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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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清蒙科技工业区 4-9A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

华”、“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中华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非公开发行股票

尚需获得上市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

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 5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公司、深中华 指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经营场所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传枝

认缴出资额 3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H08W39

企业类型 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主要出资人 林肖芳、黄传枝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清蒙科技工业区 4-9A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黄传枝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

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同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及战略规划,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

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551,347,94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为 126,315,788 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77,663,735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42,105,263 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6.2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42,105,263 股,占本次

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1%,从而达到法定比例并按照要求编制

本报告书。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7 月 28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9.50 元/股。若上述发行价格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的 7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1)待本次募集资金增资标

的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本公司召开第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各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登记托

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增加。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没有拥有权益的股份,与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和其他安排

除双方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

司之间在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交易,亦不存在其他安排。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28 日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等交易对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五、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深中华 A、深中华 B 股票代码 000017、200017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注 册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称 合伙) 地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 □ 否 ■

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

否对境内、境外其 他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否 ■ 回答“是”,请注

上 市 公 司 持 股 5%以

司家数 市公司的控制权 明公 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数 量 变动数量:42,105,263 股 变动比例:6.21%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 存 在 持 续 关 联 交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继续增持 权益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是 □ 否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10

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或 者 损 害 公 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

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

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28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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