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6-04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
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北京华中心项目的 O2、O3
塔楼,S3-S5 裙房部分及 S6 裙房南侧部分(不含公共配套用房),地
下商业及产权车位,S-2#商业。总销售建筑面积约 61,628 平方米(不
含地下产权车位面积),其中地上塔楼部分建筑面积约 25,270 平方
米,地上裙房商业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 16,338 平方米,地下商业
部分建筑面积约 20,020 平方米。地下产权车位数量 140 个。交易价
格总计约 202,800 万元。
经核实,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商品房销售业务,符合公司
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
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
本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刘丽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