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6 - 0 4 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
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谭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