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议关于提名董事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阅胡周斌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胡
周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胡周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郁亮、单喆慜
2016 年 7 月 27 日