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进展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92 号),现将问询函全文及回复公告
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全文
“2016年7月11日,你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相关议案。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发生一定变化,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如
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具体说明相关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
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请你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你公司应当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并按照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重要进展和重大变化情况,明确投资者预期。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
复我部。”
二、公司回复
(一) 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影响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暂未开始实施。根据《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
额上限为2,000万元,共2,0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00元。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
作为次级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优先级委托人按次级与优
先级比例为1:2的比例出资4,000万元,共计金额上限为6,000万元设立长城广兴
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本集合计划
优先级份额享有5.8%/年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应付优先级收益以优先级委托人实
际持有的优先级份额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以下简称“《暂
行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
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一)
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结构化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
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四)股票类、
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
划的杠杆倍数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2倍。
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设立的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符
合《暂行规定》的上述相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如何应对因监管政策变化而
给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影响。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1、鉴于近期监管政策出现变化,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设立的长城
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符合《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研究如何
应对因监管政策变化而给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影响,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在修改方案和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近期正在因重大事项停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无法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