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
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由于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
条件以及原激励对象雷永先生、郑艳强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915,520 股,回购价格为 1.51 元/股。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
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62,223,496 股减少至
956,307,976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