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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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宇燃油”)与北京德利迅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迅达”)于2015年4月16日签署了《上海龙宇燃

油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

略合作协议》”),经双方共同选址确定,公司拟投资建设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

竺空港工业区天柱西路8号的数据中心(规模11,000个机柜)(以下简称“IDC数

据中心”)。德利迅达将在公司完成上述数据中心建设并达到商业运营的交付标

准后租用上述数据中心并进行运营管理。上述数据中心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德利迅达提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同意终止与德利迅达的《战略合作

协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德利迅达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

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及香港、

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合作开展大型数据中心项目。经双方共同选址

确定,龙宇燃油拟投资建设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天柱西路 8 号的数

据中心(规模 11,000 个机柜)。德利迅达将在公司完成上述数据中心建设并达

到商业运营的交付标准后租用上述数据中心并进行运营管理。该 IDC 数据中心

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告

的《签署战略协议公告》(临 2015-043)有关内容。

德利迅达提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同意终止与德利迅达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署并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1

二、公司已采取的确保IDC数据中心盈利实现的销售、运营管理

及技术支持方面的替代性措施

1、IDC数据中心项目发展前景良好,预期效益能够顺利实现

IDC数据中心为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作出的投资决策,公司董事会对

IDC行业进行深入了解,从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前景以及项目可行性等多方面进

行论证,认定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效益良好,最终决定实施该项目。

IDC市场前景广阔,公司IDC数据中心在北京地区具有稀缺性等自身优势,

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实现。

2、销售措施

公司在明确投资建设IDC数据中心项目后,除与德利迅达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外,公司自身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已经与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不

少于1,000个机柜的《销售意向协议》,同时与其他下游客户不断进行接洽。

3、运营管理措施

公司已经成立了北京IDC项目工程管理组。此外,公司已经与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接洽,就IDC项目建设、运营等合作事

宜进行洽谈。

4、技术支持措施

公司北京IDC项目工程管理组成员具有丰富的IDC机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在IDC数据中心项目后续实施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及时聘用IDC机房建设

及运营管理方面的人才。

关于公司确保IDC数据中心盈利实现的销售、运营管理及技术支持方面的替

代性措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

(153591号)有关问题的回复》有关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在持续推进上述替代性措施。公司与KDDI1日本株式会社出

资的外资公司北京凯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项

目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就IDC数据中心在项目建设咨询、项目运营维护、项目

1

KDDI 下属 TELEHOUSE 品牌是全球第三方数据中心著名品牌,KDDI 已与国内主营 IDC 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上

市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运营机房。

2

销售方面开展合作。

三、公司前期已进行的相关风险披露情况

公司与德利迅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公司从德利迅达的经营历史、业

务模式、主要客户、决策机制、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判断,明确其具备向公司提

供数据中心运营管理服务的能力。就公司与德利迅达间的战略合作存在因行业经

营环境、合作模式或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产生战略合作中断、未能签署后续租赁

合同或不能继续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等相关风险,公司采取了前述相关替代性措施,

前述替代性措施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涉及补充披露事项的公告》(临2016-018)中提示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不影响IDC数据中心的正常推进

如前所述,公司已经采取了直接开拓潜在客户、组建自有运维及技术团队等

确保IDC业务盈利实现的销售、运营管理及技术支持方面的替代性措施。

目前,公司IDC数据中心项目进展情况正常,《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不影

响该项目的正常推进。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拟同意终止与德利迅达于2015年4月16日签署并于2015年9月10日生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核查意见

新时代证券对《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事项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新时代证券认为:

公司已经采取了直接开拓潜在客户、组建自有运维及技术团队等确保IDC业

务盈利实现的销售、运营管理及技术支持方面的替代性措施。公司前期已进行了

相关风险披露,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与德利迅达《战略合作协议》之

终止事项不会影响IDC数据中心的正常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形成障碍。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专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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