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6 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文化 喻荣虎 张基昌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