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通
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西安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
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万赋 袁吉诚 曾一龙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