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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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2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6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7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18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24,820,000.00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216,410.4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603,589.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04,714,790.1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12,622,568.08 元;2016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91,318.43 元,2016 年 1-6 月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3,765.7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9,406,108.57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846,533.87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044,014.8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 1 页 共 8 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

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德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与平安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1800109698 20,820,163.94 定期存款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522037 223.850.88 超募资金专户

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决产品研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11013815454101

发与产业化项目

合 计 21,044,014.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目建成后公

司的研发能力将一步提高,有利于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2.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在

全国建立营销网络,有利于实现公司全国性经营战略;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公司营销服务体

系,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的服务能力,提高响应市场的速度,使服务更贴近用户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

第 2 页 共 8 页

的市场占有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16 年 7 月 30 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第 3 页 共 8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760.3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9.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940.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 是 4,759.00 4,759.00 4,555.43 95.72[注 1] 2014 年 6 月 30 日 248.63[注 2] 是[注 2] 否

2.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研

否 3,512.00 3,512.00 3,542.92 100.88[注 2] 2013 年 9 月 30 日 [注 3] [注 3] 否

发中心建设项目

3.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

是 2,531.00 3,853.00 3,918.81 101.71[注 2] 2013 年 9 月 30 日 [注 3] [注 3]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802.00 12,124.00 12,017.16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

411.4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411.48

合 计 10,802.00 12,124.00 12,428.64

第 -4- 页 共 8 页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1,750.00

2.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3.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

- 1,322.00 1,322.00 [注 4] [注 4] [注 4] [注 4] [注 4] [注 4] 否

建设项目

4.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

10,000.00 10,000.00 469.13 10,261.97 102.62[注 6] 2016 年 6 月 30 日 318.96 否

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11,322.00 11,322.00 469.13 18,511.97

合 计 - 22,124.00 22,124.00[注 5] 469.13 30,940.61 - - - -

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对设计的工程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和优

化调整,同时土建施工的相关审批手续有所延迟,致使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根据 2014 年 11 月 11 日 20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由原来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推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1、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918.81 万元,占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的 101.71%;“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超募资金 10,261,97 万

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102.62%。[注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根据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含利息)

余额人民币 21,043,814.78 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已于 2016 年 7 月底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

第 -5- 页 共 8 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期将“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11.48 万元(含利息收入 207.91 万元)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自身实际情况

出发,严格把控项目采购和建设成本,使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注 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无。

[注 1]: “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投资进度为 95.72%,募集资金结余 411.48 万元,详见附件 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之说明。

[注 2]:上述资金支出超过项目总预算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利息收入部分。

[注 3]:“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注 4]:系以超募资金追加投资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等项目情况统一在承诺投资项目“3.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反映。

[注 5]:超募资金投向“3.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项目投向“3.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存在重

复,合计数中不再加计超募资金投向“3.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 6]: “高清安防监控系统整体解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 19,00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 9,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13,157.50 万元,截至期末项目总体投资进度 83.54%。

[注 7]:根据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含利息)余额人民币 21,043,814.78 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已于 2016 年 7 月底实施完毕。

第 -6- 页 共 8 页

附件 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 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化

入金额

智能化 VAR3 光平台 智能化 VAR3 光平台

4,759.00 4,555.43 95.72 2014 年 6 月 30 日 248.63 否 否

项目 项目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

3,853.00 3,918.81 101.71 2013 年 9 月 30 日 [注] [注] 否

域中心建设项目 域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 8,612.00 8,474.24 - - - -

①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为了实现“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建成后能够更好地运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将“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实施主体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钱江

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变更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变更业经 2013 年 7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3 年 8 月 9 日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决定调整“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建设,各区域中心的办公场地由租赁调整为购买,并以

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1,322.00 万元;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将“销

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的重庆变更为成都。上述变更业经 2012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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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评价了几个项目的轻重缓急,率先实施了另外两个募投项

目,即“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而对于“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公司就该项目的技术方案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证和优化调整,致使实施进度受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一定程度影响。经审议,公司决议将“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来的 2013 年 9 月 30 日推

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变更业经 2013 年 10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3 年 11 月 13 日 2013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注]:“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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