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
年7月27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凤凰光学(股票代码:600071),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
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凤凰光学”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
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