00 万元所致,2016 年 1~4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值,系公司归还了一部分银行借款和股东借款所致。

1-1-259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5,652.97 90,082.53 16,899.93

二、营业总成本 78,767.80 88,283.95 16,831.34

其中:营业成本 72,632.43 78,190.40 13,677.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8.68 222.99 99.72

销售费用 497.43 1,723.89 1,117.57

管理费用 3,488.43 6,324.11 1,911.02

财务费用 -27.99 419.17 -131.34

资产减值损失 1,778.83 1,403.40 156.53

加:投资收益 511.12 3,902.37 208.32

三、营业利润 7,396.29 5,700.95 276.90

加:营业外收入 282.51 426.51 141.88

减:营业外支出 3.27 44.42 6.72

四、利润总额 7,675.53 6,083.04 412.06

减:所得税费用 676.70 549.28 2.20

五、净利润 6,998.83 5,533.76 409.86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998.83 5,533.76 409.86

的净利润

明家联合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 15.20% 13.20% 19.07%

净利率 8.17% 6.14% 2.43%

期间费用率 4.62% 9.40% 1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0 0.06 0.04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1% 11.14% 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3.13% 2.78% 1.08%

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1、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1-260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

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

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5、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899.93 万元、90,082.53 万元以及 85,652.97 万元;报

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9.86 万元、5,533.76 万元以及 6,998.83

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司在近年来完成了从经营传统

电涌保护产品业务到专注于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战略转型,先后收购了金源互动、微

赢互动及云时空三家移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优秀企业,并参股了如小子科技、无锡线上

线下等在产业链上具有优秀潜质的企业,2016 年 2 月,公司完成了原有电涌保护业务

的剥离,主营业务完全转型为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受益于互联网行业的高景气度,公

司的营收规模和各项盈利指标整体有所提升,本次交易前,公司的盈利情况良好,已成

功完成了战略转型,为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加强综合竞争力,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公

司本次交易将继续收购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的剩余股权。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况

1、数字营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数字营销行业蓬勃发展

1-1-261

当前,我国数字营销行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广告行业高速发展。2016 年 7 月,工

商总局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告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报会上,

对“十二五”期间我国广告行业的发展成果作了小结。截止 2015 年,全国广告经营额

超过 5,900 亿元,广告经营单位 67.2 万户,广告从业人员 307.3 万人,对比“十一五”

末期(2010 年全国广告经营额 2,300 多亿元,经营单位 24.3 万户,从业人员 148 万人),

主要指标都有大幅增长,广告业在自身发展壮大同时,为服务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引导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繁荣社会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此次通报会也

明确指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广告产业最大和增速最快的

板块,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及服务提供者的重要选择。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统计及报告,

2015 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收入为 2,093.7 亿元,同比增长 36.0%,超过广播、电视、报纸

和杂志收入的合计,预计未来几年内,互联网广告行业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

(2)“三网融合”促进数字营销行业多元化发展

2010 年 6 月,我国“三网融合”公布了 12 个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2011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公布第二阶段试点城市,新增 25 个城市。我国“三网融

合”进行实质性广泛推广阶段。

随着我国“三网融合”战略的全面开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

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

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将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

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从基础数据技术层面上,“三网融合”将使电话、数据和图像信号都可以通过统一

的编码进行传输和交换,所有业务在网络中都将成为统一的“0”或“1”的比特流。所

有业务在数字网中都将成为统一的 0/1 比特流,从而使得话音、数据、声频和视频各种

内容都可以通过不同的网络来传输、交换、选路处理和提供,并通过数字终端存储起来

或以视觉、听觉的方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数字技术已经在电信网和互联网网中得到了

全面应用,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将使得话音、数据和图像信号都通过统一

的数字信号编码进行传输和交换,为各种信息的传输、交换、选路和处理奠定了基础。

1-1-262

数字营销的雏形起源于 1994 年美国广告行业出现的网络广告,随着技术的进步和

智能手机的普及,如今数字营销已经从互联网广告延伸扩展到了移动互联网,广告形式

和商业模式也有了很多新突破。当前,随着我国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的融合,在我国数字

营销也必将产生更多新内容,覆盖更多新领域;各类基于智能手机所产生的增值服务将

更为融合和协同发展。移动互联网广告与其他移动增值信息服务将进行互融互通,数字

营销内容的多元化发展将成为主流趋势。

(3)移动营销市场发展前景可期

移动营销市场的发展离不开高速通信网络和智能手机被广泛使用,终端用户使用智

能手机上网越普及,则潜在的各类增值服务空间也越大。根据 2016 年 5 月工信部发布

的数据显示,截止 2016 年 3 月底,中国移动电话用户为 12.93 亿户,普及率达到 94.10

部/百人,其中 4G 用户为 5.33 亿户,渗透率达到 41.25%。根据 2016 年 1 月中国互联网

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3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 6.20 亿,占总网民规模的比例已经达到 90.10%。

基于上述背景情况,我国移动广告市场连续多年保持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根据

艾瑞咨询的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中国移动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达到 901.3 亿元,同

比增长率 178.3%,远高于网络广告市场的 36.0%的增幅。艾瑞咨询预测,未来三年移

动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 3,267.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3.62%,2018 年移动广告在整体

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占比将由 2015 年的 43%提高至 78%。具体情况如下:

1-1-263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根据上图分析可见,近年来移动广告市场已从一个小的分支领域,发展壮大成为了

互联网市场的一支主流力量。随着整个市场的扩大,简单的广告主与媒体资源对接、易

复制的商业模式也逐步在边缘化,行业的发展也正在朝着更全面、更精准的技术导向和

更国际化的商业模式发展。

(4)程序化购买模式成为移动营销新主流

程序化购买模式在 PC 时代已经出现,并被国际主流互联网公司普遍采用。如今移

动营销市场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主流。区别于 PC 端的用户情况,移动端用户市场表现出

了更为碎片化、高互动化以及垂直细分化的特征。基于此,我国各家主流互联网公司均

成立了自身的程序化购买业务细分平台,在行业龙头的引领下,各类创业型互联网公司

也纷纷投入更为多样化、特色化的、垂直细分程序化移动广告平台的开发。

就程序化购买涉及的业务平台和业务链而言,具体情况如下:

在上述业务链中,DSP 平台主要向广告主开放汇聚各类广告需求,SSP 平台主要汇

聚各类媒体流量资源,AdExchang 主要提供各类移动广告交易的及时撮合。现阶段,我

国主流企业主要致力于研发 DSP 平台以便满足更多广告主的投放需求,同时为了更好

的投放效果,部分有技术实力的企业也进行 DMP 即数据管理平台的研发,通过对下游

媒体数据的分析和特征归纳,提高 DSP 平台的广告投放精准率和效率。

1-1-264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统计,2015 年中国移动程序化购买展示广告市场规模为 33.7 亿

元,预计到 2018 年,程序化购买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 251.1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95.3%。

由此可见,移动广告市场竞争新格局正向着程序化投放方向聚焦。

(5)移动信息服务发展潜力可期

随着基层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相互打通,数字营销发展更加多元化,其中,移动

信息服务再次受到了市场的多方关注。移动信息服务,原本属于电信运营商的第二类增

值服务内容之一,在移动互联网尚未普及之时,个人用户之间点对点的即时通信服务曾

经历过一次发展高潮。之后,由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曾较泛滥的垃圾短信带给用

户的骚扰,使得移动信息服务陷入了发展低谷期。

然而,随着我国手机实名制的推行和各家运营商纷纷建立起严格的监控体系,特别

是电子商务的普及,移动信息服务又迎来了再次发展的机遇。O2O 创业潮、手机 APP

的大量涌现,使得注册验证码、物流通知、订单通知等行业短信息发送量逐年增长,互

联网电商等新兴行业对短信息的功能性发送需求也正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使得移动短信

服务的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过去个人用户使用为主转变为目前以企业用户为主及发送行

业类信息为主。

根据工信部 2014 年及 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2014 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为

7,630.5 亿条,其中行业短信量为 3,394.5 亿条,创过去三年的新高;2015 年全国移动

短信业务量为 6,991.8 亿条,其中行业短信量为 4,285.97 亿条,较 2014 年增长了 26.26%,

占 2015 年短信总量的 61.3%。由此可见,“互联网+”带来的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1-1-265

也为移动信息服务打开了新的发展机遇,各企业用户正在逐步增加运用行业类短信服

务,为用户提供各种及时通知、各类信息增值服务。

当前,数字营销主要通过智能手机终端进行,APP 产品、WAP 移动网页以及短信,

智能手机系统支持的这三个渠道均能够为手机用户提供互动式增值服务。随着数字营销

行业的深入发展,这三个渠道之间的互联互通式必将增强,移动信息服务发展潜力可期。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1)主要竞争对手

小子科技主要业务集中在移动广告,该领域内与小子科技业务近似、未来发展规划

类似且业务相近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瓜移动”,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

837493)成立于 2008 年 4 月,专注于移动互联网的精准化、程序化投放,基于大数据

技术,通过自有的互联网广告平台为广告主提供覆盖全球主要互联网媒体资源的广告投

放策略和技术解决方案。木瓜移动旗下移动广告业务主要依托于其独立开发的

AppFlood 全球移动广告平台,通过大数据运算交叉匹配用户信息,为广告主提供程序

化的精准广告投放服务。2015 年,木瓜移动主要客户包括百度、360、久邦数码、欧拉

网络、Quikr 等。

2)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成立于 2011 年,是一家为

广告主提供数字营销投放解决方案的数字媒介代理公司,凭借在移动营销、搜索引擎营

销及精准营销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经验,通过挖掘广告主深度需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数

字营销整合方案。按照广告展示方式及提供服务的不同,微创时代所提供的数字营销服

务可分为移动营销业务和精准营销业务两类。微创时代的客户主要包括:国美、聚美优

品、口袋购物、酒仙网、大众点评、美团、折 800、去哪儿、赶集网、携程、美乐乐家

居等。微创时代已于 2015 年 11 月被 A 股上市公司利欧集团(证券代码:002131.SZ)

收购。

3)天津快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AdView 移动广告交易平台是由天津快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友世纪”)

1-1-266

于 2010 年随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产业兴起而创立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国内众多移

动应用开发商、移动广告网络、移动广告 SSP 平台、移动广告 DSP 平台提供全方位、

高效率的移动广告流量供应与采购服务。2012 年底,Adview 完成了移动产业流量布局,

成为国内领先的移动流量聚合平台。2013 年,Adview 整合了大量优质的移动媒体和国

内外优质 DSP 平台,已成为中国领先的移动广告交易平台。

无锡线上线下主要业务为移动信息服务,该领域内与无锡线上线下业务近似、未来

发展规划类似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软通”)成立于 2001 年,主营业务

系为企业提供移动信息服务,涉及行业短信、行业彩信、企业手机网站托管、数据空港

等业务,主要依托渠道代理商进行业务拓展。亿美软通的最终客户集中在电子商务、互

联网、金融、消费品等行业,主要客户包括 Google、Baidu、中信银行、广发基金、生

命人寿、阿里巴巴、当当网、支付宝等。亿美软通已于 2014 年 11 月被 A 股上市公司

银之杰(证券代码:300085.SZ)收购。

2)上海大汉三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大汉三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汉三通”,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

代码:430237)成立于 2003 年 1 月,拥有跨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

包括移动增值业务应用平台软件研发及销售和短消息服务业务。大汉三通主要客户包括

京东、腾讯、花旗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

3)广州市玄武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玄武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科技”,新三板挂牌企业,证

券代码:430237)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是一家专业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基于

短信、彩信的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基于 SAAS、PAAS 的企业移动 CRM 云服

务平台,具备较强的行业移动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与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玄武科

技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和企业移动 CRM 云服务平台两类。

(2)市场份额

根据艾瑞咨询的监测,截至 2015 年中国移动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达到 901.3 亿元,

另根据工信部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5 年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达 6,991.8 亿条。数字营

1-1-267

销行业整体规模较大且从业公司众多,所以即使一线主流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也有限。因

此,本次并购的两家标的公司在行业内均具有巨大发展空间。

3、市场供应状况及变动原因

现阶段我国数字营销行业的高速发展,为很多新公司、新商业模式提供了大量发展

契机。数字营销行业涌入了很多创业团队和新兴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产品

类公司,这类公司主要专注于自身产品经营,通过自身产品聚集流量并进行产品营销的,

或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获取富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产品;另一类为平台类公司,这类公司

主要通过建立自身的移动广告平台,整合广告主和媒体资源,进行广告投放的交易撮合;

或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满足客户的及时信息传递需求。这类公司中有资源导向型的,以

代理业务为主;也有以技术导向型的,通过构建多种交易平台满足多边需求,进而挖掘

和创造更多潜在的业务合作机会。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虽然数字营销行业近年来整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

企业的利润水平之间的差异及发展前景也相应较大。

就趋势而言,行业内的主流知名企业,可通过持续推出更为高效的推广平台以及更

为新颖的推广手段,获取更多新客户和业务收入,并通过自身较强的运营能力和技术研

发能力,打造自身品牌的市场美誉度,确保自身利润空间,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均

较强。

此外,诸多小型机构由于产品单一、同质化竞争激烈,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较弱。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加速发展

我国数字营销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各项国家政策和规划的大力扶植。2012 年,根据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工商总局发布了《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该规划在提升广告企业竞争力、优化广告产业结构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更明确要求。同年,

1-1-268

工信部颁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新兴信息技术服务”

列为发展重点之一。

2013 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

部规〔2013〕362 号),提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是“到 2015 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

度融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

0.79”,并提出了要促进工业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积极提高

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十二项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2014 年 8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

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

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传统媒体业与新媒体

的融合成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发展关键。

2016 年 7 月,我国《广告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公布,《广告产业“十三

五”发展规划》确定“十三五”时期广告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基本全面涵盖了广告业发

展的主要领域,体现了广告业在“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包括提升广告企业

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广告产业创新、推进广告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广

告产业国际化水平、完善公益广告发展体系、建设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广告研究

和教育培训、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根本好转、推进行业组织改革发展等。

得益于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移动广告与移动信息服务近年来均取

得了较快发展。

(2)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陆续出台,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2015 年,在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主持下,互联网企业、广告公司、广告

主、第三方数据机构共同参与研制完成了我国首部《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标准》,该标

准由《互联网数字广告基础标准》、《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标准》、《移动系统对接标准》

三部分构成。对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广告投放和排期,广告展示、广告监测

及计算方法和异常流量排除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出了全网统一接口标准,为提高用户

信息安全和互联网广告监管统一了接入通道。同时,为了促进我国移动广告行业与国际

接轨,在该标准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广泛参阅了较成熟的相关国际标准,并与 IAB(美

国互动广告局)等国际互联网广告权威进行了深入交流,确保了该标准的国际化。该标

1-1-269

准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正式实施,这填补了我国移动互联网广告行业标准的缺失,对于

该行业的从业企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6 年 7 月 8 日,工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将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指导意义。

2015 年以来,行业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促进数字营销行业的规范运作和

可持续发展。

(3)智能手机普及,促进移动增值服务市场扩容

2016 年 5 月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主要指标数据显示,截止 2016 年 3 月底,中国移

动电话用户为 12.93 亿户,普及率达到 94.10 部/百人,其中 4G 用户为 5.33 亿户,渗透

率达到 41.25%。2016 年 1 月 22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37 次《中

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 2015 年 12 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

6.20 亿,占总网民规模的比例已经达到 90.10%。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手机网民随着手机普及率的提升而增多,这说明了智能手机被广泛使用;这也进一

步打开了手机用户在移动环境中对于各类增值服务的需求,传统 PC 端的网民需求,都

将随着上网终端设备的变迁而转移到移动端,这将使得各类移动增值服务的空间被不断

扩大,移动广告和信息服务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4)广告市场投放渠道变革,移动端抢占发展新机遇

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5~2016 年中国移动营销发展研究报告》,2015 年数字广

告占整个广告市场的比重超过电视广告,达到 34.3%;成为我国广告市场的最主要渠道。

1-1-270

根据艾媒咨询预测,2015 年将成为广告投放渠道市场的重要转折点,数字广告市场占

比在未来三年内将持续保持提升,至 2018 年将占据超过 50%的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

下:

类别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电视广告 36.0% 33.1% 32.4% 29.6% 26.8%

数字广告 29.7% 34.3% 38.8% 45.3% 51.3%

(移动广告) (8.9%) (14.5%) (21.7%) (27.6%) (35.7%)

报纸 10.2% 9.4% 7.5% 5.6% 4.3%

杂志 8.2% 7.4% 6.0% 4.7% 3.3%

广播 8.8% 8.8% 8.7% 8.6% 8.4%

户外 4.1% 4.1% 4.0% 3.9% 3.8%

直投 3.0% 2.9% 2.6% 2.3% 2.1%

数据来源:艾媒咨询

由上表可见,移动广告自 2016 年之后的增长率将高于数字广告整体增长率,成为

所有广告渠道中增长最快的焦点市场。这也充分说明了企业对于移动广告渠道的持续看

好。

(5)精准营销需求旺盛,促进行业内技术运用和平台模式推陈出新

随着行业的深入发展,企业客户的需求不再停留在“流量为王,有量就好”的阶段

了;各类产品的推广和咨询服务更强调多维分析后的精准定位,降低无效投放,进一步

提高广告转化效率以及信息推送的针对性。在此背景下,行业内的主流企业纷纷投入了

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了相关技术的研发、数据模型的演算,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数据积

累,陆续推出了供应者平台,需求者平台以及数据管理平台等,从而为实现更为高效的

移动广告推广提供了有效支持。精准营销需求带动的行业技术与运营能力的进步是有利

于我国数字营销行业做强做大的。

2、不利因素

(1)高端人才匮乏

数字营销行业涉及众多技术领域,行业发展不仅仅需要具备专业的信息技术和通信

技术知识的技术人才,更需要具备丰富行业运行管理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行业的

高速发展对复合型高端人才有着较多需求,而实际中此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又较为缺

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1-1-271

(2)市场参与者混杂

由于数字营销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新入该行业的企业较多;目前,行业内各类企

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理念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存在利用违法违规手段推广产品或者侵犯

用户个人隐私,并以此牟利。这类事件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负

面影响。

(三)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整体而言,数字营销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移动广告和移动信

息服务在进入壁垒方面具有以下相同之处:

1、业务资源壁垒

不论是移动广告还是移动信息服务都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充分的领域。优质的

企业客户、广告主以及媒体、短信通道合作方,这类业务资源都需要长期积累。业务资

源的积累依托于企业自身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口碑及声誉;一旦形成了良

好的业绩口碑,这各类业务资源的获取将进入良性循环,优质的客户和供应商均为倾向

于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因此,对于行业内的新企业,在业务拓展和媒体采购等方面均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

挑战;从小型企业逐步做大做强,也同样将面临业务资源较少、业务增长陷入瓶颈期等

局面。

2、人才壁垒

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数字营销行业中各个企业的核心资源。目前数字营销市场高

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急剧上升,高薪招聘的方式屡见不鲜。由于数字营销行业发展较

快,各种新业务模式层出不穷,高薪聘请的人才不一定能够持续适应公司具体业务的发

展需求,且较高的人力成本也会大量增加初创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和

骨干团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对于新入行的中小企业是一项短期无法见效益的系统

工程。

所以,稳定且整体素质较好的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是该行业新兴企业面临的共性难

题。

1-1-272

3、技术壁垒

对于数字营销行业众多参与者而言,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是支持运营部门开展各类

新兴业务模式的坚实保障,也是行业内规模化、专业型公司与其他普通资源导向性公司

的重要区别。具体而言,移动广告和移动信息服务的技术壁垒有所不同:

就移动广告而言,在当前行业普遍追求精准营销的潮流下,技术上要求移动广告进

入程序化投放阶段,这涉及到人群定向、相似人群扩散、LBS(基于特点位置的服务)

定向、重定向等多种受众定向技术,频次控制、动态创意优化、跨屏投放、实时竞价、

头部竞价等多种投放优化技术。

就移动信息服务而言,随着企业客户体量的增加和业务规模的扩大,要求移动信息

服务提供商在数据处理能力、系统稳定性、业务综合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性等方面都必

须所有加强,这对于运营平台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的新要求。所以,技术能力也是衡

量从业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除此以外,移动信息服务行业还有着行业准入壁垒,具体情况如下:

4、行业准入壁垒

移动信息服务的从业公司须遵守相关管理条例,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务院令第 291 号)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

可制度。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

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

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3、有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度为 100 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6、公司及其

1-1-273

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7、国家

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见,提供跨省短信服务具有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移动广告发展至今,在广告展示方式、流量监测、数据信息分析以及广告素材包投

放方式等方面,均有了较多积累,目前移动广告行业主要采用的技术方式和特点情况如

下:

序列 技术类别 技术内容

海量广告位的系统化管理;支持全屏、插屏、Banner 等多种广

1 广告展示技术 告位类型的展示;在广告展示时不会影响其余部分的渲染,保障

广告展现的稳定性和速度。

根据用户参数(IP、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网络类型),判断用

2 精准投放 户属性,对允许投放的广告效果进行估算,从而提供最佳的广告

投放服务。

从展现量、独立访客、点击量、点击率、收入、时间段等多种维

3 效果监测

度监控广告投放效果

SDK 即软件开发工具包,是运用在各类应用产品上的嵌入式开

发工具,这类工具基本具备了移动广告所需的各种功能,例如广

4 广告 SDK 接入

告展示、广告计费、数据统计等;通过 SDK 接入方式,各类应

用产品能够直接获得广告位,用于对接各类广告素材。

API 即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通过 API 接入方式,广告素材包可

以进行自动投放,免去大部分的人工操作;开发者可以调用带有

5 广告 API 接入 定制参数的 API 获取广告资源,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展示广告,提

供用户体验。同时,广告 API 接入方式还提供了流量接入、数据

明细查询等服务。

收集广告投放过程中的效果数据及用户行为数据,并进一步提炼

6 数据挖掘与分析

用户属性、广告类型等信息,以便于广告投放效果的优化。

移动信息服务是电信运营商第二类电信增值服务的一种,所以其主要技术来源于通

信技术和信息技术,该领域主要技术特点如下:

序列 技术类别 技术内容

1-1-274

由一定数量的节点(包括终端设备和交换设备)和连接点传输链

路构成的有机组合,以实现两个或多个规定点间的信息传输的通

1 通信网络技术

信体系,包括有线接入网、无线接入网、传输链路、交换网、数

据网等

Location Based Services,基于位置的服务,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

的无线电通讯网络(如:GSM网、CDMA网或者3G网络)或外

2 LBS 定位技术 部定位方式(如:GPS)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地理坐

标,或大地坐标),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

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

将两个使用不同协议的网络段连接在一起的设备,作用是对两个

3 网关对接技术

网络段中使用不同传输协议的数据进行互相的翻译转换

移动通讯服务中,对于信息内容的展示方式有两种:一是短信方

式,即 Short Message Service,简称 SMS,主要展示形式为文字

4 信息展示技术 或数字信息。二是彩信方式,即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简称 MMS,主要特点为支持多媒体展示,包括文字、图像、声

音、数据等。

即时通讯服务采用的平台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为 SAAS 即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是一种基于通信网络提供

5 信息服务平台技术

软件服务的应用模式;另一种为 PAAS 即 Platform-as-a-Service

(平台即服务),将软件研发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提交给用户。

2、行业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三网融合”的整体推进,数字营销行业所涵盖的内容不断丰富,移动互

联网广告和移动信息服务均属于此范畴,两者均可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为用户提供

各种新产品资讯、新推广信息的服务。但在业务具体开展过程中,两者也存在经营模式

的区别,主要情况如下:

(1)移动互联网广告经营模式

移动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多轮洗牌,移动端营销经营模式更加细分

化、各项衍生功能化新业务领域不断丰富。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1-1-275

精细化、差异化的各类经营定位,是有利于移动营销更好的提供高效、精准的广告

投放服务,有利于这个行业走向成熟和领先。

(2)移动信息服务经营模式

移动信息服务属于电信运营商为手机用户提供的增值服务,电信运营商负责审核短

信业务通道接入和运营管理;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负责开发企业类短信用户,并根据企

业需要,提供各类针对性服务。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在短信息内容监控、手机用户意见反馈方面,运营商建立了严格的管理要求,移动

信息服务商在开发企业的过程中以及日常信息内容审核方面也须相应建立严谨的标准,

才能够确保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等特征

(1)周期性特征

数字营销主要涵盖互联网广告行业、信息服务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伴随宏观经济

的波动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经济下行时,企业经营业绩下滑,消费者购买能力下降,企

业的营销投入相对减少;经济高涨时,企业经营业绩优异,消费者购买能力增强,企业

的营销投入也会相应上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以及“互联网+”经济

发展模式的普及,移动广告市场规模仍处于增长阶段。

(2)区域性特征

现阶段,由于我国互联网公司均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且经济发达地区第三产

业也相应较发达;所以数字营销行业基本集中在以“北上广”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

(3)季节性特征

1-1-276

数字营销行业通常存在上半年业务量低于下半年的特征,这主要是由于下半年,我

国传统节假日较多以及各类电商的促销节较多,例如“双 11”等。因此,数字营销行

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

该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1、上游行业及与本行业的关系

小子科技与无锡线上线下所服务的企业特征是通过用户注册或方会员制式进行营

销以及持续信息服务,例如携程,既有 APP 产品推广,也有短信订单确认的需求,这

类企业对以手机为载体的各类增值信息服务有着较大需求。

就行业分布而言,这类公司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现代服务行业,包括:以移动游戏

企业、各类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各类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行业;以服装、化妆品等大众

快销品企业为代表的大众消费品行业。

根据工信部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我国手机用户数达 13.06 亿户,手机

用户普及率达 95.5 部/百人。当前我国手机的广泛使用,使得基于手机为服务通道、广

告推广终端的各种新商业模式得以快速发展和壮大。

在我国“互联网+”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不论是互联网公司还是传统第三产业公司的

业务转型,都有着广泛的互联网产品推广和移动信息服务需求,移动广告业务和企业短

信服务应运而生且日益壮大,数字营销行业得以高速发展。

2、下游行业及与本行业的关系

数字营销行业提供移动广告和移动信息服务,均须依赖于终端设备,主要为各款智

能手机以及各种应用程序,即 APP 产品。

就手机使用网络环境和设备普及情况而言,我国近年来三大运营商先后提速至 4G

网络,手机用户已超过 13 亿。这些都在硬件设备上支持数字营销行业的持续发展。

就 APP 产品而言,根据腾讯公司发布的《2015 年移动应用质量大数据报告》统计,

截至 2015 年底腾讯应用宝各类 APP 产品数量已经突破 300 万,苹果商店各类 APP 产

品数量也已经突破 180 万。存量较大且不断升级换代的 APP 产品为移动广告提供了必

1-1-277

不可缺的广告位。

3、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该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1)有利影响

我国基础网络通信设备的建设提速,“三网融通”的推进以及我国手机制造行业的

成熟,使得智能手机的价格一降再降,这都在硬件和通信条件上支持数字营销行业的可

持续发展。

此外,互联网企业的产品创新和传统消费类企业转型 O2O 模式或者开设网上商店

模式等,这些也都为数字营销提供了大量需要推广的产品和宣传的新服务,有利于数字

营销行业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容。

(2)不利影响

由于数字营销行业主要服务于电子商务,为各类新型的产品或服务模式进行推广。

在此过程中,若上游广告主或客户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推广违法产品或进行非法信

息传播,则将对移动广告推广平台或短信服务商造成巨大的业务及声誉损害。

同样,如果下游媒体 APP 产品通过非法手段编造虚假用户访问量或注册数,并违

规进行广告无效点击等行为,这也将有损害广告主的利益,影响到移动广告商正常经营

活动的开展。

(六)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小子科技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开发能力

小子科技一直致力于移动营销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优质新媒体流量整

合、精细化数据分析和互联网广告程序化投放平台设计等重要领域均正处快速积累和发

展阶段。凭借高效的产品研发体系,小子科技先后独立研发完成了柚子移动供应方平台

(SSP)、柚子移动需求方平台(DSP)等,为广告主及下游媒体提供了丰富的广告投

放和媒体流量变现解决方案。

同时,小子科技一直致力于移动互联网流量数据的建模分析,其研发团队已分别和

中国银联、阿里巴巴建立起了关于大数据建模及流量标签式分析的技术咨询服务合作。

自小子科技设立以来,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导向,以技术能力打造移动互联网广告

1-1-278

创新企业。

(2)平台运营能力

在平台具体运营过程中,小子科技始终将客户与下游媒体的使用体验放在首要位

置,利用体系化投放策略提高客户广告展现与媒体收益提升,得到了广告主与下游媒体

的普遍认可,目前柚子 SSP 平台以 API 方式接入了百度的移动广告平台、58 同城宝移

动广告平台。

主流大型网络广告商接入第三方 SSP 平台时,一般有 SDK 方式和 API 方式两种,

前者由网络广告商提供 SDK 并直接管理下游媒体广告位的运营和数据监控,后者由第

三方 SSP 自己管理下游媒体,一旦接入则等同于认可第三方平台自主监控能力和媒体

质量,第三方平台运营方将有权自主决定从网络广告商平台选择适合的广告素材包进行

投放。所以,API 接入对于大型网络广告商而言是相当谨慎的,必须通过较多时间的反

复论证后,才会同意第三方 SSP 平台以 API 方式接入其广告平台。由此可见,小子科

技具有较好的平台运营能力。

(3)团队建设能力

小子科技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较快的成长为一家技术导向的移动互联网新兴公

司,并持续保持业务规模的增长;这都离不开小子科技创业团队的领导和公司核心骨干

层的努力。

小子科技的创业团队具有多年互联网行业从业经验,能够较好的把握数字营销的发

展潮流,这为小子科技的企业发展规划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移动互联网行业激励竞争中,

人才争夺是重中之重。通过建立核心企业文化、树立远大目标,并提供较好的福利保障

等手段,小子科技核心团队稳定团结。创业至今,核心骨干并没有出现过流失的情况。

这也是小子科技能够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原因。

2、小子科技的行业地位

自 2014 年小子科技设立以来,小子科技取得了较快的成长,并形成了以移动广告

技术开发为主导的企业发展规划和业务模式。就营业规模和市场知名度而言,小子科技

均处于高速扩展阶段。目前,小子科技已经和百度、腾讯、360、滴滴等多家主流互联

网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自身的流量数据建模和分析能力也获得了中国银联和阿里巴巴

的认可,并成为了这些企业的技术服务和咨询机构。

1-1-279

综上,小子科技的市场知名度正在逐步提高,行业地位也正在逐步提升。

3、无锡线上线下核心竞争力

(1)通道资源

无锡线上线下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在奠定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

的短信通道资源,无锡线上线下作为短信发送服务提供商,拥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短信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为 10690361、

10660856),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内、三家运营商网络中发送短信。短码号初始为 8 位

数字,可根据需要扩展至 20 位数字,所以从数字组合上,任一短码号均可以衍生出大

量的细分业务通道。丰富的通道资源是无锡线上线下经营移动通信信息服务的重要资源

优势。

(2)服务质量

无锡线上线下通过自身企信通业务平台,为发送短信的企业提供了高效、全网、安

全的移动信息发送服务。报告期内,根据数字签名的统计,无锡线上线下为超过 2 万家

企业提供过短信服务,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发生过客户由于送达率或者其他因素投诉事

件。可见,无锡线上线下具有较好的运营能力,提供的服务品质始终如一。报告期内,

无锡线上线下正是凭借着自身积累的良好业务口碑,才能够保持业务量的持续增长。

(3)运营管理

信息内容的监管以及手机用户的投诉,这些都是运营商从事短信增值业务管理的重

点问题。为了配合运营商的管理,稳定和巩固下游短信通道业务资源的合作,无锡线上

线下通过模板化审核和 7*24 小时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模式以及监控数据库内容的更新完

善,一直致力于对短信内容的审核管理的不断完善。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在与各地

移动运营商的合作过程中,每年均保持着较低的投诉率,获得了合作运营商的认可和好

评。

4、无锡线上线下行业地位

无锡线上线下从 2012 年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移动信息服务行业,致力于为企业

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短信发送服务。对比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无锡线上线上的

短息发送量已经超过了年 20 亿条,属于行业内具有较大规模短信发送业务能力的企业;

1-1-280

就通道资源而言,无锡线上线下拥有短信通道均为可从事跨省或短消息服务的通道,与

同行相比,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所以,无锡线上线下是一家运营能力较好,业务规模

发展较快的短信服务企业,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有一定经验优势。

5、标的公司未来发展

若本次并购能够顺利实施,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明家联合的全资子公

司,各自除了继续保持原有业务的发展规划外;明家联合将致力于构建各家子公司之间

的深入业务,充分发挥这两家子公司的业务特长,为丰富明家联合数字营销版图再添新

亮点。

三、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小子科技报告期内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561.87 38.07% 3,041.57 55.70% 54.34 44.43%

应收账款 1,874.50 27.86% 1,538.36 28.17% 42.35 34.63%

预付款项 728.05 10.82% 390.33 7.15% 25.05 20.49%

其他应收款 33.49 0.50% 33.30 0.61% - -

其他流动资产 946.77 14.07% 345.67 6.33% - -

流动资产合计 6,144.67 91.31% 5,349.24 97.96% 121.75 99.54%

固定资产 28.95 0.43% 23.18 0.42% - -

无形资产 471.95 7.01%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0.92 0.31% 25.10 0.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71 0.93% 63.25 1.16% 0.56 0.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4.54 8.69% 111.53 2.04% 0.56 0.46%

资产合计 6,729.21 100.00% 5,460.77 100.00% 122.30 100.00%

1-1-281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及 2014 年末,小子科技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6,729.21 万元、

5,460.77 万元和 122.30 万元,小子科技资产总额增加较快的原因系其业务快速发展,日

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小子科技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9.54%、97.96%和 91.31%。报告期末,小子科技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

他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合计占小子科技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0.15%、90.20%和 79.06%。

(1)应收账款

在销售模式上,小子科技针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收款方式:针对规模较小、资本

金较低或者新设企业等新客户,一般会要求对方预付广告投放款,随着业务合作深入,

双方多次结算完成后,会给予 1 至 2 个月的赊销期;对于多次合作的老客户,以及市场

口碑较好的知名客户,会直接给予 1 至 2 个月的赊销期,这部分客户的收款在应收账款

中核算。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营收规模逐年上升,因此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上升。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的账龄均在 1 年以内,账龄时间较短,相关账龄组合已按 5%

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的会计政策相近。根据小子科技的历史回收记录,

相关应收账款不可回收的风险较低,坏账准备的计提合理。

报告期期末,小子科技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账面余额的比例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582.19 1 年以内 27.32%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8.03 1 年以内 10.23%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176.96 1 年以内 8.30%

北京海淘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57.61 1 年以内 7.40%

北京捷酷科技有限公司 133.38 1 年以内 6.26%

合 计 1,268.17 - 59.51%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小子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房屋租赁押金,不可回收的风险较低。

(3)预付账款

1-1-282

预付账款主要为待摊的服务器租赁费用和媒体采购款。待摊的服务器租赁费系公司

为取得较为优惠的服务器租赁价格,采取预付的方式支付的服务器租赁费用;在采购模

式上,小子科技针对不同的供应商(通常为媒体)采取不同的付款方式。由于当前移动

营销行业中优质流量资源稀缺,因此小子科技针对拥有优质流量的强势媒体、部分包月

媒体以及部分新合作的媒体会进行预付,并在预付账款中进行核算。除此以外的媒体,

小子科技会采用后付形式进行结算,并在应付账款中核算。

报告期末,小子科技预付账款余额较大且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小子科技 2016 年精

准营销业务量上升,采用预付结算的媒体数量增加,对应预付账款余额增幅较大。

(4)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小子科技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的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系正常

业务发生所致。另一部分为小子科技核算精品推广业务的积分余额,小子科技在帮助百

度、腾讯等旗下应用市场进行推广的待摊积分成本会记录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具体业务

的结算模式可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一、(二)主营业务发

展情况”。小子科技的积分余额可以用来兑换百度、腾讯等旗下应用市场的优势广告位,

市场需求比较旺盛,并且可以直接通过百度、腾讯等平台在企业间进行转让,具有很强

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5)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报告期末,小子科技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电脑等办公设备;无形资产主要是外购的软

件产品。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小子科技的长期待摊费用是待摊销的办公室装修费用。

2、负债结构分析

小子科技报告期内的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1,064.37 61.99% 1,266.68 79.19% 7.13 46.62%

预收账款 193.35 11.26% 28.26 1.77% - -

1-1-283

应付职工薪酬 46.65 2.72% 74.46 4.65% - -

应交税费 406.53 23.68% 227.32 14.21% 2.55 16.67%

其他应付款 6.02 0.35% 2.86 0.18% 5.62 36.72%

流动负债合计 1,716.92 100.00% 1,599.58 100.00% 15.29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1,716.92 100.00% 1,599.58 100.00% 15.29 100.00%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小子科技负债总额分别为 1,716.92 万元、

1,599.58 万元和 15.29 万元,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与其营收规模上升后导致

的应付账款及应交税费增长有关。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应付账款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系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2)预收账款

在销售模式上,小子科技针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收款方式:针对规模较小、资本

金较低或者新设企业等新客户,一般会要求对方预付广告投放款,随着业务合作深入,

双方多次结算完成后,会给予赊销期,这部分客户的收款在预收账款中核算。报告期内,

小子科技预收账款的余额主要与临近期末的新客户付款情况有关,因此会有所波动。

(3)应交税费

报告期期末,小子科技应交税费为 406.53 万元,主要包含应交增值税 32.11 万元和

应交企业所得税 358.09 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小子科技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偿债能力指标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次) 3.58 3.34 7.96

速动比率(次) 3.58 3.34 7.96

资产负债率(%) 25.51% 29.29% 12.5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64.38 969.71 7.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6 49.20 -45.66

(万元)

1-1-28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4、EBITDA=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5、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小子科技报

告期内利息净支出为负数,故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资产负债率总体较低。由于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的特性,小子

科技日常经营中不存在存货。所以,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各期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保持一

致,流动资产整体变现能力较强。2016 年 4 月末及 2015 年末,小子科技的流动比率及

速动比率分别为 3.58 和 3.34,较 2014 年末有明显下降,主要因为 2014 年是小子科技

业务开展初期,负债规模较小。

综合而言,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财务风险较低,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分析比较请参见“五、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指标比

较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相关分析请参见“五、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

与分析之(三)现金流分析”。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66 7.88 3.27

总资产周转率 2.14 2.23 1.1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年营业收入/[(计算期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2],2013 年初应收账款数据以期末数替代,

2016 年 1~4 月年营业收入按 1~4 月营业收入*3 替代。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资产周转指标良好,经营效率较高。2014 年度、2015 年度

及 2016 年 1~4 月,小子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27、7.88 和 7.66,总资产周转率

分别为 1.13、2.23 和 2.14,周转次数总体呈提升趋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分析比较请参见“五、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

财务指标比较分析”。

(二)盈利能力分析

小子科技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1-285

营业总收入 4,355.68 6,224.41 138.69

营业总成本 2,915.92 5,259.53 131.27

其中:营业成本 2,581.74 4,247.82 127.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82 22.44 0.42

销售费用 76.82 65.66 -

管理费用 219.51 689.45 1.15

财务费用 -1.68 -3.95 0.05

资产减值损失 17.70 238.10 2.23

营业利润 1,439.75 964.89 7.42

加:营业外收入 7.94 1.00 -

减:营业外支出 0.02 0.06 -

利润总额 1,447.68 965.82 7.42

减:所得税费用 296.57 211.64 0.41

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355.68 6,224.41 138.69

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 计 4,355.68 6,224.41 138.69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主营业务突出,收入均来自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产生的移动广

告推广业务收入,且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1)收入确认原则

小子科技的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上市公司目

前的会计处理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小子科技有三种主要的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

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按有效激活进行付费(CPA 模式)

1-1-286

CPA 英文全称 Cost Per Action。CPA 是按软件的实际激活数量获得收入,既小子科

技通过实现广告主认可的产品推广效果向广告主收费。每月媒体端、广告主及小子科技

就上期广告所带来的有效激活量进行核对,就包括广告所带来的有效激活量(含软件下

载、有效安装次数)、单价、含税收入金额等信息进行对账确认。小子科技根据经与广

告主核对确认的有效激活量乘以约定的单价,确认为当期收入。

②按展示时间进行付费(CPT 模式)

CPT 英文全称 Cost Per Time。CPT 是按广告在某个广告位的展示时间获得收入,

即小子科技通过实现广告主在具体广告位进行展示向广告主收费。每月媒体端、广告主

及小子科技就上期广告在具体广告位的展示时间进行核对,就包括广告实际的展示时间

(通常为天数)、单价、含税收入金额等信息进行对账确认,小子科技根据经与广告主

核对确认的展示时间乘以约定的单价,确认为当期收入。

③按有效点击进行付费(CPC 模式)

CPC 英文全称 Cost Per Click。CPC 是按广告的实际有效点击数量获得收入,即小

子科技通过实现广告主认可的广告展示后的有效点击向广告主收费。每月渠道端、广告

主及小子科技就上期广告所带来的有效点击量进行核对,就包括广告所带来的有效点击

量(反作弊过滤后的有效次数)、单价、含税收入金额等信息进行对账确认。小子科技

根据经与广告主核对确认的有效点击数量乘以约定的单价,确认为当期收入。

(2)按业务类型的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网盟推广 1,674.93 38.45% 2,483.16 39.89% 138.69 100%

精品推广 590.66 13.56% 2,771.32 44.52% - -

程序化推广 2,090.08 47.99% 969.93 15.58% - -

合计 4,355.68 100.00% 6,224.41 100.00% 138.69 100%

小子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由网盟推广收入、精品推广收入和程序化推广收入三个部分

构成。网盟推广收入是指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通过网盟渠道将 APP 推广给手机用户,

从而实现用户下载、安装、使用的营销方式。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4 月,

网盟推广收入金额分别为 138.69 万元、2,483.16 万元和 1,674.93 万元,收入规模逐年上

1-1-287

升。网盟推广是小子科技最早开展的业务类型,在业务开展初期,软件推广业务集中在

安卓系统上,随着业务开展的深入和优质渠道的积累,小子科技的网盟推广业务亦拓展

到 iOS 系统,因此,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明显。

精品推广业务是指在主流应用市场、移动浏览器等拥有丰富流量资源的精品 APP

的核心广告位为广告主提供广告展示服务,以实现对广告主 APP 产品的高效推广。区

别于网盟推广业务,精品推广业务中小子科技直接与下游优质媒体开展合作,由于优质

广告位资源有限,竞争较为激烈,因此,精品推广的收入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

程序化推广业务主要是指依托自主研发的柚子移动广告交易平台,通过整合大量的

优质媒介资源为客户提供移动端程序化精准营销服务。相比于传统的营销方式,程序化

推广方式能够实现对广告主目标用户的精准定位,具有投放可控、效果可知的特点,因

而越来越受到广告主的青睐。小子科技凭借良好的平台运营能力在 2015 年下半年正式

接入百度移动联盟的 API 接口、58 同城宝移动广告平台,成为核心供应商之一,广告

主资源得到极大的丰富,收入规模及占比均得到明显提升。未来,小子科技持续加大资

源投入,实现程序化推广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网盟推广 20.80% 21.81% 8.13%

精品推广 26.40% 30.71% -

程序化推广 60.74% 60.19% -

合计 40.73% 31.76% 8.13%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整体毛利率随着主营业务的全面展开、细分业务结构的不断优

化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提升。

2014 年为小子科技初创期,业务单一且营业收入规模较小,毛利率水平与报告期

其他各期相比,并不具备可比条件。自 2015 年以来,小子科技各条业务线均得到了较

快发展,比较 2016 年 1~4 月与 2015 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小子科技整体业务毛利率增长

了 8.97%,主要原因为程序化推广业务规模增长明显,2016 年 1~4 月该业务收入为 2015

年全年的 2.15 倍,占 2016 年 1~4 月整体业务收入的 47.99%,且此项业务毛利率稳定

1-1-288

保持在约 60%的水平,由此带动了小子科技整体毛利率的增长。

自程序化业务开展以来,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在约 60%,明显高于小子科技其他业

务分类,主要原因为:①程序化业务自开展以来,小子科技汇聚了较多优质移动互联网

流量,并接入了百度移动网盟 DSP 平台;基于小子科技的日均广告展示量达到了百度

移动网盟阶梯奖励的最高标准(日均广告展示量超过 6000 万次,小子科技目前日均展

示量过亿),为百度移动网盟的核心供应商之一,小子科技获得的整体收入分成较非核

心供应商增加了约 28%;②由于小子具有较好的流量数据分析能力和平台运营能力,能

够给下游媒体带来较好的转化率;小子科技汇聚流量的成本支出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趋

同。③由于程序化投放具有更高的精准性并实现更好的效果监控,所以目前越来越多的

广告主选择程序化移动广告投放,这也为小子科技业务快速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精品推广的毛利率略有下降,2016 年 1~4 月较 2015 年下降了 4.31%,

这主要是因为:广告位积分推广业务受行业较激烈的影响,该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了

7.82%,而 2015 年、2016 年 1~4 月该项业务占精品推广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82.61%、

90.95%,受此影响,精品推广业务毛利率略有下浮。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收入比 占收入比 占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销售费用 76.82 1.76% 65.66 1.05% - -

管理费用 219.51 5.04% 689.45 11.08% 1.15 0.83%

财务费用 -1.68 -0.04% -3.95 -0.06% 0.05 0.04%

期间费用合计 294.65 6.76% 751.17 12.07% 1.21 0.87%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及研发费用。小子科技一

直保持着精简的人员队伍,各项费用支出控制良好。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小子科技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5.04%、11.08%和 0.83%。2014 年度,管理

费用占收入比例较低,系由于刚刚开展业务,管理费用支出较少;2015 年度,管理费

用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发生了研发费用 553.98 万元,小子科技研发团队于当年完

1-1-289

成了 10 项软件著作权,例如柚子 DMP 系统、云趣柚子 DSP 精准营销管理软件、柚子

SSP 系统;2016 年 1~4 月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较 2015 年度有所降低,主要由于良好的

费用管理,以及人员数量扩充有限所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和折旧与摊销费用,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小子科技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1.76%、1.05%和 0.00%。

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逐年提高,主要由于小子科技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增加了销售

人员数量与工资,由于销售费用原始基数较低,增加弹性较大,因此占比提高明显。

4、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资产减值损失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17.70 238.10 2.23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应收账款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所致。其中,

2014 年及 2016 年 1~4 月均为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损失;2015 的坏账损失包含了对账

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75.05 万元,以及单项金额重大计提的坏账准备 157.61 万元。单

项坏账计提是针对北京海淘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单独计提。小子科技于 2015 年 1

月与其开展合作,2015 年 6 月前均在信用期内正常收款;2015 年 6 月该客户未及时付

款后,小子科技已逐步暂停与其业务合作,至 2015 年 10 月,停止了与其全部业务合作,

并持续进行账款催收。出于谨慎性原则,小子科技在 2015 年底全额计提了坏账损失。

针对该现象的发生,小子科技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管控。首先,小子科技加强了

优质客户的开发,如 2016 年以来小子科技对百度公司的销售占比上升幅度较大。其次,

小子科技针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收款方式:针对规模较小、资本金较低或者新设企业

等新客户,一般会要求对方预付广告投放款;随着业务合作深入,双方多次结算完成后,

会考虑给予一定的赊销期。2015 年下半年以来,小子科技未发生过大额应收账款逾期

无法回收的情况。

5、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1-290

项 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7.94 0.99 -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2 -0.06 -

小 计 7.92 0.93 -

减:所得税影响数 1.99 0.25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 5.94 0.68 -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小,对其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小子科技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28.19 4,870.90 98.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5 7.70 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4.95 4,878.60 10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82.81 3,590.30 145.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3.07 193.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48 234.12 2.8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72 811.89 0.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6.09 4,829.40 14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6 49.20 -45.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08.57 61.96 -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8.57 61.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57 -61.96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 100.00

1-1-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0.00 1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9.71 2,987.24 54.3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1.57 54.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1.87 3,041.57 54.34

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小子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28.86 万元、49.20 万元和-45.66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

营业收入的对比分别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355.68 6,224.41 138.6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428.19 4,870.90 98.27

从上表可以得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其中 2015 年度差异较大,主要由于 2015 年相比 2014 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1,496.01 万

元,这部分新增收入未对应现金流入。总体而言,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勾稽关系合理。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购置软件以及办公设备等长期

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 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吸收了明家联合等进

行的参股投资款。

(四)财务指标比较分析

根据小子科技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选取同样从事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的快云科

技、冉十科技、日月同行以及仙果广告作为同行业公司比较。其中龙力生物收购快云科

技、深大通收购冉十科技以及梅泰诺收购日月同行已交割完成,仙果广告系新三板挂牌

公司,均从事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

1、偿债能力比较

1-1-292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4 月末 年末 年末 4 月末 年末 年末 4 月末 年末 年末

快云科技 - 57.39% 62.93% - 1.73 1.55 - 1.73 1.55

冉十科技 - 33.95% 51.70% - 2.94 1.92 - 2.94 1.92

日月同行 - 29.38% 35.51% - 3.36 2.80 - 3.36 2.80

仙果广告 - 11.38% 44.97% - 8.75 2.21 - 8.75 2.21

平均值 - 33.03 48.78 - 4.20 2.12 - 4.20 2.12

% %

小子科技 25.51% 29.29% 12.50% 3.58 3.34 7.96 3.58 3.34 7.96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快云科技最新的财务数据系截至 2015 年 11 月末,

冉十科技为 2015 年 9 月末,日月同行为 2015 年 3 月末,仙果广告为 2015 年末,前述公司均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

据。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各项偿债指标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较为接近,偿债风险较低。

2014 年为业务开展初期,负债规模较小,因此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偏低,随着公司业务

有序开展,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定,各项偿债指标逐步趋稳。可比公司均为数字营销公

司,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除快云科技由于业务结构原因,应付账款较大,资产负债率

相对较高,其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均与小子科技趋同。

2、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应收账款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快云科技 - 7.88 2.14 - 2.55 3.53

冉十科技 - 6.31 6.25 - 3.58 3.14

日月同行 - 8.56 15.28 - 2.90 4.61

仙果广告 - 4.56 8.17 - 1.27 1.84

平均值 - 6.83 7.96 - 2.58 3.28

小子科技 7.66 7.88 3.27 2.14 2.23 1.13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快云科技最新的财务数据系截至 2015 年 11 月末,

冉十科技为 2015 年 9 月末,日月同行为 2015 年 3 月末,仙果广告为 2015 年末,前述公司均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

据,计算 2015 年度指标时,均采用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各项资产周转指标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较为接近,资产周转

1-1-293

情况良好。2014 年为业务开展初期,营收规模较小,因此营业收入相对公司资产比重

较小,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偏低,随着公司业务有序开展,经营效率有所提供,资产周转

情况趋好。

3、盈利能力比较

销售毛利率 销售净利率 期间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快云科技 - 44.70% 49.50% - 27.86% 16.26% - 6.48% 20.82%

冉十科技 - 39.28% 33.47% - 24.93% 20.33% - 4.27% 4.84%

日月同行 - 49.68% 31.77% - 38.25% 18.07% - 3.17% 9.52%

仙果广告 - 49.47% 43.51% - 30.83% 20.54% - 12.12% 17.84%

平均值 - 45.78% 39.56% - 30.47% 18.80% - 6.51% 13.26%

小子科技 40.73% 31.76% 8.13% 26.43% 12.12% 5.05% 6.76% 12.07% 0.87%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快云科技最新的财务数据系 2015 年 1~11 月,冉十

科技为 2015 年 1~9 月,日月同行为 2015 年 1~3 月,仙果广告为 2015 全年,前述公司均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逐年提高,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变动一致。影响数字营销企业盈利的核心要素是渠道资源、广告主口碑以及营销

效果,这些需要随着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逐渐积累获得。小子科技自 2014 年业务开展以

来,逐步积累了业内口碑和渠道资源,完善了业务结构,因此毛利率提升,并向可比公

司平均水平趋近,可比公司业务开展时间较早,在报告期初已享有较高毛利水平。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的期间费用率较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更高,主要由于相对研发支

出更大。2015 年及 2016 年,小子科技着力开发自身的精准营销平台及自媒体建设,并

成功开发了“柚子 DSP 营销平台”、“柚子 SSP 营销平台”等营销平台,“柚子众测”等

自媒体软件。

(五)利润主要来源以及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分析

1、报告期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94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1,439.75 99.45% 964.89 99.90% 7.42 1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7.92 0.55% 0.93 0.10% - -

利润总额 1,447.68 100.00% 965.82 100.00% 7.42 100.00%

从上表可知,小子科技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主要来自营业利润,系公司主营业务产

生,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 99.45%、99.90%和 100.00%。

2、可能影响小子科技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影响小子科技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渠道资源、广告主口碑以及

营销效果等。渠道资源决定了小子科技可支配媒体的数量和丰富性,有助于小子科技扩

展规模,增加营收;广告主口碑影响了对小子科技服务的粘性、客户的稳定性,以及在

业内的行业地位,有助于盈利能力的连续性;营销效果是广告主最为看重的,也是数字

营销公司的最终目的,好的营销效果可以使广告主增加营销投入,增厚小子科技毛利,

有助于长久稳定的盈利。小子科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上述资源,形成了一定

的竞争优势,详细情况可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一、(二)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四、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无锡线上线下报告期内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909.33 66.64% 2,715.42 47.46% 192.63 7.34%

应收账款 1,229.34 28.16% 503.08 8.79% 470.96 17.96%

预付款项 42.02 0.96% 34.82 0.61% 80.38 3.06%

其他应收款 33.83 0.77% 2,299.71 40.19% 1,830.41 69.79%

1-1-295

其他流动资产 85.88 1.97% 134.92 2.36% - -

流动资产合计 4,300.40 98.50% 5,687.96 99.41% 2,574.39 98.16%

固定资产 51.55 1.18% 29.15 0.51% 45.91 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3 0.32% 4.49 0.08% 2.43 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48 1.50% 33.64 0.59% 48.35 1.84%

资产合计 4,365.89 100.00% 5,721.60 100.00% 2,622.73 100.00%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及 2014 年末,无锡线上线下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365.89

万元、5,721.60 万元和 2,622.73 万元,无锡线上线下资产增加较快的原因系其业务快速

发展,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无锡线上线下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98.50%、99.41%和 98.16%。报告期末,无锡线上线下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和货币

资金占比较高,占无锡线上线下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80%、56.25%和 25.30%。

(1)应收账款

无锡线上线下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的短信服务费。报告期各期末,无锡线上线

下应收账款余额逐年提升,主要与无锡线上线下收入规模逐年增长有关。其中,2016

年 4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因为余额中包含了对江西欣典的应收款 669.93 万元

以及无锡移动的酬金款 300.42 万元未及时结算所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欣典

以及无锡移动的前述应收款已全部收回,期后应收账款总回款额为 997.12 万元,回收

比例为 76.80%。

报告期末,无锡线上线下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4.30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

金额

额的比例

江西欣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69.93 51.6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300.04 23.11%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7.33 21.36%

上海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7.14 2.09%

深圳市泉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52 1.04%

合 计 1,287.97 99.20%

1-1-296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95%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

年以内,上述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誉良好。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无锡线上线下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各类保证金、押金以及股东借款。

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由于存在金额较大的股东借款,金

额分别为 1,791.71 万元和 2,269.58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前述股东借款已全部归还。截

至 2016 年 4 月末,无锡线上线下已不存在关联资金占用情况,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均为

业务发生的正常款项。

(3)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锡线上线下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预缴的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

额,系正常业务发生所致。

(4)固定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锡线上线下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车辆、电脑等办公设备;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负债结构分析

无锡线上线下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32.27 3.83% 502.44 16.80% 1,205.30 80.97%

预收款项 5.78 0.69% 1,691.91 56.58% 196.34 13.19%

应付职工薪酬 17.46 2.07% 30.11 1.01% 14.09 0.95%

应交税费 786.16 93.31% 760.48 25.43% 71.88 4.83%

其他应付款 0.85 0.10% 5.45 0.18% 1.01 0.07%

流动负债合计 842.52 100.00% 2,990.39 100.00% 1,488.62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842.52 100.00% 2,990.39 100.00% 1,488.62 100.00%

1-1-297

2016 年 4 月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无锡线上线下负债总额分别为 842.52 万

元、2,990.39 万元和 1,488.62 万元。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 4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

减少 71.83%,主要由于预收账款余额下降所致。2015 年末负债总额较之 2014 年末增

长 100.88%,主要系 2015 年无锡线上线下营收规模增长导致的应缴税费和预收账款增

长所致。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下降,主要与无锡线上线下自身的现

金流情况求有关。2014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业务规模有限,现金流情况一般,期末账

面货币资金余额仅为 192.63 万元,因此对供应商的支付周期较长,应付账款余额较大。

2015 年及 2016 年随着无锡线上线下业务体量的增大,资金周转情况有所改善,应付账

款余额逐年下降。

(2)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无锡线上线下预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这主要与无锡线上线下的结

算方式有关。通常而言,无锡线上线下会给予客户一定赊销账期,但对于新合作的客户,

出于谨慎考虑,会要求对方预付款项。江西欣典 2015 年成为无锡线上线下的新客户,

由于业务体量较大,在双方合作初期,无锡线上线下曾要求江西欣典预付信息服务费,

2015 年末预收账款中大部分由江西欣典的预付款构成,金额为 1,537.06 万元。

(3)应交税费

报告期期末,无锡线上线下应交税费为 786.16 万元,主要包含应交企业所得税

776.35 万元和应交增值税 7.66 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无锡线上线下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偿债能力指标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次) 5.10 1.90 1.73

速动比率(次) 5.10 1.90 1.73

资产负债率(%) 19.30% 52.26% 56.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73.71 2,141.00 679.74

利息保障倍数(倍) 不适用 不适用 46.10

1-1-2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53 2,519.68 -236.94

(万元)

注:1、EBITDA=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2、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 1~4 月及 2015 年利息净支出为负数,故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由于无锡线上线下的经营模式所致,无锡线上线下账面无存货等科目,

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致。2016 年 4 月末,无锡线上线下的资产负债率、流动

比率及速动比率等偿债指标较 2015 年末大幅改善主要系无锡线上线下预收账款和应付

账款余额降低所致。

综合而言,无锡线上线下的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财务风险较低,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分析比较请参见“五、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指标比

较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相关分析请参见“五、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情况的

讨论与分析之(三)现金流分析”。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62 17.08 9.33

总资产周转率 1.82 1.99 1.68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年营业收入/[(计算期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2],2014 年初应收账款数据以期末数替代,

2016 年 1~4 月年营业收入按 1~4 月营业收入*3 替代;总资产周转率=年营业收入/[(计算期总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2],2014 年初总资产数据以期末数替代,2016 年 1~4 月年营业收入按 1~4 月营业收入*3 替代。

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资产周转情况良好,资产周

转率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其中,2015 年度无

锡线上线下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系当年一部分业务以预收的形式进行了结算。

综合而言,无锡线上线下的资产周转指标处于合理水平,经营风险较低,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分析比较请参见“五、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指

标比较分析”。

(二)盈利能力分析

无锡线上线下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066.46 8,316.14 4,395.40

1-1-299

营业总成本 2,023.08 6,190.57 3,741.17

其中:营业成本 1,880.93 5,900.41 3,425.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 35.09 74.69

销售费用 38.94 81.98 93.69

管理费用 63.92 150.53 134.71

财务费用 -1.41 -0.52 14.35

资产减值损失 38.42 23.08 -1.66

营业利润 1,043.38 2,125.57 654.24

加:营业外收入 28.33 10.07 0.18

减:营业外支出 - 4.57 1.11

利润总额 1,071.70 2,131.06 653.31

减:所得税费用 269.95 544.06 168.92

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3,066.46 100% 8,316.14 100% 4,395.40 100%

其他业务 - - - - - -

合计 3,066.46 100% 8,316.14 100% 4,395.40 100%

(1)收入确认原则

无锡线上线下主营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开发与运营维护。

无锡线上线下收入确认原则为:无锡线上线下系统收到客户提交的短信,将其移交到移

动通信运营商平台后,根据返回的发送成功数量,与客户对账确认并确认收入。无锡线

上线下的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相关规定。

(2)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 1~4 月实

现营业收入 3,066.4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8,316.14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89.20%。

1-1-300

无锡线上线下营业收入集中,不存在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能力突出。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营收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受益于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以及

传统企业的互联网转型。根据《工信部 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显示,2015 年企

业移动信息业务量约为 3668.5 亿条,同比增长约 17.89%,增长率较高。行业服务性

短信或功能性短信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除金融行业、政府机构等对短信业务的刚性需

求外,传统企业的互联网转型、O2O 等行业的发展也带动了企业短信息应用增长。移

动互联网市场发展给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市场带来的动态验证码、订单通知、物流通知等

行业应用短信的大量需求,短信息的功能性发送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无锡线上线下的

营业收入增长正是得益于前述行业的需求增长。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主营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066.46 8,316.14 4,395.40

营业成本(万元) 1,880.93 5,900.41 3,425.39

毛利率 38.66% 29.05% 22.07%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毛利率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加,形成这种

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收入端而言,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收入规模逐年上升,销售单价较为平

稳。在电商行业的兴起、OTO 的创业潮以及物流信息推送等多重因素的共同驱动,近

年来,移动信息的需求旺盛。但同时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拥有跨省经营移动增值业

务牌照的优质供应商数量有限。行业供需关系致使无锡线上线下在与下游客户的商业谈

判以及议价层面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性,报告期内,销售单价保持平稳,价格区间始终维

持在 0.03 元至 0.035 元。

其次,从成本端而言。无锡线上线下的成本主要由信息综合成本和运营成本两部分

构成。其中,运营成本主要涵盖了通道合作费以及人工成本,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

保持着轻资产高周转的运营模式,人均产出较高,运营成本始终控制在总成本的 3%左

右,未随销售规模上升而大幅提高。

信息综合成本包含了信息采购成本以及运营商酬金。信息采购成本是指无锡线上线

1-1-301

下与运营商的采购标准价,酬金是指运营商根据无锡线上线下的采购规模、投诉率、质

量控制情况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价后给予的奖励返还,账面上做直接冲减成本的会计处

理。2015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的核心客户不断丰富,从 2014 年一家客户发展到了 2015

年多家客户群体。客户群体的增加带来了业务量的增长,2015 年较 2014 年营业收入增

长了 89.20%,短信采购量约 26 亿条,较 2014 年增加了约 12 亿条。无锡线上线下当年

因此获得了较多的酬金奖励。基于 2015 年较大规模的集中采购体量,2016 年无锡线上

线下通过与移动运营商的反复磋商,有效降低了信息综合成本,2016 年 1~4 月,无锡线

上线下的采购规模较去年同期又增加了 1.67 亿条短信采购量,也因此获得了相应的酬

金奖励。综合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单位信息综合成本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了 8.57%以

及 12.62%。

综合收入端和成本端的共同影响,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毛利率呈现了持续上

升的趋势。

当前运营商的酬金奖励主要考虑短信代理运营商的业务体量、运营能力以及客户投

诉率,所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运营商酬金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无锡线上

线下的毛利率发生波动。就无锡线上线下长期发展而言,随着业务发展的多渠道化,即

开发电信运营商渠道或联通运营商渠道,这都可能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8.94 1.27% 81.98 0.99% 93.69 2.13%

管理费用 63.92 2.08% 150.53 1.81% 134.71 3.06%

财务费用 -1.41 -0.05% -0.52 -0.01% 14.35 0.33%

期间费用合计 101.45 3.31% 231.99 2.79% 242.74 5.52%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和业务拓展费,管理

费用中核算的主要为职工薪酬、办公费以及水电租赁费等。

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1-302

分别为 2.08%、1,81%及 3.06%。其中,2015 年与 2016 年 1~4 月的期间费用率较 2014

年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期间费用中存在一部分较为稳定的固定费用,如人员的固定工

资、租赁费以及折旧费等,随营业收入增长变动的比例较小。另一方面,区别于传统企

业,无锡线上线下的营收增长与市场环境、服务质量及业内口碑关系更加紧密,较少依

赖于人员数量、设备添置等费用增长。

4、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5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28.29 10.07 0.1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 -15.35 -

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4 - -1.11

小 计 28.33 -9.86 -0.93

减:所得税影响数 7.08 1.37 -0.23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 21.24 -11.23 -0.69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购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无锡胜

杰于收购日前实现的损益和收到的税收返还,对无锡线上线下的盈利情况不构成重大影

响。

(三)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无锡线上线下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99.87 11,914.91 5,752.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6.77 1,454.28 486.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6.64 13,369.18 6,23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48.09 8,597.71 4,275.23

1-1-3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64 148.53 88.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8.44 191.12 202.3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3.94 1,912.14 1,910.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2.11 10,849.50 6,476.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53 2,519.68 -236.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1.02 6.99 34.02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2 6.99 34.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2 -6.99 -34.02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0 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4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 - 14.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 - 41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 10.10 -114.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91 2,522.79 -385.7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5.42 192.63 578.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9.33 2,715.42 192.63

从无锡线上线下的现金流量状况来看,其现金流主要由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

2016 年 1~4 月、2015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234.53 万元、2,519.68 万元和-236.94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波动较大系受 2014 年及 2015 年无锡线上线下曾发生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款影响,

2016 年 4 月末资金往来款已全部清理完毕。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主要系当年无锡线上线下的预收账款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1-1-304

产生的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为了资金周转进

行的短期借款;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无锡线上线下子公司无锡胜杰

成立时的实收资本。

(四)财务指标比较分析

根据无锡线上线下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选取同样从事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的京

天利、梦网科技、大汉三通以及玄武科技作为同行业公司比较。其中京天利为从事相关

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梦网科技系 2015 年被荣信股份收购,已交割完成,大汉三通及

玄武科技系新三板挂牌公司,均从事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

1、偿债能力比较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4 月末 年末 年末 4 月末 年末 年末 4 月末 年末 年末

京天利 3.75% 3.98% 3.00% 22.57 21.64 30.69 21.84 21.31 30.56

梦网科技 - - 39.92% - - 2.77 - - 2.70

大汉三通 22.60% 29.98% 46.53% 4.08 3.08 1.96 4.08 3.08 1.96

玄武科技 - 28.34% 45.83% - 3.45 2.10 - 3.45 2.10

平均值 13.18% 20.77% 33.82% 13.33 9.39 9.38 12.96 9.28 9.33

无锡线上

19.30% 52.26% 56.76% 5.10 1.90 1.73 5.10 1.90 1.73

线下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京天利及大汉三通最新的财务数据系截至 2016 年一

季度末,玄武科技为 2015 年年末,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据;梦网科技最新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及

2016 年相关数据为单独披露。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同可比公司平均值变动趋势一致。

对比可比公司,无锡线上线下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无锡线上

线下成立时间相对较短,资产规模积累较少,另一方面无锡线上线下负债中,预收账款

金额较大,尤其在 2015 年末,从而拉高了整体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逐年提高,同可比公司平均值变动趋

势基本一致。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偏低,主要是可比公司京天利于

1-1-305

2014 年完成首发募集资金,账面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大,影响了其偿债指标,

从而提高了可比公司平均值。无锡线上线下与梦网科技、大汉三通及玄武科技各项指标

相对更加接近,财务结构更能反映实际经营情况。

2、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应收账款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京天利 9.72 10.13 8.35 0.63 0.39 0.31

梦网科技 - - 5.64 - - 2.44

大汉三通 4.77 5.31 2.31 1.82 2.43 1.40

玄武科技 - 4.84 5.95 - 2.14 2.27

平均值 7.25 6.76 5.56 1.23 1.65 1.61

无锡线上线

10.62 17.08 9.33 1.82 1.99 1.68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京天利及大汉三通最新的财务数据系截至 2016 年一

季度末,玄武科技为 2015 年年末,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据;梦网科技最新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及

2016 年相关数据未单独披露。计算相关指标时,已进行全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各项资产周转指标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

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与无锡线上线下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有关。报告期内,无锡线上

线下总资产周转率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波动,主要体现在 2015 年应收账款周转

率较高,系当年部分营业收入通过预收账款实现。

3、盈利能力比较

销售毛利率 销售净利率 期间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2016 年 2015 2014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1~4 月 年度 年度

京天利 37.34% 36.20% 51.87% 19.49% 19.38% 30.51% 12.07% 18.60% 23.75%

梦网科技 - - 34.44% - - 17.49% - - 15.46%

大汉三通 12.43% 24.28% 35.51% 3.99% 5.57% 6.19% 7.22% 15.72% 23.64%

玄武科技 - 46.16% 43.62% - 12.59% 11.98% - 34.30% 33.38%

平均值 24.89% 35.55% 41.36% 11.74% 12.51% 16.54% 9.65% 22.87% 24.06%

1-1-306

无锡线上线下 38.66% 29.05% 22.07% 26.15% 19.08% 11.02% 3.31% 2.79% 5.52%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资料,其中京天利及大汉三通最新的财务数据系截至 2016 年一

季度末,玄武科技为 2015 年年末,销售毛利率选取企业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数据,尚未披露 2016 年财务数据;梦网

科技最新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及 2016 年相关数据为单独披露。

2014 年度、2015 年度无锡线上线下销售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6 年

1-4 月,由于大汉三通毛利率水平大幅度下降,从而拉低了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导致无

锡线上线下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的业务收入

全部来源于企业移动信息服务。2016 年 1-4 月,大汉三通毛利率下降较快是由于毛利率

相对较低的流量业务规模迅速扩张。根据大汉三通 2015 年年报,其因“本年度主营业

务成本增加及主营业务毛利率降低,是因流量新业务新市场、采取激进的市场策略,快

速占领市场制高点,舍弃利润优势,抢占市场”导致毛利率下滑较快。京天利报告期内

毛利率下降也是因为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流量业务扩张所致。根据玄武科技已披露的公开

资料,其主要业务收入均来自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因此毛利率也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

与无锡线上线下一致。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期间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由于无锡线上

线下相对其他可比公司,业务结构简单,客户数量及人员数量较少,维护客户的成本较

低,对应销售费用较小,导致其期间费用率较低。

(五)利润主要来源以及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分析

1、报告期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1,043.38 97.36% 2,125.57 99.74% 654.24 100.14%

营业外收支净额 28.33 2.64% 5.49 0.26% -0.93 -0.14%

利润总额 1,071.70 100.00% 2,131.06 100.00% 653.31 100.00%

从上表可知,无锡线上线下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主要来自营业利润,系公司主营业

务产生,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 97.36%、99.74%和 100.14%。

1-1-307

2、可能影响无锡线上线下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影响无锡线上线下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客户开拓与维护、移动

信息质量控制等。客户开拓与维护决定了无锡线上线下是否能更好的享受行业增长红

利,有助于无锡线上线下日后的盈利增长和持续;移动信息质量控制是该行业的特征,

无锡线上线下的移动信息服务是否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是否符合最终客户的营销诉求,

影响了无锡线上线下盈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是无锡线上线下能否长远发展的根本因

素之一。无锡线上线下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上述内容一直予以重点发展和关注,详细情

况可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二、(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财务

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数字营销产业链,增强业务协同

明家联合此次拟收购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剩余的多数股权,是基于参股完成

后,明家联合对标的公司更为深入的调研以及对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本次并购将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数字营销业务链,增添新的业务领域,为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

联动提供便利,有利于各个子公司之间产生业务协同,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

若本次并购能够顺利实施,则明家联合的业务版图将得以继续丰富和完善,明家联

合的各家子公司各具业务特色。现有的三家公司业务特色分别为:金源互动比较优势在

于互联网广告的整体营销方式策划和为优质广告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微赢互动比

较优势在于移动广告的推广阶段,拥有多个各具特色的移动广告平台;云时空的比较优

势在于拥有丰富的网盟资源,具有较好的全网覆盖能力。

本次并购标的小子科技的业务特色在于精细化数据分析和移动互联网广告程序化

投放平台设计建设等方面;而无锡线上线下则在移动信息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运营能

力,并持续为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若两家标的公司被并入明家联合,

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在程序化投放的技术开发、数据建模分析以及新增数字营销新渠道,

1-1-308

这将给明家联合带来强有力的支持和有效补充。

2、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4 月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90,082.53 104,623.08 14,540.55 16.14%

营业成本 78,190.40 88,338.63 10,148.23 12.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2.99 280.51 57.52 25.79%

销售费用 1,723.89 1,898.93 175.04 10.15%

管理费用 6,324.11 7,271.70 947.59 14.98%

财务费用 419.17 414.70 -4.47 -1.07%

资产减值损失 1,403.40 1,664.57 261.17 18.61%

投资收益 3,902.37 3,902.37 - -

营业利润 5,700.95 8,656.39 2,955.44 51.84%

营业外收入 426.51 437.57 11.06 2.59%

营业外支出 44.42 49.05 4.63 10.42%

利润总额 6,083.04 9,044.91 2,961.87 48.69%

所得税费用 549.28 1,271.23 721.95 131.44%

净利润 5,533.76 7,773.67 2,239.91 4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533.76 7,773.67 2,239.91 40.48%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单位:万元

2016 年 1~4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85,652.97 92,935.88 7,282.91 8.50%

营业成本 72,632.43 76,955.88 4,323.45 5.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8.68 422.78 24.10 6.04%

销售费用 579.97 695.73 115.76 19.96%

1-1-309

管理费用 3,488.43 3,816.86 328.43 9.41%

财务费用 -27.99 -31.07 -3.08 11.00%

资产减值损失 1,778.83 1,834.95 56.12 3.15%

投资收益 502.12 502.12 - -

营业利润 7,304.74 9,742.87 2,438.13 33.38%

营业外收入 282.51 318.78 36.27 12.84%

营业外支出 3.27 3.29 0.02 0.61%

利润总额 7,583.98 10,058.36 2,474.38 32.63%

所得税费用 676.70 1,231.97 555.27 82.06%

净利润 6,907.28 8,826.39 1,919.11 2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6,907.28 8,826.39 1,919.11 27.78%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由于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水平有进一步提高。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4 月备考营业收入较同期实际营业收入分

别增长了 16.14%和 8.50%,净利润得到明显改善,分别增长了 40.48%和 27.78%,收益

质量得到提升。

3、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明家联合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明家联合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小子科

技与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6 年度业绩承诺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2018 年业绩承诺

小子科技 5,000 6,500 8,500

无锡线上线下 3,500 4,600 6,000

合计 8,500 11,100 14,500

注:以上业绩承诺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上述两家企业所处的数字营销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且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均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两家企业均能够顺利完成各年业绩承诺,则上

市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将得到有力保障。

本次交易是明家联合完善移动端程序化购买市场布局,践行全面数字营销战略的重

1-1-310

要一环。持续完善和紧扣行业发展主流的业务模式将有利于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

升,续而促进公司进入更好的良性循环发展。

4、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移动数字营销业务将得到完善,在移动数字营销行业全

产业链布局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业务分支的深度,全面覆盖了全案策划、广告代理、移动

广告平台、广告网络联盟,程序化广告交易平台等各个产业链环节。依托移动数字营销

领域内子公司在各自专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及其相互之间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公司移动

数字营销业务的整体竞争力将继续增强,有望持续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巩固其在移动

数字营销行业的领先地位。

未来,各家子公司的资源将充分共享,业务合作的领域和深度都将获得较为明显的

提升,也不仅有利于提高明家联合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更有利于各家子公司增强经营实

力,提高自身抗经营风险的能力。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明家联合已完成战略转型,原有传统电涌业务已完全剥离,成为一家专注于移动数

字营销的移动互联网公司。互联网企业具有轻资产运营的经营特点,上市公司可抵押资

产较少,在未来的经营中可利用的融资渠道较少。

5、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负债构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

要资产项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①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071.96 14.42% 42,828.96 11.39% 5,757.00 15.53%

1-1-311

应收票据 91.13 0.04% 91.13 0.02% - -

应收账款 37,757.88 14.69% 39,799.32 10.58% 2,041.44 5.41%

预付款项 4,062.02 1.58% 4,487.17 1.19% 425.15 10.47%

应收利息 6.03 0.00% 6.03 0.00% - -

其他应收款 2,943.20 1.15% 5,276.22 1.40% 2,333.02 79.27%

存货 4,140.09 1.61% 4,140.09 1.10% - -

其他流动资产 233.10 0.09% 713.69 0.19% 480.59 206.17%

流动资产合计 86,305.43 33.58% 97,342.62 25.88% 11,037.19 12.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7,343.51 2.86% 4,643.51 1.23% -2,700.00 -36.77%

长期股权投资 2,212.41 0.86% 2,212.41 0.59% - -

固定资产 5,623.06 2.19% 5,675.39 1.51% 52.33 0.93%

无形资产 6,129.70 2.38% 6,759.74 1.80% 630.04 10.28%

商誉 148,260.44 57.68% 258,245.53 68.66% 109,985.09 74.18%

长期待摊费用 260.72 0.10% 285.82 0.08% 25.10 9.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1.59 0.35% 969.32 0.26% 67.73 7.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0,731.42 66.42% 278,791.72 74.12% 108,060.30 63.29%

资产总额 257,036.85 100.00% 376,134.34 100.00% 119,097.49 46.33%

单位:万元

2016 年 4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994.37 8.47% 28,465.57 7.32% 5,471.20 23.79%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62,610.40 23.06% 65,714.24 16.90% 3,103.84 4.96%

预付款项 4,977.42 1.83% 5,737.49 1.48% 760.07 15.27%

应收利息 - - - - - -

其他应收款 7,657.26 2.82% 7,724.58 1.99% 67.32 0.88%

存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04.36 0.04% 1,147.01 0.30% 1,042.65 999.09%

流动资产合计 98,343.81 36.23% 108,788.89 27.98% 10,445.08 10.62%

1-1-3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14,054.59 5.18% 9,654.59 2.48% -4,400.00 -31.31%

长期股权投资 2,250.29 0.83% 2,250.29 0.58% - -

固定资产 1,856.31 0.68% 1,936.82 0.50% 80.51 4.34%

无形资产 5,633.58 2.08% 6,690.57 1.72% 1,056.99 18.76%

商誉 148,260.44 54.61% 258,245.53 66.43% 109,985.09 74.18%

长期待摊费用 98.21 0.04% 119.13 0.03% 20.92 21.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8.53 0.36% 1,055.17 0.27% 76.64 7.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131.95 63.77% 279,952.10 72.02% 106,820.15 61.70%

资产总额 271,475.76 100.00% 388,740.99 100.00% 117,265.23 43.20%

根据备考合并资产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4 月 30 日,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影响为备考口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较实际口径分别增加 119,097.49

万元及 117,265.23 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 46.33%和 43.18%,2015 年末,主要由本次交

易产生的货币资金增加 5,757.00 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 2,333.02 万元以及商誉增加

109,985.09 万元影响所致。2016 年 4 月末,主要由本次交易产生的货币资金增加 5,471.20

万元、应收账款增加 3,103.84 万元以及商誉增加 109,985.09 万元所致。本次交易的标的

公司系轻资产公司,主要资产集中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中。此外,备考合

并资产表中,2016 年 4 月末,新增无形资产 1,056.99 万元,其中包含了合并过程中确

认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765.05 万元,主要是小子科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软件著

作权、域名等,评估师已对这部分可辨认无形资产进行了单独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

报字(2016)第 1225 号评估报告。商誉的增加系收购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的价格高

于可辨认净资产金额所致。

②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8.36 11.40% 7,008.36 6.66% - -

应付票据 226.29 0.37% 226.29 0.22% - -

1-1-313

应付账款 14,229.67 23.15% 15,998.79 15.20% 1,769.12 12.43%

预收账款 1,149.14 1.87% 2,869.31 2.73% 1,720.17 149.69%

应付职工薪酬 684.65 1.11% 789.21 0.74% 104.56 15.27%

应交税费 5,196.36 8.45% 6,184.17 5.88% 987.81 19.01%

应付利息 15.45 0.03% 15.45 0.01% - -

应付股利 772.00 1.26% 772.00 0.73% - -

其他应付款 21,403.68 34.82% 46,711.99 44.39% 25,308.31 118.24%

其他流动负债 448.63 0.73% 448.63 0.43% - -

流动负债合计 51,134.23 83.18% 81,024.21 76.99% 29,889.98 58.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1,102.02 1.05% 1,102.02 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7.01 1.46% 1,054.52 1.00% 157.51 17.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8,340.00 13.57% 22,060.50 20.96% 13,720.50 164.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39.04 16.82% 24,217.05 23.01% 13,878.01 134.23%

负债总额 61,473.27 100.00% 105,241.25 100.00% 43,767.98 71.2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 5.83% 4,000.00 3.68% - -

应付票据 226.29 0.33% 226.29 0.21% - -

应付账款 27,917.90 40.69% 29,014.55 26.71% 1,096.65 3.93%

预收账款 2,664.64 3.88% 2,863.77 2.64% 199.13 7.47%

应付职工薪酬 1,547.59 2.26% 509.67 0.47% -1,037.92 -67.07%

应交税费 3,879.04 5.65% 5,071.73 4.67% 1,192.69 30.75%

应付利息 9.67 0.01% 9.67 0.01% - -

应付股利 1,345.73 1.96% 1,345.73 1.24% - -

其他应付款 17,791.74 25.93% 41,398.61 38.11% 23,606.87 13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12,168.00 11.20% 12,168.00 100.00%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68 0.00% 2.68 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59,385.29 86.56% 96,610.71 88.93% 37,225.42 62.68%

1-1-3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1,102.02 1.01% 1,102.02 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80.00 1.28% 1,026.26 0.94% 146.26 16.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8,340.00 12.16% 9,892.50 9.11% 1,552.50 18.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20.00 13.44% 12,020.79 11.07% 2,800.79 30.38%

负债总额 68,605.30 100.00% 108,631.50 100.00% 40,026.20 58.34%

根据备考合并负债表,截至 2015 年末及 2016 年 4 月末,备考口径负债总额分别较

实际口径增加 43,767.98 万元和 40,026.20 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 71.20%和 58.34%。主

要由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以及非流动负债中的其他非流动负

债增加所致,其中,其他应付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增加主要由于备考报表假设本次交

易在报告期初已经完成,并按照协议约定的现金对价支付期限记录在相应的负债科目

中。

(2)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上市公司数据 交易后备考数据

资产负债率 23.92% 27.98%

流动比率 1.69 1.20

速动比率 1.61 1.15

2016 年 4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上市公司数据 交易后备考数据

资产负债率 25.27% 27.94%

流动比率 1.66 1.13

速动比率 1.66 1.13

根据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各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指标均有所

上升。主要由于本次交易 100,870.00 万元的作价中,37,320.50 万元通过货币资金方式

支付,并以负债的方式记录在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中,从而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

司各年度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待支付的现金对价一部分记录

在其他应付款中,从而导致前述两项短期偿债指标有所下降。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整体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

(3)财务安全性分析

1-1-315

本次交易安排考虑了上市公司重组后的财务安全性,重组后上市公司各项偿债指标

均处于合理范围,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到期应付债务无法支付

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亦不存在因或有事

项导致或有负债的情形。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各项资信情况也较好。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处于移动数字营销领域,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43 号),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5 年初即已完成,明家联

合 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的移动数字营销收入将分别达到 94,729.38 万元及 92,935.88

万元。

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继续通过资本市场外延式发展、在移动数字营销行业继续

精耕细作,打造移动互联网营销全产业链,成为国内移动营销领军企业。

移动数字营销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各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各类新开发的功能化程

序,不断萌发并相互融合,并将形成生态圈式的共生发展。现阶段,移动数字营销行业

内,流量数据分析成为了精准营销的助推器,程序化投放随之蔚蓝蔚然成风成风,移动

增值信息服务又再度崛起,短信与 APP、WAP 的联动式营销发展可期。

近年来,明家联合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参控并举”的方式不断稳步推进

公司在互联网广告全案策划、移动广告平台式推广等领域延伸,并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移

动数字营销业务链;在此过程中,公司也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以及多样化的员工激励手段,

形成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

本次并购是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根据行业发展潮流,有针对性地挖掘潜在业务

增长点。本次并购将促进明家联合继续在主业移动数字营销领域深耕细作。

2、上市公司以前年度收购完成后的整合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末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金源互动 100%股权,

于 2015 年下半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微赢互动 100%股权、云时空 88.64%

股权(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云时空 11.36%股权)。收购完成后,前述三家公司仍以独立

1-1-316

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在资产、业务和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和稳定。同时,基于互联网

营销业务的特点,上市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在公司治理、人员、财务等方面进行了整合。

在公司治理方面,上市公司对金源互动进行了董事会改选,向金源互动委派了 3

名董事,向微赢互动委派了 3 名董事,向云时空委派了 3 名董事。其董事会日常运作、

管理层日常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在人员方面,为了实现金源互动、微赢互动及云时空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其在运

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经营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独立性,上市公司在完成前述公司的股权

变更手续后,向其委派财务总监,实现财务方面的垂直管理,对其原有的组织架构和人

员不作重大调整,给予其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在财务管理体系方面,上市公司将金源互动纳入上市公司统一财务管理体系之中,

除在财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与上市公司财务系统实现全面对接,参照上市公司的统一

标准,对前述三家子公司在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综合管理。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5]G15000330063 号)以及《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6]G15042010122 号),金源互动经审计的 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315.06 万元和 5,216.75 万元(考虑业绩奖励计提的影

响),超过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承诺数 3,100.00 万元和 4,000.00

万元;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6]G15042010155 号),微赢互动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 7,421.63 万元和(考虑业绩奖励计提的影响),超过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承诺数 7,150.00 万元;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

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2010178 号),云时空经审计的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13.16 万元和(考虑业绩奖励计提的影

响),超过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承诺数 3,000.00 万元。

3、本次交易在业务拓展、客户资源、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

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1)整合计划

1-1-31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管理和业务的连贯性,使其在运营管理延续自主

独立性,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不作重大调整,现有管理层将保持

基本稳定。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对小子科

技和无锡线上线下进行整合:

1)业务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业务将纳入上市公司业务体系,为了更

好的深入发展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充分挖掘各家子公司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有效

整合各家公司的业务侧重,梳理各家子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进内部资源共享;

通过业务合作,促进业务发展,改善客户体验。使得各家子公司能够快速形成合力,在

明家联合统一管理和领导下,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同时,也各有侧重的发展未来潜

力项目,确保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

2)机构整合计划

A.小子科技

股权交割日后,小子科技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由明家联合委派,明家联合

委派至小子科技董事会的人选包括李怀状、刘晶和林丽仙之一或前述三人指定人选 1

名;明家联合将派驻经其和小子科技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

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明家联合和小子科技董事会、小子科技总经理汇报工作。

小子科技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明家联合原则上维持小子科技管理

人员稳定,不改变小子科技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除非该等总经理、副总经理出

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

业竞争、上市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外,上

市公司和小子科技原则上不得解除其职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任何

方式促使其离职。

B.无锡线上线下

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设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明家联合委派,明家联

合委派至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的人选将包括汪坤和门庆娟之一或前述两人指定人选 1

名;明家联合将派驻经其和无锡线上线下现有经营团队均认可的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

1-1-318

人员,该等财务人员同时向明家联合和无锡线上线下董事会、无锡线上线下总经理汇报

工作。

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后,无锡线上线下由现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明家

联合原则上维持无锡线上线下管理人员稳定,不改变无锡线上线下现有总经理、副总经

理人选,除非该等总经理、副总经理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

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或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

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

线上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和无锡线上线下原则上不得解除

其职务,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任何方式促使其离职。

3)人才整合计划

小子科技及无锡线上线下作为数字营销类公司,人力资源是其最重要的核心资源,

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人员整合效果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在数字营销业务领域的战

略布局效果。一方面,为保证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以继续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性、市

场地位的稳固性及竞争优势的持续性,上市公司在业务层面授予其较大程度的自主度和

灵活性,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的业务团队及管理风格;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考虑适当时机

从外部引进优质人才,以丰富和完善标的公司的业务团队和管理团队,为标的公司的业

务开拓和维系提供足够的支持。

为保证小子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李怀状、刘晶及林丽仙与明家联合约定,自本次重

组协议签署日起,至少在小子科技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除非李怀状、刘晶及林丽

仙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禁止

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小子科技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小子科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

明家联合不得单方解聘或通过小子科技单方解聘李怀状、刘晶及林丽仙,也不得通过调

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李怀状、刘晶及林丽仙离职。

为保证无锡线上线下持续稳定发展,汪坤、门庆娟与明家联合约定,自本次重组协

议签署之日起,至少在无锡线上线下任职 60 个月。在此期间,在此期间,除非汪坤、

门庆娟出现任职资格限制、未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怠于行使职责、出现竞业

禁止或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损害无锡线上线下利益等相关情形,或出现违反

1-1-319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上市公司、无锡线上线下公司章程及内部

管理制度的情形,明家联合不得单方解聘或通过无锡线上线下单方解聘汪坤、门庆娟,

也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酬等方式促使汪坤、门庆娟离职。

除此以外,上市公司将充分尊重小子科技及无锡线上线下原有的企业文化,以渐进

性和持续性方式逐步实现企业文化的整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本着相互尊重的态

度,积极交流,促进文化融合;同时认识到文化融合需要长期的适应和磨合,在一定时

期内允许不同文化存在,以减少文化冲突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冲击。

(2)整合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自身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对新业务的整合管理亦有较为明确的思

路,但如果整合进度及整合效果未能达到预期,将直接导致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规

范治理及内部控制无法达到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形,进

而对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3)应对整合风险的管理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以下措施:

1)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

担保等方面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提

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2)向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派出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将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

线下的财务管理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

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体规模快速扩张,经营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为

了应对这一风险,公司将通过自身培养及引入外部优秀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来培养和储

备更多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并提供合理的激励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以适应

公司的发展需求。

4、上市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计划

(1)外延式并购和内生式发展并举,增强各子公司业务协同。

未来,上市公司将通过外延式并购的手段进一步完善数字营销产业链,同时结合已

有的数字营销子公司,充分挖掘业务潜力,深耕细作,保持子公司增长势头,以外延式

1-1-320

并购手段来拓展业务宽度,以内生式增长的形式来达到业务的高度。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分处于数字营销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在各细分领域皆具备较强的资源及技术储

备,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共享、技术互补以及资源共通,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2)打造移动精准营销平台,把握行业增长红利

公司数字营销业务目前已经全面覆盖全案策划、广告代理、移动广告平台、广告网

络联盟,程序化广告交易平台等产业链各个环节。未来,明家联合将整合各家子公司的

业务平台,将业务和流量聚拢,将子公司的业务环节自下而上的进行精细化整合,不再

单独依靠子公司自身的业务平台能力,而是打造明家联合的数字营销品牌,提高移动精

准营销平台的综合竞争能力。同时,移动精准营销平台将加大在程序化购买领域的投入

力度,以数字化、自动化、系统化的方式实现广告主、代理公司和媒体平台的程序化对

接,提升运营效率,享受行业增长红利。

(3)深耕数据建模分析领域,夯实数字营销基础

上市公司目前在移动数字营销各产业链已具备较强的流量变现能力,在业务开展过

程中,也聚合了各个渠道的流量数据。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海量数据优势,打

造自身的 DMP 平台,即数据分析平台,不单强调流量的聚合,更加注重流量的分析。

数据精准分析能够大大优化广告投放的效果,提升营销效率从而提高对广告主的服务质

量,夯实了未来移动数字营销发展的基础。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小子科技、无锡线上线下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的业务结构将进一步丰富,盈利能力得到提升,交易前后的财务指标有所改善。根据正

中珠江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43 号《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6 年 1~4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毛利率 13.20% 15.56% 15.20% 17.19%

1-1-321

净利润率 6.14% 7.43% 8.06% 9.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11.14% 7.57% 3.43% 3.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26 0.33 0.22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26 0.33 0.22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2.78% 3.54% 3.32% 2.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 0.15 0.21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 0.15 0.21 0.24

根据备考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2015 年及 2016 年 1~4 月的大

部分盈利指标,包括毛利率、净利润率、每股收益等较交易前均有所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净资产收益率

有所摊薄所致。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共计支付收购标的资产对价 100,870.00 万元,形

成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尽管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形成较大的资本性支出,但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处于合理范围,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的水平,负债结

构较为合理。

若本次募集资金成功,则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及融资无不利影

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则上市公司拟采用自筹方式支付现金对价,并通过多种

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发展的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税费由相关交易各方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

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1-1-322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小子科技简要财务报表

正中珠江对小子科技编制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4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32 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小子科技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简表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144.67 5,349.24 12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4.54 111.53 0.56

资产合计 6,729.21 5,460.77 122.30

流动负债合计 1,716.92 1,599.58 15.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1,716.92 1,599.58 15.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012.29 3,861.18 107.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12.29 3,861.18 107.01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355.68 6,224.41 138.69

营业总成本 2,915.92 5,259.53 131.27

营业利润 1,439.75 964.89 7.42

利润总额 1,447.68 965.82 7.42

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51.11 754.17 7.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45.17 753.49 7.01

1-1-323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6 49.20 -4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57 -61.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0.00 1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9.71 2,987.24 54.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1.57 54.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1.87 3,041.57 54.34

二、无锡线上线下简要财务报表

正中珠江对无锡线上线下编制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4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21 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无锡线上线下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简表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4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4,300.40 5,687.96 2,574.39

非流动资产 65.48 33.64 48.35

资产总计 4,365.89 5,721.60 2,622.73

流动负债 842.52 2,990.39 1,488.62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842.52 2,990.39 1,48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523.36 2,731.21 1,134.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3.36 2,731.21 1,134.11

1-1-324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4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总收入 3,066.46 8,316.14 4,395.40

营业总成本 2,023.08 6,190.57 3,741.17

利润总额 1,071.70 2,131.06 653.31

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01.75 1,587.00 48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0.51 1,598.23 485.08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53 2,519.68 -236.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2 -6.99 -34.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 10.10 -114.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91 2,522.79 -385.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5.42 192.63 578.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9.33 2,715.42 192.63

三、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正中珠江对明家联合编制的 2015 年、2016 年 1~4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

了审阅,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6028150043 号《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阅的明家联合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简表如下:

(一)简要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08,788.89 97,342.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952.10 278,791.72

资产合计 388,740.99 376,134.34

1-1-325

流动负债合计 96,610.71 81,024.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20.79 24,217.05

负债合计 108,631.50 105,241.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80,109.49 270,893.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740.99 270,893.09

(二)简要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92,935.88 104,623.08

营业利润 9,742.87 8,656.39

利润总额 10,058.36 9,044.91

净利润 8,826.39 7,773.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826.39 7,773.67

四、相关资产盈利预测的主要数据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预测。

1-1-326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小子科技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注1

江苏中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器租赁 18.19 11.32 -

注2

卓识互联(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资源采购 60.86

注 1:江苏中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小子科技股东李怀状配偶参股的企业,详情请参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之“二、(一)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注 2:卓识互联(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明家联合之孙公司。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上述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租赁服务器和采购媒体资源所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公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环球永大网络技术有限 移动互联网广告销

- 49.77 -

公司 售

注:北京环球永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子科技股东刘晶配偶控股的公司,详情请参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之“二、(二)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上述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系为关联方提供移动互联

网广告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2、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1)应收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预付账款 江苏中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64.83 300.00 -

预付账款 金源互动 100.00 -

1-1-327

(2)应付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卓识互联(上海)文化传媒有

应付账款 16.93 - -

限公司

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系小子科技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产生的正常的经营

性往来余额。

(二)无锡线上线下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与曾经的关联方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往来

和关联交易,与无锡线上线下股东汪坤存在关联往来。报告期内或各期末,关联交易和

关联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代付移动短信费 - 377.39 -

注:该公司现变更为“寻见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汪坤曾持有其 49%股权,于 2015 年 4 月转让,详情请参见“第

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之“二、(六)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酬金收入 - 668.89 990.59

报告期内,无锡线上线下与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的关联交易系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无锡线上线下向无锡移动支付的短信采购

费。无锡线上线下与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系无锡线上线下为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推广无锡移动集团客户业务取得的酬金

收入分成,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未显失公允。

2、关联担保情况

1-1-328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万元) 日 履行完毕

门庆娟、王雪峰 无锡线上线下 500.00 2013.03.28 2016.03.27 是

2013 年 3 月 28 日,门庆娟、王雪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国农业银行在 2013 年 3 月 28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期间向无

锡线上线下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为等值人民币 5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016 年 3 月 27 日,该担保已到期。

3、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固定资产 - 6.65 -

收购无锡胜杰

汪坤 9.60 - -

100%股权

本次交易系无锡线上线下为清理与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往来,将账面值

6.65 万元的一台车辆出售给无锡微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016 年 1 月 15 日,无锡线上线下与汪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汪坤持有的无锡

胜杰 100%股权,受让价格根据无锡胜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为 9.60 万元。2016 年 1 月 20 日,无锡胜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其 100%股权变

更至无锡线上线下名下。

4、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汪坤 - 2,269.58 1,577.63

其他应收款

门庆娟 - - 214.07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无锡线上线下对汪坤、门庆娟的其他应收款项已全部收回。

1-1-329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

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建林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经营相

同或类似的业务。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将来可能存

在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通过以上措

施,将有效避免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对方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对方李怀状、

云众投资、刘晶、林丽仙、横琴安赐、汪坤、融誉投资、门庆娟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明

家联合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

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家联合章程之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配套融资方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配套融资方周建林、华夏人寿承诺如下:

认购明家联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人/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明家联合发生关

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家联合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1-1-330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小子科技交易对方

(1)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小子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所获

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小子科技享有;同时,若造成小子科技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

间接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2)云众投资承诺:

“一、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小子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

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小子科技构成同业竞争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

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小子科技享有;同时,若造成小子科技损失的(包括直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2、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

(1)汪坤、门庆娟承诺:

1-1-331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无锡线上线下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成同

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所获

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无锡线上线下享有;同时,若造成无锡线上线下损失的(包括直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2)融誉投资承诺:

“一、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无锡线上线下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况。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

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无锡线上线下构成同

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

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无锡线上线下享有;同时,若造成无锡线上线下损失的(包

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四、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明家联合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3、配套融资方控股股东周建林承诺:

“除明家联合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现时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明家联合及其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明家联合享有;同时,若造成明家联合及其子公司损失的(包

1-1-332

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交易对方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横琴安赐、汪坤、门庆娟、融誉

投资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明

家联合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

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家联合章程之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明家联合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配套融资方周建林、华夏人寿承诺:

认购明家联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人/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明家联合发生关

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与明家联合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家联合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明家联合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1-1-333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终止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控制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但仍存在

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

方案,若双方无法对更改条款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二、移动数字营销行业不能实现预期发展的风险

我国移动广告市场连续多年保持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统

计,截至 2015 年,中国移动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达到 901.3 亿元,同比增长率 178.3%,

远高于网络广告市场的 36.0%的增幅。艾瑞咨询预测,未来三年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将达

到 3,267.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3.62%,2018 年移动广告在整体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占

比将由 2015 年的 43%提高至 78%。但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

市场竞争加剧、营销行业升级迭代等原因,移动数字营销行业可能出现不能实现预期发

展的风险,从而影响移动数字营销行业参与者的经营业绩。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

产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小子科技100%

1-1-334

股权的评估值为70,2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小子科技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012.2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300.56%。无锡线上线下100%股权的评估值为44,80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30日,无锡线上线下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23.3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171.51%。

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标的

公司属于轻资产企业。在数字营销行业高速发展的阶段,标的公司凭借管理团队丰富的

行业经验、优质客户资源、在激烈竞争过程中取得的良好业绩和树立的市场地位等因素,

能给企业持续带来经济利益,而这些资源并未在会计报表中直接体现。虽然评估机构在

选取 β 值、计算折现率以及预测现金流量时,充分考虑了市场、行业及标的资产自身的

实际情况,按照市场通行的模型和计算方法,审慎合理选择和计算相关参数,但仍存在

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

化、数字营销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

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

害,提请投资者关注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四、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李怀状、刘晶、林丽仙承诺小子科技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6,500 万元、8,5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汪坤、门庆娟承诺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4,600 万元、6,000 万元。

虽然小子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 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期将呈现较快

增长的趋势,但可能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以

及标的公司不能根据市场潮流变化及时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以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等原因

出现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尽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业绩

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小子

1-1-335

科技和无锡线上线下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到上市公

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规模。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公司与小子科技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李怀

状、刘晶、林丽仙以小子科技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小子科技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根据公司与无锡线上线下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汪坤、

门庆娟以无锡线上线下本次交易金额为限承担无锡线上线下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

如业绩补偿方当期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则补偿时,将优先以其自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

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其各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还有不足

部分由其自筹现金补偿。

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可能出现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方处于锁

定状态的股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虽然按照约定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方须用

等额现金进行补偿,公司为了应对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亦设计了股份分期解

锁和现金对价分期支付的安排,但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执行性低,

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小子科技 86.50%股权、无锡线上线下 9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

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预计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约 11 亿元的商

誉。若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面

临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336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管理体系和财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标的公司支持,积

极发挥标的公司的优势和上市公司既有业务的协同效应,保持标的公司的持续竞争力,

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七、无锡线上线下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无锡线上线下向无锡移动采购短信金额分别为

4,293.76 万元、6,520.54 万元和 1,945.39 万元,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92.86%、88.82%、

92.24%。无锡移动系无锡线上线下重要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是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公司采

用的普遍模式,该模式既有利于短信通道的统筹管理,也有利于获取合作运营商的各项

业务支持及酬金奖励。由于短信通道资源及产品本质上并无差异且各大运营商的各地分

公司均开展此项业务,集中采购并不会影响无锡线上线下的服务质量。但如果无锡移动

的电信增值业务推广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对无锡线上线下的经营造成影响,无锡

线上线下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1-1-337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

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本次交易对

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2016.4.30(本次交易前) 2016.4.30(备考财务数据)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流动负债 59,385.29 86.56% 96,610.71 88.93%

非流动负债 9,220.00 13.44% 12,020.79 11.07%

负债合计 68,605.30 100% 108,631.50 100%

资产负债率 25.27% 27.9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负债总额增加 45,177.54 万元,主

要系流动负债的增加。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本次交易涉及现金支

付 37,120.50 万元所致。

综合来看,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影响不大,负债结构合理。

1-1-338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明家联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资产交易情况如

下:

2015 年 4 月 14 日,明家联合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以 150 万元与珠海安赐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及自然人王跃红等共同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设立“东莞市友才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2016 年 1 月 5 日,该公司完成了设立的工商登记

手续。后因该公司发展不如预期,明家联合于 2016 年 6 月 8 日与自然人王跃红签署《股

东转让出资协议》,向后者转让所持有的 150 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 150 万元。2016

年 6 月 21 日,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5 月 4 日,明家联合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参股北京小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700 万元对小子科

技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小子科技 13.5%的股权。2015 年 8 月 14 日,

小子科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佳宇、广发信德、张翔等合法持有的微赢互动

合计 100%股权;购买陈忠伟、傅晗、苏培、筋斗云持有的云时空合计 88.64%股权(之

前上市公司已持有云时空 11.36%股权);同时向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

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9,00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 22 日,该次交易经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08 号)核准。2015 年 12 月 30 日,该次

交易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16 年 1 月 21 日,明家联合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参股北京双行线广告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与双行线及其股

东许涛涛、许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许雷持有的双行线 9%的股权,转

让价格为 900 万元。本次公司再增加 100 万元受让许雷持有的双行线 1%的股权。至此,

1-1-339

公司合计受让许雷持有的 10%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1,000 万元。2016 年 3 月 17 日,

双行线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6 年 2 月 5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

周建林出售公司持有的东莞防雷 100%股权及拥有的因将其电涌保护业务有关资源整合

至东莞防雷所产生的对东莞防雷的其他应收款债权。同日,东莞防雷 100%股权过户至

周建林名下。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周建林已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

司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

2016 年 3 月 1 日,明家联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参股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无锡

线上线下股东融誉投资所持有的无锡线上线下 10%的股份。2016 年 7 月 25 日,无锡线

上线下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

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上市公司目前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1-340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

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若出现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亏损除外),公司可考虑回购部分股

份。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

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如进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

经过审计;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

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

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先进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现金分红条件:在当年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提取

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水平和

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1-1-341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实施和变更

(1)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每

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

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

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并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

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1-1-342

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

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

分保护等。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

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

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

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由董事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942,276.0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571,392.68 元。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及业

务发展的需要,201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

司总股本 87,148,44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1-1-343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5 月 9 日公

司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前,公司章程、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

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后,公司仍旧

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9 日上午开始临时停牌,自查期间为明家联合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即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配套融资方、相关专业机构及其

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

录,在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各自查主体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人员及机构买卖明家联合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1、周建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林之弟)

自查期间内,周建禄股票账户(深市账户:0053352811)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情况

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6-4-22 -5,004,226 卖出

注:周建禄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所持有的明家联合 5,004,226 股股份出售给华夏人寿。

2、华夏人寿

自查期间内,华夏人寿股票账户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情况如下:

1-1-344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6-4-22 5,004,226 买入

3、甄勇及其配偶王纯(明家联合持股 5%以上股东)

账户名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甄勇 2015-12-14 13,300 买入

2015-12-09 4,400 买入

王纯

2015-12-10 -4,400 卖出

4、欧阳勇斌(上市公司职工监事)

自查期间内,欧阳股票账户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累计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5-11-12 至 6,400 买入

2016-02-29 -23,000 卖出

5、张其春(明家联合之全资子公司微赢互动董事张翔之父)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5-12-03 200 买入

2015-12-09 -200 卖出

6、梁玉英(明家联合财务人员)

交易日期 累计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5-11-30 至 27,700 买入

2016-04-28 -29,200 卖出

7、林浩(交易对方林丽仙之弟)

交易日期 累计交易股数(股) 交易内容

2016-01-28至 2,800 买入

2016-05-04 -2,800 卖出

除上述人员及机构之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

无交易上市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1-1-345

(二)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对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重组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采取严

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重组有关信息不外泄,具体的措施如下:

1、严令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

未经允许不得向重组非相关人员泄漏重组信息。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

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对于与重组相关的会议,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

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以及会议内容是否传达、传达的范围。

4、对于因重组事项形成的协议、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指定专人保管,除参与上

市公司重组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接触。

5、对于废弃不用的重组文件草稿,必须销毁,避免非相关人员阅历该等文件草稿。

6、上市公司在停牌之后才与相关中介机构接洽商议重组事宜。

(三)相关股票买卖人员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的性质及中介机构

核查意见

根据周建林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弟周建禄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卖出上市公司股份 5,004,226 股,账户结余股数 15,919,489 股。周建禄已就本次股份

减持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13 日通知明家联合并发出《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及

补充通知。周建禄上述减持明家联合股份和减持计划均为其个人行为,且上述减持行为

和减持计划发生时,周建林或明家联合亦没有与相关方就本次重组进行商议,本次重组

尚未开始筹划。周建禄上述减持明家联合股份行为和减持计划,与明家联合本次重组无

任何关联性,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根据华夏人寿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周

建禄持有的明家联合 5,004,226 股股票。其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市场的独立判断

1-1-346

而进行的投资,买卖上述股票时未知悉明家联合重组事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甄勇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3,300 股,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7,853,477 股股份,其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发出《关

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其配偶王纯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买入明家联合 4,400 股,

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卖出明家联合 4,400 股,截至目前结余 0 股。甄勇及其配偶在上

述买卖明家联合股份时并不知悉明家联合本次重组事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欧阳勇斌于 2016 年 4 月 8 日被选举为明家联合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欧阳勇斌出具

的声明和承诺,其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期间累计净卖出 16,600 股

明家联合股份。其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

买卖上述股票时未知悉明家联合重组事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

根据张翔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父张其春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买入明家联合 200

股,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卖出明家联合 200 股,截至目前结余 0 股。张其春在上述买卖

明家联合股份时其及张其春并不知悉明家联合本次重组事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梁玉英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累计

净卖出 1,500 股。其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基于自己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买卖

上述股票时未知悉明家联合重组事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根据交易对方林丽仙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其弟林浩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5 月 4 日期间累计买入明家联合的股票 2,800 股,累计卖出 2,800 股,目前未持有明家

联合的股份。其未向弟弟林浩透漏任何关于明家联合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林浩买卖股

票的行为是基于其自己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与其知悉的明家联合的相关信

息无关联性,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相关各方签署的书面交易进程备忘录,上述自查主体买卖明家联合股票时上市

公司尚未开始本次交易的动议,其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1-1-347

国枫律所就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除周建禄、甄勇、王纯、欧阳

勇斌、梁玉英、林浩、张其春、华夏人寿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存在在核查期间

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行为。根据上述相关人员出具的书面声明文件,上述相关人员在核

查期间买卖明家联合的股票时未知悉该公司的重组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

息买卖股票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交易完成当

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测算结果显示本次交易不会摊薄即期

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底完成本次交易(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

次交易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为准;

(2)假设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016 年 1~4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实现净利润的 3 倍;

(4)不考虑上市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

项;

(5)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假设两家标的公司均能达成 2016 年度承诺业绩,并假设标的公司 2016 年度

前 10 个月实现的业绩比例为 70%,即 2016 年度上市公司合并标的公司 30%的净利润;

1-1-348

(7)假设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数量为 12,608,853 股(包括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

金所发行股份数量);

(8)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2015 年度 2016 年度(测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6 0.58

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06 0.58

股收益(元/股)

从上表可知,在上述假设前提下,预期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即 2016 年),上市公

司的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

(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虽然股本规模会有所扩张,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提高,预期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增厚。但是,如果未来上市公

司或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

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可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并购标的小子科技的业务特色在于精细化数据分析和移动互联网广告程序化

投放平台设计建设等方面;而无锡线上线下则在移动信息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运营能

力,并持续为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若两家标的公司被并入明家联合,

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在程序化投放的技术开发、数据建模分析以及新增数字营销新渠道,

这将给明家联合带来强有力的支持和有效补充。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有利于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拓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市场竞争力。

1-1-349

2、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小子科技业

绩承诺方承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500 万元和 8,500 万元;无锡

线上线下业绩承诺方承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 万元、4,600 万元、6,000

万元。若两家标的公司均能达成各年度承诺业绩,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得到提升;如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业绩水平,业绩承诺方将按照《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3、切实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保障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

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经审慎分

析,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鉴于,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陈长洁与交易对方之一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认购方之一周

1-1-350

建林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向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周建林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3、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相关主体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等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具备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重组”)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重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1-1-351

公司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

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及标的公司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重组标

的资产的定价依据。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

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

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用合理且与评估目的一致,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及现金流量等重

要评估依据具有可实现性,计算模型所采用的重要评估参数选取合理。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

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止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整后,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2016 年 5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

截止至 2016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 318,740,5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经除息调整

1-1-352

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35.26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31.74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定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定价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监管规则,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北京小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

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可持续

发展能力将得到提升,股东的利益得到保证和增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方案。”

九、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

1-1-353

4、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

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

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

补偿安排合理、切实可行。

10、标的资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法律顾问意见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国枫律所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办法》、《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组未导致明家联合控制权变化,不构成

借壳上市。

2、明家联合、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系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相

关各方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组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重组的最终实施尚需取得明家

联合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4、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发行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

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质性条件。

1-1-354

5、本次重组各方签署的相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认购协议》

的内容合法;该等协议业已成立,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生效。

6、本次重组各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

不存在争议;标的资产的过户和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协议中关于线上线下股权拟

质押给明家联合事项已暂不履行,且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影响,不会妨碍标的资产过

户和转移。

7、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各交易对方已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广东明家联合移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书面承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明家联合与其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李怀状、刘晶、林丽仙、云众投资、

汪坤、门庆娟、融誉投资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8、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9、明家联合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

10、核查期间内,周建禄、甄勇、王纯、欧阳勇斌、梁玉英、林浩、张其春、华夏

人寿买卖明家联合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11、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十、各中介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凌峰、王宇辉、罗红雨、洪伟龙、欧阳志成

1-1-355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联系人:李大鹏、何敏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1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蒋洪峰

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联系人:吉争雄、刘火旺、邓小勤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联系人:姚永泽、陈昱刚

1-1-356

第十三节 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357

(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广东明家联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声明

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签名:

周建林 何 希 岑嘉文

李惠军 于海涌 谷 虹

白 华

监事签名:

张雷 欧阳勇斌 邹海燕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建林 岑嘉文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

1-1-358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明家联合移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

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本公

司签字人员审阅,确认《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马骥

项目主办人:

凌峰 王宇辉

项目协办人:

罗红雨 洪伟龙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

1-1-359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明家联合移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援引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

律师审阅,确认《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张利国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大鹏 何敏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7 月 29 日

1-1-360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明家联合

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援引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经办

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吉争雄 刘火旺 邓小勤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7 月 29 日

1-1-361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

意见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人员审阅,确认《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

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权忠光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昱刚 姚永泽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

1-1-36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

4、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5、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6、上市公司与配套融资投资者签署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

7、正中珠江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8、正中珠江出具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9、中企华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10、国枫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东方花旗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地点

1、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

电话:0769-88972266

传真:0769-88972266

联系人:李惠军、张子懿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凌峰、王宇辉、罗红雨、洪伟龙、欧阳志成

1-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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