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8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8日以书
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石旭
刚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
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同意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向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向杭州银行杭州江城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向浙商银行杭州运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均为 1 年。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
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
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石旭刚先生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
形成决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和变更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同意:因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安防”)经营需要,推
进中威安防在其业务领域的发展,促进经营效益提升,进一步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意
公司用自有资金向中威安防增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威安防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 万元人民币增
至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中威安防的出资比例仍为 100%。同意中威安防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注
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由“杭州钱江开发区顺风路 536 号 14 幢 4 层”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
路 259 号昌地火炬大厦一号楼十九楼 1903 室”,中威安防的法定代表人由“石旭刚”变更为“何珊珊”。
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和变更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