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截止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13,536.55 万,占 2015 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净资产(经

审计)的 7.87%,占 201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

计)的 7.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201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订授信协议起两年内为其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美元综合授信的连带责任担保。据此,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为其 500 万美元(约合 3,246.8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了担保。

2、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

海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

信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同意为深圳博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的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3、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博彦香港”)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称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起一年内为其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美元(以

2016 年 6 月 17 日 1 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 6.5795 计算,合约为 3289.75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参股子公司博彦网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彦网鼎”)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借款金额

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且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博彦网鼎的控股股东自然人马瑞涌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因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依据《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事项后,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博彦网鼎已使用 2,000 万元额度,并于报告期末还清。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

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担保的情况。

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甘培忠 陶伟 谢德仁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彦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