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6-3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17 日 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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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要求,议案 1 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议案 2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8 月 16 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
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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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陈宗潮 林伟
2、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3、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4、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
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
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一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元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元
三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3.00 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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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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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
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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