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西
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公司及子公司与西安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
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
关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万赋 袁吉诚 曾一龙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