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6-058 号公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7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
度报告》(2016-059 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060 号公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
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