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叶茂新先生、王江安先生、石廷洪先生、姚育明先
生、吴满菊女士,以及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晋蓉女士、牛红军先生、虞世
全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
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三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
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二、以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安国俊 陈晋蓉 牛红军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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