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5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减少所有者权益
及净利润约1859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
司修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增加《股份公
司财务管理制度》第“6.6.2”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式的描述。
1、变更原因
近年来,厦门宏发加大科技研发创新力度,扩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及更新,并
对固定资产施行精益管理。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 2014 年 10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和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年第 64 号),在遵循
会计准则及财政法规的基础上,厦门宏发对符合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折旧采
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变更内容
变更前:
厦门宏发《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6.6.2”条: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办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方法不得随意更改。
变更后:
厦门宏发《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6.6.2”条: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办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方法不得随意更改。符合加速折旧政策,并经税务机
关备案的固定资产,可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政策。加速折旧方法采取双倍余额递减
法。
3、变更日期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4、变更范围: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厦门宏发修改《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6.6.3”条,将模具折
旧年限从 5 年修改为 3 年。
1、变更原因
由于厦门宏发新技术的发展要求及模具耐用年限的实际情况,公司模具的使
用寿命均为 3 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模具折旧年限由 5 年调整为 3 年,残值率(3%)不
变。
2、变更内容
固定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年) 调整后折旧年限(年)
模具 5 3
3、变更日期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4、变更范围: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不会对公司及厦门宏发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厦门宏发 2016 年度减少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
1859 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厦门宏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修
改《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式的描述,对符合加速
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
年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厦门宏发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
资产的使用情况,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厦门宏发本次修改《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固定
资产加速折旧方式的描述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的反映厦门宏发固定资产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