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Phenix Optical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0071)
2016 年 8 月 18 日
1
凤凰光学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4、本次会议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表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中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代理人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
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
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
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请于开会前15分钟向大会
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申请表”,写明发言主题及主要内容,由大会秘书
处按持股数顺序安排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
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应在会后向会议主持人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3、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
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4、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5、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
凤凰光学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名称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网络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7 日 15:00 至 8 月 18 日 15:00
会议地点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刘翔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宣读议案:
现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场 四、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现场会议议案表决
会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 八、董事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
九、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
程
3
凤凰光学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凤凰光学”)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简
称“电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5 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服务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
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凤凰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