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6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袁明先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接近警戒线,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自2016年1月12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披露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于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6日、2016年2
月2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8日、2016
年3月15日、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
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9
日、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0日、2016年6
月25日、2016年7月2日、2016年7月9日、2016年7月16日、2016年7月23日分别披
露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2016-003、2016-008、2016-009、2016-013、2016-016、2016-017、2016-019、
2016-020、2016-023、2016-026、2016-030、2016-034、2016-035、2016-046、
2016-047、2016-049、2016-052、2016-054、2016-057、2016-058、2016-061、
2016-062、2016-063、2016-065、2016-066)》,详见上述日期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发来的(2016)
深仲裁字第557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深圳仲裁委员会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民间借贷合
同纠纷案进行了终局裁决:裁定袁明先生以其持有的123,107,038股公司股份抵
偿其对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8.7亿元的欠款。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相关事宜还在推动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自2016年8月1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