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的需要,自
2016 年起,委托关联方广西大唐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水电机组检修和设备维护服务;因日常办公与经营需要,
租赁关联方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我们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和有关资料。依据上述材料,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就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
合同。
2、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
序合法。
3、我们认为广西大唐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有相应的检修资质,足
够的人力物力资源及丰富的相关设备检修经验。公司所属各电厂的检
修业务委托广西大唐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实施,有利于提高检修质量、
降低系统整体检修成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提高机组发电有效利
用率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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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能够满足桂冠电力及其子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管理效率,降低整体管理成本。
本次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
进行的合理估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民军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6 年 7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
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民军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6 年 7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
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民军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