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5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法
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4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二)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凡 2016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1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4、审议增加公司董事的议案
(1) 审议选举钟节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钟节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审议选举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 1、议案 4、议案 5 由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4 董事的选举,
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由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是分开
单独投票,所以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公司董事的议案不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
方式。议案 5 只选举一名监事,所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也不需要
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以上议案 2、议案 3 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八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刊登
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27 日 9:00~11:30,13:30~16:00
2
2、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
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
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2、联系人:刘晓雯
3、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890。
2. 投票简称:“法尔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3. 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法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100.00
4
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0
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新增公司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选举钟节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2)审议选举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
审议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6.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
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5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
士)代表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4 审议增加公司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选举钟节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选举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审议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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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
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6:00 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者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受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注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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