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
议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查阅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具有一定的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立鹏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建强、王忠辉、王俊明、
刘文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昕(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波为公司财
务总监。
独立董事:鲁桂华:
韩志国:
张双才: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