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2016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45元,募
集资金总额488,37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58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419,791,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075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16)01092号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
审核报告》,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426.43
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上述资金置换事项。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存在募集资
金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2、产品种类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风险可控。
3、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
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进行
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
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5、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
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
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
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
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
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