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丰华股份 600615 ST丰华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际东 张国丰
电话 02150903399 02158702762
传真 021-58702762 021-58702762
电子信箱 Caojid2008@sina.com gfzhang615@163.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633,661,029.47 628,992,185.26 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3,637,311.03 476,929,128.99 1.4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65,398.18 -8,810,366.81 -8.57
营业收入 49,878,951.79 35,698,527.70 3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05,677.29 6,449,536.02 1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85,641.28 -1,358,974.9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4 1.302 增加0.30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1 0.034 2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1 0.034 20.59
1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76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量
股份数量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 31.92 60,016,531 0 质押 45,837,331
国有法
人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其他 3.23 6,076,821 0 无
司-兴国 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王庆华 境内自 2.11 3,958,700 0 未知
然人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2.02 3,790,000 0 无
人
楼肖斌 境内自 1.00 1,881,000 0 未知
然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99 1,852,878 0 未知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梁浩权 境内自 0.96 1,800,000 0 未知
然人
天治基金-民生银行-长 其他 0.90 1,696,900 0 未知
和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李陶白 境内自 0.90 1,695,800 0 未知
然人
张广锦 境内自 0.83 1,561,381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987.90 万元,比上年同期 3,569.85 万元增加 1,418.04 万元,
增加比例为 39.72 %;实现利润总额 889.96 万元,比上年同期 962.38 万元减少 72.41 万元;股东
权益 48,363.73 万元,比上年期末 47,692.91 万元增加 670.82 万元,增加比例为 1.41%。 实现净
利润 770.57 万元,比上年同期 644.95 万元增加 125.61 万元。
上半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保持了公司的平稳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完
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第
八届监事会正式成立。
二是继续依法追究北京世纪公司受让方违约责任。截止报告期末,北京仲裁委员会尚未对此
案作出裁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其经营效
益;
四是通过继续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北京沿海绿色家园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家子公司纳
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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