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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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6-073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公

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以 11.30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

合计 60 万股,以 7.25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 万股,拟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175 万股。

公司完成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43,963.6049 万元减至

人民币 243,788.6049 万元。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

于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16 层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周皓琳、张宁

3、联系电话:0755-26009465

4、传真号码:0755-26008476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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