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大先行科技产

业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莱德”)合计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交易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麦志荣 彭晓伟 何卫锋

2016 年 7 月 28 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精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