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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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杭州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现场表决董事 7 人,李巍董事

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刘翔董事长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 A 股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目前

股价已经远远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经综合考虑当前融资环境、自身财

务能力、对广大中小股东保护等因素,并与认购对象、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

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授权经营管理层做

好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等后续工作。

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关

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

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

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服务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或国家规定的标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本

次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公司四楼会

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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