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
参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此前,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编
号:临 2016-024),拟与上海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锂景”)共同出资设立“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本次会议,就双方出资设立合资
公司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与上海锂景共同出资设立“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核名),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100 万元,占合
资公司 70%的股权。上海锂景以相关专利和技术评估作价出资,占合资公司 30%
的股权。上海锂景已请第三方对用于出资的专利和技术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机
构已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 1,256 万元。公司同意上海锂景用于出资的专利和
技术整体作价 1,200 万元,其中 900 万元作为合资公司 30%的出资,其余 300
万元由合资公司成立后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给上海锂景。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子公司建设“年产 2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项目”的议案》。同意设立子公司建设“年产 2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2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