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6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
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叶青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总结了 2016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本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