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截止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13,536.55 万,占 2015 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净资产(经
审计)的 7.87%,占 201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
计)的 7.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201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订授信协议起两年内为其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美元综合授信的连带责任担保。据此,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为其 500 万美元(约合 3,246.8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了担保。
2、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
海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
信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同意为深圳博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的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3、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博彦香港”)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称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起一年内为其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以
2016 年 6 月 17 日 1 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 6.5795 计算,合约为 3289.75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参股子公司博彦网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彦网鼎”)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借款金额
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且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博彦网鼎的控股股东自然人马瑞涌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因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依据《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事项后,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博彦网鼎已使用 2,000 万元额度,并于报告期末还清。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
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担保的情况。
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甘培忠 陶伟 谢德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