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2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15 年 1 月 29
日到期的由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
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财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6000 万元
展期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经 2015 年 7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
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经 2016 年 1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
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
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7
年 1 月 29 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年利率 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
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
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 6000 万元。
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