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
控股子公司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轨道”)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等值美元200万元的财资产品授信额度,公司将对苏州汇川、
经纬轨道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苏州汇川提供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300万元的担保,为经纬轨道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150
万元的担保,经纬轨道另一股东马建锋先生按其持股比例为经纬轨道提供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7,150万元的担保。公司在上述授信下同时为苏州汇川、经纬轨道提供的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300万元。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06-28/1202434762.PDF
二、担保事项进展
近日,该担保事项需由公司、马建锋先生出具的担保书均已经签署完毕,其中,
公司向汇丰银行出具了《公司/企业保证书》,为苏州汇川和经纬轨道使用上述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款项:客户在被担保期间内欠付银行的全部债务,以及该等债务上(于索
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所有利息(包括罚息,如有)。最高债务金额为
人民币343,000,000元。如果担保款项的币种与最高债务的币种不用,在债权确立时,
按照当时适用的外汇汇率计算出的担保款项以最高债务的币种表示的等值金额增加
的,则最高债务应增加该等增加的金额。
3、担保期间:自本保证书签署之日起至银行收到终止通知后满一个日历月止的期
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管辖法律及管辖权:本保证书受中国法律管辖,保证人同意提交银行总部或相
关分支机构之主营场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管辖。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21.3万元,
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5%;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71.2万
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7%;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金额为14,212.5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