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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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述

公司 201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26,385,828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6411.99

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2016 年 1 月 12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 年 3 月 9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凤凰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提交回复的申

请》,申请延期至 2016 年 5 月 22 日前回复;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申请》;

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

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 A 股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目前

股价已经远远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综合考虑当前融资环境、自身财务

能力、对广大中小股东保护等因素,并与认购对象、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

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授权经营管理层

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等后续工作。

三、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

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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