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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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 江泉 编号:临 2016-04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的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83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6 年 7 月 26 日,你公司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新增了部分条款,经事后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问询如下:

《公司章程》新增条款规定,除独立董事因连任时间限制需更换外,董事会

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的四分之一。请公司

说明这一规定是否限制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是否符合《公司法》第 37 条等相关

法规。

请公司聘请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请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前落实前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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